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宋代命妇制度有一看似反常的现象,诸王之妻不称王妃,而是封夫人。前人论著如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已经指出,不过未进一步分析。
宋代命妇制度有一看似反常的现象,诸王之妻不称王妃,而是封夫人。前人论著如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已经指出,不过未进一步分析。
将唐代和五代十国纳入观察范围后,我发现,唐宋六百余年间,诸王之妻的正式封号不一定是王妃,夫人更常见。
本文将梳理唐、五代十国、宋封王者之妻封号的演变过程。
以朝代划分历史未免呆板,但在本文所研究的问题上,唐、五代十国、宋的情况各有各的鲜明特色,所以正文将以三部分展开。
唐代的分期莫衷一是,本文以宪宗朝之前为前中期,宪宗朝以后(805—907)为后期(此分法仅适用于本文,请勿用于其他问题)。
一、唐
唐人编纂的《唐六典》《通典》(下文合称“二典”)以王为封爵的最高级别,正一品,王之下有嗣王、郡王、国公,从一品。
按《通典》,“皇兄弟、皇子皆封国,为亲王,皇太子子为郡王,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诸子为郡公,以恩进者封郡王,袭郡王、嗣王者封国公”,“庶姓卿士功业特盛者亦封郡王”。
能封正一品王的皇兄弟、皇子都是皇亲,故曰亲王。
显然,封王者按身份有同姓(主要为宗室)、异姓之分。正一品王、嗣王、郡王主要面向宗室,文献中所谓“诸王”几乎都是宗室,但唐朝允许“庶姓卿士功业特盛者”封郡王。
实际上唐朝前前后后封过很多异姓王,有隋唐之际诸侯、藩属国君主、异族首领、外戚、安史之乱以降的广大武人等。《通典》载,肃宗至德元年(756)至代宗大历三年(768),“封异姓为王者凡百一十二人”,安史之乱以来异姓王之多可见一斑。
唐代大部分异姓王封郡王,封正一品王的较少。
“王妃”封号是命妇制度的一部分。“二典”未明确解释当时“命妇”的内涵,而是列举有何种封号的女子属于命妇,以划定命妇的范围。
《唐六典》云:“外命妇之制……王母妻为妃,一品及国公母妻为国夫人,三品已上母妻为郡夫人……凡亲王,孺人二人,视正五品,媵十人,视正六品;嗣王、郡王及一品,媵十人,视从六品……降此已往皆为妾。”
《通典》云:“大唐外命妇之制:诸王母妻为妃(嗣王、郡王母妻亦同),文武官一品及国公(其非始封者带三品以上亦同)母妻为国夫人,三品以上母妻为郡夫人……”
亲王、嗣王、郡王母妻为妃,王妾可称媵,亲王另有孺人两人,妃、孺人、媵均属于外命妇。
“二典”划定的外命妇范围与《唐律疏议》所谓“妇人有官品者”重合,看来法律上命妇(至少外命妇)的内涵可理解为“妇人有官品者”。
按《唐律疏议》,外命妇封号包含官品和邑号这两部分,官品指“妃及夫人,郡、县、乡君”,邑号指“国、郡、县、乡等名号”(文献中“邑号”往往等于整个封号),六品以下女子都是妾,有官品而无邑号。
外命妇不一定明确的品秩,公主、郡主、县主分别为正一、从一、正二品,王妃、国夫人等则没有。
梳理“王妃”封号的情况,要将区分同姓、异姓王和唐代前中、后期。
(一)同姓王之妻
唐代前中期同姓王之妻为妃,有很多诏书、碑志可证。王妃地位很高,文献常以“妃主”“诸王妃主”并举,其实就是指皇亲国戚。
有没有王妻不封妃的例子呢?目前所知仅有韦皇后的妹妹。
韦后父母手足几乎都死在流放地钦州,只有两个妹妹侥幸潜逃,中宗复辟后封郕国、崇国夫人(见图1)。
崇国夫人又称韦七姨,初嫁将军冯太和,太和死,嫁嗣虢王邕,唐隆之变中被李邕杀死。韦七姨先封崇国夫人,后嫁嗣虢王,以外戚身份煊赫一时,未封王妃。李邕继室扶余氏则明确封王妃、太妃。
此外,唐朝多次追册亲王为皇太子,王妃相应改称皇太子妃。皇太子号可用于追册,但本身不是封爵;皇太子妃和王妃都是“妃”,但皇太子妃不是命妇而王妃在外命妇之列。
图1 唐景龙二年(708)中宗下髮入塔铭拓片 “郕国、崇国二夫人亦各下髮供养”
唐代后期(805—907)始于宪宗朝(805—820)。唐代后期同姓王妻封号情况不甚清楚,相关史料极少。这一时期近支宗室处境远不及前中期,特别是玄宗朝之前。
玄宗朝以来,皇子入居十六王宅,不实际出閤,王府僚属形同虚设,堪比禁锢。两唐书为后期皇子作传,大多只有封王时间、卒年等信息,聊胜于无。连王爵的含金量都有所下降。
宋人吴缜指出:“古之封一字王皆国名,至唐则有以州名者,若延王、通王、沂王、韶王、彭王之类是也。”甚至有顺宗子蕲王缉、宪宗子荣王㥽这样几十年不封王的极端例子。
远支宗室,比如见于史书的一些嗣王,相对自由很多,可以入仕。
唐代后期皇子皇孙(近支宗室)婚姻情况是个谜。
皇子皇孙娶妻仅有一次可考,是倒数第二位皇帝昭宗在位期间(888—904)的事。天复三年(903)正月,昭宗女平原公主嫁岐王、凤翔节度使李茂贞子继偘,子景王祕娶宰相苏检(苏检靠李茂贞拜相)女。
此前梁王朱全忠(梁太祖朱晃)围攻昭宗一行于凤翔,欲挟天子以令诸侯。凤翔孤城久困,粮草已尽,李茂贞同朱全忠议和,愿交出昭宗。李茂贞不甘白白放走昭宗,遂向昭宗请婚以维持关系,故有平原公主、景王祕婚事。
昭宗第九子哀帝是年十二岁,景王是第八子,此前有没有类似于安排景王娶妻来笼络藩镇的事?
《资治通鉴》称景王婚事为“纳景王妃苏氏”,苏氏的正式封号究竟是不是景王妃呢?
昭宗朝翰林学士杨钜《翰林学士院旧规》云:“赐诸王诏,如是兄叔,不呼名,‘卿’处改为‘王’……诸王新妇,只言某国夫人某氏。”
这则记载自相矛盾:如果皇子皇孙不娶妻,就没有什么“诸王新妇”;如果娶妻,“诸王新妇”理应称妃,怎么诏书里叫起“某国夫人”来了?
囿于史料,这些问题目前难以回答。
宪宗朝是一道比较明显的分水岭。
元稹《上阳白发人》作于宪宗元和四年(809),诗云:“诸王在閤四十年,七宅六宫门户閟。隋炀枝条袭封邑,肃宗血胤无官位。王无妃媵主无婿,阳亢阴淫结灾累。”这几句有夸张成分,至少宪宗祖父德宗在位时没到“王无妃媵主无婿”的地步。
《旧唐书》称“德宗即位,叙用枝属,以时婚嫁”,德宗朝有皇叔杞王倕、皇太子(顺宗)、皇孙广陵郡王(宪宗)纳妃的记载。
然而,宪宗之后所有唐朝皇帝都没有即位前娶妻的记载。皇子皇孙不缺女人服侍,但唐代皇帝子孙藩衍,封王者不知凡几,后期偏偏找不出几位王妃——很可能当时皇子皇孙普遍不娶妻。
(二)异姓王之妻
《通典》载“庶姓卿士功业特盛者亦封郡王”,其实唐朝前前后后封过隋唐之际诸侯、藩属国君主、异族首领、外戚、安史之乱以降的广大武人等为王。
异姓王的册封不像同姓王那样有条文可依,异姓王之妻的封号自然更不固定,可能是妃,更多则不是妃。
唐朝册封的异姓王王妃数量不多,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新罗王、于阗王等“外臣”之妻,另一类是武周前后的外戚和功臣之妻。我对后一类相对熟悉些,下面介绍后一类。
武、韦两家是唐代外戚封王主力。
武后父士彟(577—635)位列太原元谋功臣,累封应国公,母杨氏(579—670)则在高宗朝多次改封,累封卫国夫人,赠鲁国太夫人。永徽六年(655),高宗废王立武,杨氏随之“品第一,位在王公母妻之上”,所以她的地位早就高过王妃了。咸亨元年(670)闰九月,杨氏去世两个月后,高宗追封周国公武士彟为太原郡王,鲁国太夫人杨氏为太原郡王妃。
嗣圣元年(684)二月,武后废黜在位不满两个月的中宗,立睿宗为帝,改元文明;九月,改元光宅,武后应侄承嗣之请,追封高祖、曾祖、祖三代为郡王,妣皆为妃,武士彟为魏王,杨氏为魏王妃。
永昌元年(689)二月,武后(时称圣母神皇)追尊魏王武士彟为周忠孝太皇,杨氏为周忠孝太后,又追封高祖、曾祖、祖三代为正一品王,五世祖为太原郡王,妣皆为妃。
这是武氏称帝前一年,武家还算唐朝外戚。玄宗只承认武士彟是太原郡王,杨氏是太原郡王妃,因为这是高宗而非武氏所赠爵号。
中宗初次在位时欲提拔岳父韦玄贞,结果自己被废,韦家流放钦州,最后只有韦后的两个妹妹侥幸生还。
神龙元年(705)二月,中宗复辟次月,立韦氏为皇后,追封韦后父玄贞为上洛郡王,母崔氏为上洛郡王妃;次年四月,追封韦玄贞、崔氏为酆王、酆王妃(见图2),并追封韦玄贞的四个儿子为郡王。
中宗还安排韦玄贞四子和世家大族女子冥婚,几名女子相应追封郡王妃。韦家男嗣死尽,韦后怎能不恨,安排弟弟们冥婚聊以慰藉。
韦玄贞长子洵封汝南郡王,与宰相萧至亡女冥婚,韦后在唐隆之变中倒台,萧至忠见风使舵,开墓取走女儿的棺材。
图2 酆王妃崔氏西方镇墓石拓片 “顺天皇后先考酆王王妃崔”
神龙五王算是标准的“庶姓卿士功业特盛者亦封郡王”。神龙革命真相莫衷一是,这里且按正史记载:
神龙元年(705)正月,武曌病重,朝臣敬晖、桓彦范、张柬之、崔玄暐、袁恕己等策动政变,以防宠臣张易之、张昌宗兄弟篡权,于是武曌退位,中宗复辟,李唐中兴。神龙元年五月,中宗封敬晖等五人为郡王,敬晖平阳,桓彦范扶阳,张柬之汉阳,崔玄暐博陵,袁恕己南阳,是为神龙五王。可以确定五王之妻封妃。
《新唐书·五王传》载中宗“拜(崔玄暐)博陵郡王,罢政事,册其妻为妃”,《唐大诏令集》收《册崔玄暐博陵郡王文》《册崔玄暐妻为博陵郡王妃文》,册文显示崔玄暐与其妻卢氏同日受册。
卢氏册文云:“今遣银青光禄大夫、行尚书右丞、上柱国苏瑰,副使通议大夫、守太常少卿韦叔夏持节赍册,於是命尔为博陵郡王妃。”
按唐代亲王纳妃,“册命之日,使者持节,有副”,卢氏封妃有正副册使,足见其隆重。
袁恕己妻张氏墓志已出土,题为《大唐故南阳郡袁王妃张氏墓志铭并序》,通篇称张氏为妃。志云:“(袁恕己)以神龙初拜特进、行中书令,寻封南阳郡王,食实封七百户,异姓封建,爰及母妻,叨预恩荣,使车册授。”可知张氏封南阳郡王妃。
开元八年(720)五月,玄宗敕曰:“自今已后,郡、嗣及异姓王母妻并宜准令为妃。”然而此后不见有外戚或功臣之妻封妃。
安史之乱以降,唐朝为奖励、笼络各路将领,封了许多郡王。王爵逐渐泛滥,王妃号却没相应封授。
汾阳郡王郭子仪,妻王氏封霍国夫人,李氏封凉国夫人;大宁郡王仆固怀恩,妻贺鲁氏封凉国夫人;金城郡王辛云京,妻李氏封陇西郡夫人,赠肃国夫人;范阳郡王、赠上谷郡王张孝忠,妻谷氏封邓国夫人;清河郡王王士贞,妻李氏封魏国夫人……
从众多封赠实例来看,神龙五王之后,异姓王(藩属国君主除外)之妻的封号最高为国夫人。
(三)唐末异姓王王爵
近些年有学者注意到唐代最后二十多年间(僖宗、昭宗、哀帝三朝)王爵的变异,而传世文献对此语焉不详。
曾成《唐末五代封爵考》梳理了王爵在唐末、五代、宋初的演变过程,理清了该时期王爵的实际等级。刘喆《“四平王”之封与唐五代的节度使政治》以唐末、五代王爵中“平王”一级的封授为线索,挖掘了封节度使为平王这一行为的政治意蕴。
首先,出现了“郡王型两字王”。
中和三年(883)九月,僖宗封西川节度使陈敬瑄为颍川郡王。此时僖宗为避黄巢驻跸成都。次年,黄巢兵败,陈敬瑄进颍川王。颍川王高于颍川郡王,并非后者省称。
昭宗乾宁二年(895)四月,钱镠封彭城郡王,天复元年(901)五月封彭城王,次年五月封越王。郡王落“郡”字,成了一个高于郡王的爵位,而且略低于一字王,曾成称之为“郡王型两字王”。
其次,部分“郡王型两字王”结构为“方向+平”,包括东平、南平、西平、北平四王,刘喆称此四王为“四平王”。刘喆认为,四平王具有“使四方平定安宁”的特殊政治含义,昭宗龙纪元年(889)三月,吴兴郡王朱全忠以讨平秦宗权之功进封东平王,四平王之封授自此始。
另外,异姓可像宗室一样封一字王(即“二典”所载正一品王)。
这样的一字王唐末有七八位:晋王李克用,秦王、岐王李茂贞,梁王朱全忠,吴王杨行密,越王、吴王钱镠,蜀王王建,邺王罗绍威,楚王赵匡凝。
李克用、李茂贞获赐国姓,附籍宗室,不完全是异姓,朱全忠以下就完全是异姓了。
综上,唐末异姓王王爵从高到低是一字王>郡王型两字王>郡王,远比“庶姓卿士功业特盛者亦封郡王”复杂。
未完待续。
作者:侯马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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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不试图说服别人,只不过诉说自己的见解,谢绝脱离人文环境的过度解读和阴谋论。
来源:猴格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