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虽然从法律的程序以及实体法来看,张扣扣被判处死刑并无不当,然而这其中所经历的社会关注,也同样需要司法体系所关注,而非一句“法院审判不受网络舆论”影响就可以解决得了的。
张扣扣案是一起引发广泛社会争议的案件,其父张福如在张扣扣被执行死刑后拒绝领取骨灰,并多次公开表示对判决结果的不满,认为案件存在不公。
虽然从法律的程序以及实体法来看,张扣扣被判处死刑并无不当,然而这其中所经历的社会关注,也同样需要司法体系所关注,而非一句“法院审判不受网络舆论”影响就可以解决得了的。
2018年2月15日除夕,张扣扣持刀杀害王家父子三人(王正军、王校军、王自新),并焚烧王家车辆,造成三人死亡、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案件经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张扣扣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
法院指出,张扣扣虽具有自首情节,但其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三人身中49刀,王正军被刺24刀)、主观恶性极深,且预谋长达22年,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2019年1月,法院一审判决死刑;同年7月17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张扣扣被执行死刑。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量刑的“情与法”平衡。张扣扣的辩护律师曾提出其作案动机源于童年创伤,申请精神鉴定但未获批准。部分舆论认为,张扣扣为母复仇的动机值得同情,但法院强调“私力复仇”不可替代法律程序,且连杀三人的行为已超出“复仇”范畴,属于无差别泄愤。
张扣扣被执行死刑后,其父张福如拒绝领取骨灰,并多次公开表示:“这是冤案,我不服气!”这一行为成为他对司法判决的终极抗议。张福如的抗争逻辑基于两点:
历史判决的“不公”:1996年张母汪秀萍被害案中,王正军因未成年仅获刑7年(实际服刑4年),赔偿金仅9639.3元(实际到手约1500元)。张福如坚称,当年凶手实为王家次子王富军,王正军系顶罪,但法院未采纳此说法。
量刑的“双重标准”:张福如认为,王家当年仅以轻微代价了结命案,而张扣扣为母复仇却需以命抵命,司法存在“偏袒”。
张福如的抗议行动不仅停留在口头。2018年7月和11月,他先后向汉中中院和陕西高院提出申诉,要求重审1996年案件,但均因“原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驳回。
法院认为,张扣扣的复仇行为与1996年案件无直接因果关系,且王家当年的判决符合当时法律(如《刑法》第十七条对未成年人的从轻规定)。
拒领骨灰的行为,既是张福如对司法的不满,也是传统伦理与现代法律冲突的缩影。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骨灰的安葬关乎死者尊严与家族血脉延续,张福如的拒绝实质上是以“断绝后路”的方式表达对判决的彻底否定。
他多次向媒体表示:“若领了骨灰,就等于承认我儿子有罪,但他是为母报仇,何罪之有?”这种执念背后,既有对司法公正的质疑,也有对自身无力改变命运的愤懑。
案件进入公众视野后,舆论迅速分化为两大阵营。支持者将张扣扣塑造为“为母复仇的悲情英雄”,认为其行为是对司法不公的“弱者反抗”。反对者则强调法治原则的不可动摇,认为张扣扣连杀三人的行为已突破现代文明底线,若纵容私力复仇,社会秩序将陷入混乱。
这种分化背后,折射出中国传统伦理与现代法治的深层冲突。一方面,“血亲复仇”的文化基因在部分民众中仍具道德正当性,《周礼》中“父母之仇不共戴天”的观念被部分舆论重新激活;另一方面,现代法治强调“公力救济”的排他性,要求个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张扣扣案恰好处在这一矛盾的焦点上,成为两种价值体系交锋的战场。面对舆论压力,司法机关通过多重方式维护审判独立性:
首先,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回应公众关切,强调“张扣扣的遭遇值得同情,但同情不能替代法律”。
其次,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出庭意见书,系统驳斥了张扣扣家族对1996年案件的质疑,指出其指控缺乏证据支持,原判事实清楚、量刑合法。
然而,司法独立性的实践仍面临挑战。例如,张扣扣辩护律师邓学平曾申请精神鉴定以论证其存在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但法院以“裁量权”为由拒绝,引发对程序正当性的争议。
更耐人寻味的是,主审法官曹建国在案件宣判三年后因贪腐落马,其此前在陕北矿权案中的枉法行为被曝光,导致公众对张扣扣案审判公正性的质疑再度升温。
尽管无直接证据表明该案存在司法腐败,但法官个人品行的污点客观上削弱了司法权威,凸显了司法队伍廉洁性对公信力的关键作用。
张扣扣案暴露出两大核心问题:一是司法如何通过透明化增强公信力。尽管法院通过直播庭审、公开法律文书回应质疑,但程序细节(如精神鉴定驳回理由)的阐释仍显不足;二是舆论如何理性参与法治进程。
公众需认识到,司法独立并非排斥监督,而是要求监督基于事实与法律,而非情感宣泄。
张扣扣案被判死刑虽然从法律上讲,并无任何问题。而张福如的抗争,作为一个父亲,我们也理解他的选择,甚至可以说有其父必有其子,张扣扣能够将几十年前的案子牢记不忘,张福如也同样能够记得儿子之死。
我国的司法体系自在自己的国情特点,不能完全照搬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这已经是最高人民法院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了。
然而,在个别案件审理中,尤其是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上,比如这个张扣扣案的审判中,又有声音将这一理由作为社会舆论的挡箭牌,这显然并不能太过服众。
传媒论坛:舆情与司法冲突之衡平——张扣扣案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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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枕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