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人工智能飞速发展的当下,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各个领域被广泛应用,AI生成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等法律问题也成了一个热点问题。近期,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纠纷案件,为江苏首例、全国第二例。法院判决侵权方不仅要赔偿经济损失,还要连续三
在人工智能飞速发展的当下,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各个领域被广泛应用,AI生成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等法律问题也成了一个热点问题。近期,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纠纷案件,为江苏首例、全国第二例。法院判决侵权方不仅要赔偿经济损失,还要连续三天公开道歉。
林某是一名AIGC设计者,2023年2月,其通过一款“文生图”AI软件进行图片设计,主要内容为东方明珠边,有半个爱心气球浮在水面上。林某通过修改提示词对图片中气球大小、数量、造型、姿态等进行不断调整,后又通过图片处理软件再次进行编辑,完成了作品《伴心》的最终稿,发布于某社交媒体平台。2023年4月,林某又在国家版权局对该作品进行了美术作品登记。
2023年11月,杭州某技术公司在多个社交媒体平台上多次发布爱心气球模组安装视频及图片,其中图片内容与《伴心》内容相比,除了图片长宽比、气球表面文字、倒影对应的东方明珠存在差异外,其余部分完全一致。
林某在浏览网页时发现,常熟某房地产公司也在其一则微信推文上使用了该照片,并在其开发的商业区湖面内,建造了半个爱心气球的立体装置。林某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杭州某技术公司、常熟某房地产公司在发布侵权内容的社交媒体平台上,连续三日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法院首先审查了案涉AI软件用户协议,明确协议约定,使用软件服务生产图片作品的资产及其权利属于用户,并当庭登录创作平台,对登录过程、用户信息以及提示词修改等图片迭代过程进行审查。
法院认为,林某对提示词的修改并通过图片处理软件对图片细节设计的修改体现了其独特的选择与安排,以此生成的平面图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两被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该图片进行网络传播构成侵权。
值得一提的是,林某享有的著作权应限定于该图片,而制造实体装置仅以“爱心”为基础进行建造设计,常熟某房地产公司进行相应实体装置设计建造,不属于侵犯林某著作权的行为。如此认定,是为了避免著作权的过度保护与权利滥用。
最终,法院判决侵权方在某社交媒体平台连续三天公开向林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林某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000元,林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作为全国‘AI 版权图片第二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不得不说是需要一些‘爬坡过坎’的勇气。”审理期间,常熟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胡越查阅了相关案例和学术观点,并反复比对本案案件事实,就原告如何具体设计、两被告行为的主观恶意、危害后果进行审慎衡量。“既要保证对正当权利的保护,也不能矫枉过正,扩大权利的保护范围。”胡越表示。
在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研究员孙平看来,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归属问题,本质上是技术创新与法律规则碰撞的缩影。孙平表示,作为我国第二例AIGC著作权司法案例,本案具有重大学理和实践意义,从著作权法维度来看,通过对创作者的实际智力投入和作品独创性的检验,本案进一步厘清了在使用人工智能进行创作时,作品能否获得著作权的关键标准,为各地法院提供了一种可借鉴的本土样本。从产业维度来看,其确立的“过程控制+结果独创”双重标准,为AIGC驱动的新兴创意产业提供了稳定的合规预期,这将进一步激发企业与个人在AI领域的创作热情,助推我国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徐晓安 通讯员 朱嘉诚
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