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如何维权?牡丹江法院以案说法,为您支招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3-19 11:11 1

摘要:李阳(化名)通过购物平台买了一台品牌手机,虽然价格比官网便宜很多,但商家跟他保证所售手机为正品新机。由于官网同款型号的手机已经脱销,李阳犹豫再三还是在该网店下了单。

过期变质食品

是否遭遇虚假宣传或霸王条款

不论是在商场超市购物

还是在电商平台下单

不论涉及餐饮出行

还是美容健身

牡丹江法院3名干警做客

省台都市频道《新闻夜航》演播室

以案说法,为您支招

PART.01

网购品牌新手机,到手竟是二手货

李阳(化名)通过购物平台买了一台品牌手机,虽然价格比官网便宜很多,但商家跟他保证所售手机为正品新机。由于官网同款型号的手机已经脱销,李阳犹豫再三还是在该网店下了单。

到货后,李阳发现新买的手机相册里竟然有陌生人的生活照片,于是拿着手机到实体店进行咨询。实体店工作人员查看李阳购买的手机后,发现手机包装膜与正品不一致,而且被激活使用过。得知自己购买的新手机竟然是二手货,李阳在购物平台上申请仅退款,但商家仅同意退货退款,一气之下,李阳向爱民区法院提起诉讼。

爱民区法院审判员 王俭

法院经审理发现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未如实告知消费者手机的真实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因商家已将货款退回,最终,法院判决商家支付给原告手机价款三倍的赔偿金。

通过此案

提醒广大消费者

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

需要谨慎购买

PART.02

仅上两课就停业,要求退款却被拒

王艳(化名)想给孩子报名一个游泳班,经朋友介绍,在某游泳健身俱乐部花费799元报课,并购买了一张价值118元的特惠卡。王艳带着女儿才上了两节课,便接到了俱乐部的停业通知,要求其转到其他游泳馆进行学习。由于俱乐部提供的上课地点较远,王艳向俱乐部提出退款申请。因双方协商未果,王艳向东安区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某俱乐部提出答辩意见,表示可以退款,但要扣除已上两节课的费用。

东安区法院审判员 赵存明

在本案的审理中,法院综合考量孩子的身心发育特点以及学习能力,认为仅上两节课,对孩子学习游泳并无助益,某俱乐部违约停业,造成孩子学习游泳中断 ,再次学习时还要从头开始,因此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未予采信俱乐部的辩解意见,判决该俱乐部退还王艳全部费用。

东安区法院刑庭庭长 李双双

近年来,有些消费者预存健身卡、美容卡等预付式消费后,出现个别商家停业、老板跑路的情况,因为此类纠纷涉及人数较多,一旦诉至法院,法院一般会让原告推荐一位或几位代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经过开庭审理后,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案件事实、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判决。若被告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消费者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案的审理

为经营者关上了肆意违约的大门

也提醒广大经营者

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PART.03

购买减肥巧克力,结果落入美丽“陷阱”

张燕(化名)为了减肥,听说朋友服用的一款减肥巧克力效果不错,便向朋友索要卖家微信。卖家告诉张燕,不用节食、不用运动,每天吃一粒减肥巧克力,就能减轻体重,还没有副作用。张燕听后很心动,通过微信购买了一些。吃了一段时间后,张燕发现自己出现了失眠、心悸的症状,因为担心所吃的减肥巧克力添加了违禁成分,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过检测,张燕购买的减肥巧克力添加了我国禁用物质西布曲明。我国早已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的制剂以及原料药,但仍有部分不法分子受到利益驱使,将西布曲明添加到食品或保健品中,打着减肥药的旗号进行销售。不明真相的消费者使用后,极易出现不良症状,危害身体健康。

法院审理后,认为向张燕销售减肥巧克力的孙某明知减肥巧克力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进行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决孙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爱民区法院民庭庭长 张颖

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购物首先要看商品的生产厂家、成分,特别是购买进口产品时,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商品要有中文标识、成分、生产厂家、经营厂家,确认商品相关信息完备后再进行购买。尤其卖家宣传具有美容、抗衰老等功效的商品,消费者要识别商品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谨慎购买。

消费者在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要积极维权

不要助长不良商家的气焰

共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PART.04

网络购物如何维权,法院为您来支招

牡丹江中院宣传科科长 崔晓翕

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拨打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维权,也可以找产品的经营者或生产者进行维权。如果是网购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还可以通过购物平台进行维权,电子商务平台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若消费者通过上述渠道未能成功维权,还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消费者要注意留存证据,如网络订单截图、交易快照、与客服的聊天记录、商品实物、检测报告、维修单据等相关证据,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天津二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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