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六方面入手,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各级各部门监管职责。
本报讯 记者张移珍报道 近日,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六方面入手,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各级各部门监管职责。
为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措施》特别强调,对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发事故或重大险情的生产经营单位,将依法实施“一案双罚”“行刑衔接”;对政令不畅、执行不力、敷衍塞责的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生性质恶劣、典型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一律提级调查并严肃处理。
主动明责履责尽责
依法诚信守规生产
在主动明责履责尽责方面,《措施》指出,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真正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特别是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果断采取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等措施,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认识到位、履责到位。
在依法诚信守规生产方面,生产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严禁违法组织超能力生产、盲目下达不切实际的经济指标。
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诚信守规生产方面,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如何做?《措施》明确,县乡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打非”主体责任,健全常态化“打非”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巡查,及时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开展执法检查,坚决杜绝执法“宽松软虚”,将重大风险突出、管控能力不足的单位作为计划执法重点对象,提高执法检查质效;对屡查屡犯、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对关闭破坏监控设施设备、非法从事高危生产经营活动、拒不执行停产停业整改措施且存在现实危险的单位,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180日内3次或者1年内4次受到行政处罚、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坚决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采取增加执法检查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有关保险费率、行业或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
有效管控风险隐患
积极开展业务帮扶
“有效管控风险隐患、积极开展业务帮扶,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是监管工作的最终目的。”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喻树长表示。
为推动安全关口前移、有效管控风险隐患,《措施》明确,生产经营单位要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提示和管控,及时向行业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深入剖析典型事故背后的技术工艺、产品质量、标准规范、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共性问题,动态发布风险预警提示;持续用好“三查一曝光两闭环”举措,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企业自查自报且正在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不予处罚;对重大事故隐患不排查、不报告、不整改的,依法从重处罚。省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每季度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督办不力导致隐患久拖不改或虚假整改的,果断提出问责建议。省安委办要每月发布一批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典型案例。
“积极开展业务帮扶,分为两个方面工作。”喻树长表示,一方面,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和业务帮扶,主动暴露问题,虚心接受建议,及时整改到位;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单位特点、安全风险及日常突出问题,提前进行“风险画像”,精准制定检查事项,扎实开展高质量的安全生产帮扶指导,还要用好专家团队、标杆企业或第三方服务机构,找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攻坚。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一次告知、全程跟踪、及时复核”,推动闭环整改。
全力推进群防群治
切实强化科技兴安
当前部分地区仍存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热下冷”“政热企冷”等情况,对此,喻树长表示,“要全力推进群防群治、切实强化科技兴安,破除查险除患‘被动化’等问题,把查找隐患变成‘人人个个’的行动自觉”。
在全力推进群防群治方面,《措施》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突出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高危从业人员等一线员工,加强典型案例、隐患排查、应急避险等场景式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熟悉掌握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管控措施。省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督促市县部门每季度集中兑现一次群众举报奖励。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举报线索,原则上由市级对口部门进行核实。对举报属实的,由省级有关部门兑现奖励。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事故责任人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严惩培训“走过场”、无证和持假证上岗等违法行为,对不具备条件、教学质量低劣、培训造假的机构要依法取缔其培训资质。省市安委办要每季度调度公布一次群众举报奖励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制作播放一期警示片。
在切实强化科技兴安方面,《措施》提出,要让算法代替人眼识别违章作业,用科技织密防控网、赋能本质安全。其中,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及时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和工艺,加快推进涉危涉爆劳动密集场所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从源头降低生产安全风险;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手段加强安全监管,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对高危企业、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智能监测、智能预警。
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