摘要:涉外法治是法治中国建设全局性的战略布局的题中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涉外法治已从对涉外法律规则应用,逐渐完善发展成涵盖立法、执法、司
涉外法治是法治中国建设全局性的战略布局的题中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涉外法治已从对涉外法律规则应用,逐渐完善发展成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涉外法治体系,并从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拓展至涉外执法司法效能提高、国家总体安全观、对外开放新格局等理念,内涵不断丰富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涉外法治建设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好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着眼于中国式现代化的任务和需求,坚决维护中国主权和利益,以全球友好发展为机遇,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力量。
加强涉外立法:
完善法律体系,统筹安全发展
涉外立法是涉外法治建设的先导和基础。涉外立法的科学性、完备性和可行性,是确保我国能有效应对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和各类风险挑战,统筹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重要手段。
我国在逐步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制定了一批涉及安全、经济、全球治理等的涉外法律。涉外法律的透明度和合理性不仅是保障国家利益的基石,更是确保国家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关键。涉外法治涉及面广、动态性强,完善涉外法治体系的要求随着我国参与国际社会的深入而逐渐提高。中国需要健全的涉外法律体系作为应对经济全球化问题的后盾,以高质量的涉外立法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
近些年来,按照急用先行原则,我国制定了国家安全法、对外关系法、外国国家豁免法、缔结条约管理办法,修改了仲裁法、外商投资法、对外贸易法、反垄断法等具有涉外因素的法律制度,这些进展不仅体现了我国在涉外立法领域的改革和进步,也展示了我国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应对国际竞争挑战的积极和自信。
当前在维护国家主权和确保经济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建立公平高效的国内市场,以吸引外资来华投资、引进优质项目和高新技术、提升多边合作机会,需进一步提高涉外立法质量,增强中国法律域外适用的可操作性,维护国内国际双秩序的高效稳定,切实维护双方利益,在挑战中抓住机遇,促进国内安全发展和国际和平合作。
加强涉外执法:
提升法治效能,维护涉外权益
涉外执法是体现政府治理涉外事务职责,更是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环节。通过提高涉外执法效能,能够应对外国经济制裁和长臂管辖,管制进出口贸易和外商投资,保护知识产权和金融秩序安全,有效反洗钱、反腐败和反垄断等,维护中国国家、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提高法治效能需注重涉外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国际配合和制约机制,灵活借鉴“四大检察”综合履职的办案经验,确保涉外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性,保证执法的各个环节均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对涉外执法人员,需提升其法律适用能力和国际规则认知,积累涉外重点领域类案经验,对其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需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全面提升涉外执法效能和公信力。
维护涉外权益需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达成双边或多边执法司法合作协议。针对网络犯罪、毒品走私、恐怖主义等跨国犯罪行为,对外应建立情报和证据等信息交流渠道,积极履行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义务,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对内应优化协调机制,健全区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更好地应对海外安全风险,保护中国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涉外司法:
改革审判机制,促进争端解决
加强涉外司法建设的目的是能够解决具体的涉外法律问题,是确保域内域外法律能够有针对性和选择性运用的主要途径。我国已经在推进涉外司法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初有成效,相关涉外立法的解释和适用也更加合理准确。
涉外审判作为保障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司法领域,其机制改革有利于实现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我国应继续完善涉外民商事审判程序,优化管辖机制和法律适用,以适应对外开放新格局和国家发展观为指导,确保国家、企业和公民利益的充分维护。对外应秉承诚信原则、尊重契约精神,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以提高涉外司法公信力。
健全调解、仲裁等非诉方式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作为涉外审判的补充和延伸,推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高效地解决各类涉外纠纷。积极发挥涉外案件多元化解纷平台作用,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为示范,提高跨境诉讼服务水平,优化诉仲和诉调对接机制,以满足来自不同国家当事人的多样化司法需求。
增强守法意识:
守护国家权益,践行法治信仰
增强公民守法意识作为整个涉外法治系统得以实现的坚实基础,不仅能够树立全社会法治信仰和培养法治文化,通过减少执法成本来提高涉外法律的执行效能,推动涉外法治的进步和发展。
在知识传播方面,对关乎国家安全和秩序等内容的涉外法律,应借助多渠道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公民在国家安全领域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对于边境地区、民族地区和港澳台地区居民,应考虑其在涉外法治框架下的特殊作用,对于出入境管理、对外贸易、反间谍工作等领域,应着重加强管理和法律法规宣传,定期定点举办涉外法律咨询宣讲活动,让全民守法成为涉外领域公民权益的意识防线。
提升法律服务:
打造一流平台,促进交流合作
作为“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和自由贸易区运行的重要支撑,涉外法律服务不仅是提升国际形象和营商环境的法律基础,更是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的桥梁。提升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影响力,需加快培育一流服务机构和拓展国际业务。
提高中国在涉外法律服务方面的市场竞争力,强化律师事务所和仲裁机构服务跨国投资、国际贸易、资本市场、跨境争议解决等专业能力。不断促进“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实体化运作,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律师界交流合作、强化法律服务保障。鼓励中国律师服务“走出去”中国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建立健全境外投资风险防范和应对机制,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建立健全涉外法律服务响应机制,借鉴推广“枫桥经验”至涉外领域,提供包括从调解、仲裁至公证、执行的全方位法律服务。增强智能技术应用,促进在线解决和跨境司法协作,进一步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效能。
加强人才培养:
服务法治大局,培育复合人才
涉外法治人才作为加强涉外法治的关键力量,需具备国际化视角和专业化能力,才能在国际合作中发挥作用。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应以高校作为主阵地,从专业设置和培养方案入手,制定贴合国际发展趋势的专业课程,以国际法前沿议题为主要学习方向,加强基础知识和问题意识的培养。加强与国外高校的合作培养与交换交流机制,吸收先进经验的同时兼顾能力素质的锻炼,配合实务教学,可通过推进与政府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的培养项目,着力打造涉外法治人才高地。致力于培养出一批心怀家国和职业追求,具备理论基础和实务能力,拥有全球眼界和敏锐洞察力的高素质涉外法律人才。(香港大学法学院 郑欣怡)
来源:人民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