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您滑动手机刷到“自费探店”“真心推荐”类短视频并前往消费时,是否想过这些视频可能隐藏了其商业推广性质?近日,顺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此类新型网络“隐形陷阱”开展监督整治,推动“网红探店”视频走向规范透明。
本报讯(闫文灿)当您滑动手机刷到“自费探店”“真心推荐”类短视频并前往消费时,是否想过这些视频可能隐藏了其商业推广性质?近日,顺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此类新型网络“隐形陷阱”开展监督整治,推动“网红探店”视频走向规范透明。
顺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深入调查发现,该县多名探店博主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进店消费后,对该店的食物味道、就餐环境等进行评价,并在视频下方附带商家店铺或团购链接,引导真正的消费者进店消费,但相关短视频并未标识“广告”字样。顺平检察院依法立案监督,向该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对“探店达人”发布互联网广告的法定监管职责,源头规范互联网“广告”标识使用。
该县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响应,联合县委网信办、县内自媒体重点人士等相关人员,连续两次召开顺平县自媒体人士座谈会,并邀请顺平检察院干警参会。会上,该县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进行解读,发放《关于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的提醒告诫书》和《网络直播带货广告合规提示》,并对涉事平台及多名违规博主进行约谈警示,责令限期整改。
日前,需整改的视频探店博主和平台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相关视频中涉及商业广告的内容现已醒目标注“广告”字样,整治要求已全面落实到位。
此次行动在业内引发积极反响,多名探店博主纷纷表示,将以身作则,未来所有涉及商业合作的视频都会醒目标注“广告”或“合作”字样,共同推进行业阳光化、透明化发展。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