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随着婚姻家庭类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此类诉讼案件数量也不断增加,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适应了家事案件的特点,也展现了调解制度的优势。
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随着婚姻家庭类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此类诉讼案件数量也不断增加,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适应了家事案件的特点,也展现了调解制度的优势。
2025年2月,我院速裁团队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侯某与刘某长期存在家庭矛盾无法化解,多次争吵后决定离婚,但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于是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双方进行了沟通。据了解,双方当事人结婚已有8年,育有一名7岁的女儿。近年来,因工作压力大、沟通不畅,经常因为琐事争吵,感情逐渐疏远。调解过程中,法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与侯某和刘某单独沟通,倾听他们的诉求和心声。承办法官发现,双方虽然矛盾重重,但对于女儿的爱是共同的。对此,承办法官引导双方从孩子的成长考虑问题,以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耐心劝导。经过多次沟通,双方逐渐冷静下来。最终,通过承办法官的努力,双方不再要求离婚,尝试通过相互包容改善关系,并加强沟通,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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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王伟明
二审|佟昕航
三审|张海玲
来源:依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