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的66%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适用对象
南宁市户籍或持居住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含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从事灵活就业并参保者。
补贴标准
按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的66%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补贴期限最长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者可延长至退休。
申请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灵活就业证明材料(如社区登记证明、服务协议);
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明。
办理方式
线上:通过“广西人社”APP或“数智人社”系统申报;
线下: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属社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适用对象
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骑手等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年龄16-60周岁。
补贴标准
按实际参保费用的50%补贴,每人每年最高250元,补贴期限最长3年。
申请流程
需先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平台”完成职业身份认证;
提交保单原件、缴费凭证及从业平台服务协议。
一次性创业补贴
首次注册个体工商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者,给予5000元补贴;
脱贫人口、残疾人等群体额外提高20%补贴额度。
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创业者可申请最高30万元贷款,财政贴息3年,LPR-150BP以下部分由财政承担。
补贴范围
参与家政服务、电商直播、维修保养等紧缺职业培训的灵活就业人员。
补贴标准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者,按培训成本80%补贴,最高2500元/人;
脱贫劳动力、失业人员等群体按100%补贴。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
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灵活就业者,每月额外发放200元岗位补贴,最长36个月。
退役军人就业补贴
退役5年内从事灵活就业并参保者,除社保补贴外额外享受100元/月就业补助,最长2年。
政策依据:
广西人社厅《关于做好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3〕2号)
来源:原味农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