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科院分区表中的1-4区既可以指大类分区,也可以指小类分区,但两者的划分标准和适用范围存在差异。今天就从分区定义、划分方法、单位认定逻辑及具体实例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中科院分区表中的1-4区既可以指大类分区,也可以指小类分区,但两者的划分标准和适用范围存在差异。今天就从分区定义、划分方法、单位认定逻辑及具体实例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一、中科院分区的核心概念
中科院期刊分区表由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于2004年发布,旨在解决不同学科影响因子差异大、难以横向比较的问题,为科研评价提供标准化参考。
大类与小类的区别
大类分区:根据中科院自定义的学科体系划分。早期为13个大类(如医学、生物、社会科学等),2023年后扩展为21个大类(新增哲学、历史学、社会学等),2025年进一步调整学科名称(如法学并入社会学)。
小类分区:基于JCR(Journal Citation Reports)的176个学科分类(2023年增至254个),与汤森路透的学科体系一致。
二、分区划分方法
大类分区的规则
按期刊的3年平均影响因子排序,同一大类内划分1-4区:
1区:前5%(含Top期刊);
2区:6%-20%(部分高被引期刊可入选Top);
3区:21%-50%;
4区:剩余期刊。
2025年更新:新增ESCI期刊的收录,学科大类增至21个(如法学改为社会学),并优化人文科学分类。
小类分区的规则
沿用JCR学科分类,同样按3年平均影响因子划分1-4区,但比例与大类不同(如1区为前25%)。
Top期刊的遴选
大类1区期刊自动列为Top;2区中总被引频次前10%的期刊也可入选Top。
三、单位的认定逻辑
一般认定标准
默认大类分区:多数单位(如高校、科研机构)在考核或奖励时,若未明确说明,通常以大类分区为准。
特殊要求小类分区:部分学科因细分领域需求(如食品科技、生态学),可能要求小类分区达到特定标准。
典型实例
实例1:医学领域
某三甲医院要求科研人员发表的论文需属于中科院大类1区或小类1区。例如,《Food Science and Human
Wellness》在农林科学大类为1区(Top期刊),同时在小类“食品科技”中也为1区,符合双重要求。
实例2:社会科学领域
某高校社会学系规定,职称评审仅认可大类分区(如社会学大类2区及以上),因小类学科(如“政治学”)可能存在交叉学科争议。
实例3:综合类院校
部分单位采用“就高原则”,即若某期刊在大类或小类中任一分区达标即被认可。例如,某期刊在大类为3区、小类为2区,可视为2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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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近年分区的关键变化
期刊范围扩大
2023年起纳入ESCI中国期刊,2025年进一步收录国际ESCI期刊,总量从13,818本增至21,972本(医学类增幅最大)。
学科调整
2023年人文科学拆分出哲学、历史学等独立大类;2025年法学并入社会学,形成更综合的社会科学大类。
评价指标优化
2023年引入“期刊超越指数(JSI)”,综合考量影响因子和被引频次,减少单篇撤稿论文对评价的影响。
五、作者发表论文投稿建议
投稿策略
优先确认单位的具体要求(大类或小类),结合期刊的双重分区情况选择目标期刊。
关注学科动态(如2025年法学并入社会学),避免因分类调整影响成果认定。
查询工具
官方分区数据需通过“期刊分区在线平台”或微信小程序查询,部分高校图书馆提供免费访问权限。
来源:玖囿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