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湖北郭家庙墓群被盗,主犯余某落网后供述是从盗墓小说中学得‘技术’,对照书籍细节盗走20件国宝。这一荒诞事件折射出更深层问题:当虚构作品成为犯罪的‘教科书’,文化产品如何承担社会责任?在盗墓题材泛滥的今天,我们亟需反思娱乐与现实的边界,防止文字沦为违
2023年,湖北郭家庙墓群被盗,主犯余某落网后供述是从盗墓小说中学得‘技术’,对照书籍细节盗走20件国宝。这一荒诞事件折射出更深层问题:当虚构作品成为犯罪的‘教科书’,文化产品如何承担社会责任?在盗墓题材泛滥的今天,我们亟需反思娱乐与现实的边界,防止文字沦为违法行为指南。
这起特大盗墓案的细节,简直比小说还离奇。主犯余某,一个沉迷盗墓小说的“书粉”,不仅对古墓葬产生了浓厚兴趣,甚至将小说中的“神秘技法”奉为圭臬,对照书籍验证细节,翻检县志核对史实。他像模像样地用探针和洛阳铲,在半个月内摸清了郭家庙墓群的“底细”,然后伙同他人,在两个晚上就盗走了20件春秋时期的珍贵青铜器,其中不乏国家一级文物,甚至还有补充历史空白的“曾丁”铭文器物。这可不是他第一次“下地”,此前他已在同一区域盗掘过一次,获取了3件文物。最终,警方通过乔装侦查、跨省追捕,将包括余某在内的涉案人员一网打尽。余某目前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的严惩——盗掘古墓葬罪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更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这哪是“摸金校尉”的传奇,分明是“铁窗泪”的序章!
余某的荒唐行径并非孤例,此前四川富顺也有两男子因沉迷盗墓小说、影视剧而盗取文物,最终获利300元却被罚2000元的“黑色幽默”。这些案例无疑撕开了盗墓题材小说“娱乐至上”的温情脉脉,露出了其潜在的诱导犯罪的狰狞面目。这类作品往往将盗墓行为浪漫化、英雄化,用悬疑刺激的情节和“高超技艺”模糊了法律与道德的界限。对于心智不成熟或辨别能力较弱的年轻读者来说,极易将虚构与现实混淆,误以为小说中的“技术”可以复制,甚至萌生一夜暴富的贪念。当“神秘技法”被奉为圭臬,国宝级的文物就成了他们眼中唾手可得的“宝贝”,而不是需要世代守护的文化遗产。
因此,我们必须深刻反思内容创作伦理与公众媒介素养。文化产品,尤其是受众广泛的网络文学,不能仅仅追求流量和猎奇,更要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创作者在构建宏大世界观的同时,也应在作品中明确传递正确的价值观,警示违法行为的危害。例如,央视热播剧《护宝寻踪》就以真实的文物保护案例为蓝本,将专业的考古知识与悬疑叙事结合,生动展现了文物保护工作者的艰辛与智慧,引导观众树立正确的文物观,实现了“从消费历史到守护文明”的价值转向。同时,提升公众的媒介素养也刻不容缓。我们不仅要学会识别信息的真伪,更要懂得区分虚构与现实,不被娱乐至死的表象所迷惑。学校、家庭和社会应共同努力,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和媒介素养教育,让他们明白盗墓不仅是违法犯罪,更是对中华文明根脉的无情摧残。
此外,监管层面也应有更具建设性的举措。除了事后惩戒,更应加强对文化产品内容的审核与分级,对可能诱导犯罪的内容进行预警或限制。平台方不能只顾经济效益,应主动承担起内容把关的责任,利用大数据等技术识别并过滤不良内容。我们呼吁建立一个由创作者、平台、监管机构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文化产品社会责任联盟”,定期发布行业报告、优秀案例,并对违反伦理的创作行为进行公开谴责。让娱乐归娱乐,法律归法律,别让那些本该激发想象力的文字,成为诱导犯罪的“指南书”。我们需要的,是那些能让我们在历史长河中汲取智慧、增强文化自信的作品,而不是助长违法犯罪的“黑色幽默”。
来源:奇妙橘子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