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发性骨髓瘤新药临床试验:GPRC5D/CD3双抗注射用TQB2029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3-19 00:46 2

摘要:GPRC5D是一种新型多发性骨髓瘤靶标,在多发性骨髓瘤细胞和非恶性浆细胞以及一些健康组织如皮肤和舌上皮细胞表面高度表达。靶向GPRC5D已被证明可提供深度应答,并且与多发性骨髓瘤的许多其他靶点不同,其表达仅限于免疫细胞,这为靶向这种异质性疾病提供了重要的新方法

GPRC5D是一种新型多发性骨髓瘤靶标,在多发性骨髓瘤细胞和非恶性浆细胞以及一些健康组织如皮肤和舌上皮细胞表面高度表达。靶向GPRC5D已被证明可提供深度应答,并且与多发性骨髓瘤的许多其他靶点不同,其表达仅限于免疫细胞,这为靶向这种异质性疾病提供了重要的新方法。

注射用TQB2029是一款靶向GPRC5D和CD3的双特异性抗体,一端可与T细胞表面的CD3受体结合,另一端可与恶性浆细胞表面的GPRC5D受体结合,以此募集、激活CD3阳性T细胞,诱导T细胞杀伤表达GPRC5D的恶性浆细胞,从而抑制肿瘤的发生和发展。

研究药物:注射用TQB2029(I期)

试验类型:单臂试验

适应症:多发性骨髓瘤(四线及以上)

申办方: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南京顺欣制药有限公司

用药周期

注射用TQB2029的规格:50mg;用法用量:每28天为1个治疗周期,注射,每周给药1次(QW)或每2周给药1次(Q2W),按剂量组给药:5ug/kg、25ug/kg、100ug/kg、300ug/kg、600ug/kg、900ug/kg。用药时程:持续用药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首次给药起2年、客观疾病进展、死亡、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不能耐受的毒性反应、失访、受试者撤回知情同意书或申办者终止整个研究等(以先出现者为准)。

入选标准

1、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2、18-75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计算)。

3、ECOG(PS)评分:0~1。

4、预计生存期≥12周。

5、有诊断记录的多发性骨髓瘤,且符合IMWG诊断标准,需满足:既往骨髓中单克隆浆细胞≥10%和/或组织活检证实存在浆细胞瘤,且有SLiM CRAB特征之一。

6、存在可测量病灶,需至少满足下列一项标准:①血清单克隆免疫球蛋白(M蛋白)≥0.5g/dL,或尿M蛋白≥200mg/24h;②血清免疫球蛋白游离轻链(FLC)≥10mg/dL,且游离轻链血清免疫球蛋白κ和λ的比值异常。

7、既往接受过至少3线治疗的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且至少1种蛋白酶体抑制剂(PI)和1种免疫调节剂(IMiD)和1种CD38单抗难治(1周期及以上的治疗方案定义为1个治疗线;因发生疾病进展、临床复发、或因不耐受而更换治疗方案时,后续治疗方案将被视为1个新的治疗线;放疗、短期类固醇、双膦酸盐治疗不被视为1个治疗线。复发性多发性骨髓瘤:既往接受治疗获得≥MR缓解且停止治疗≥60天后出现疾病进展;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①在任何治疗下未获≥MR疗效;或②获得≥MR疗效后,对挽救治疗无缓解,或末次治疗后60天内出现疾病进展)。

8、末次治疗或治疗后12个月内疾病进展(满足IMWG的PD标准),包括末次治疗(≥1周期)难治或无缓解或6个月内疾病进展。

9、验室检查符合以下标准(检查前7天内未进行红细胞/血小板等输注、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类药物纠正):1)血红蛋白(HGB)≥80g/L;2)中性粒细胞绝对值(NEUT)≥1.0×109/L;3)血小板计数(PLT)≥75×109/L,如骨髓中浆细胞比例≥50%有核细胞,需满足PLT≥50×109/L;4)总胆红素(TBIL)≤2.0倍正常值上限 (ULN);5)丙氨酸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基转移酶(AST)≤3.0倍ULN;6)血清肌酐(CR)≤ 1.5倍ULN且肌酐清除率 (CCR) ≥40mL/min [Cockcroft-Gault公式:男性:(140-年龄)×体重(kg)/72×血清肌酐(mg/dL);女性:(140-年龄)×体重(kg)×0.85/72×血清肌酐(mg/dL)];7)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 1.5×ULN(未接受过抗凝治疗);8)校正血清钙≤3.5mmol/L【校正血清钙(mmol/L)=血清总钙(mmol/L)- 0.025×血清白蛋白浓度(g/L)+1.0(mmol/L)】。

排除标准

1、诊断为淀粉样变性、浆细胞性白血病(原发性或继发性PCL:外周血浆细胞比例≥5%)、华氏巨球蛋白血症(WM)或POEMS综合征者。

2、已知存在多发性骨髓瘤脑膜中枢神经系统侵犯或高度怀疑脑膜或中枢神经系统侵犯但无法明确者。

3、既往接受过GPRC5D/CD3双抗治疗者。

4、既往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嵌合抗原受体T(CAR-T)、CAR-NK细胞治疗者。

5、首次用药前12周内接受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SCT)者。

6、首次用药前3周内接受过靶向治疗、细胞毒药物或任何抗体类治疗;首次用药前2周内接受过蛋白酶体抑制剂治疗或放疗;首次用药前1周内接受过免疫调节剂治疗,或首次用药前2周内累计接受泼尼松>140 mg或等效剂量的其它糖皮质激素治疗(除外试验药物给药前接受预防性用药以防止输注相关反应)者。

7、首次用药前2周内接受过NMPA批准药物说明书中明确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包括复方斑蝥胶囊、康艾注射液、康莱特胶囊/注射剂、艾迪注射液、鸦胆子油注射剂/胶囊、消癌平片/注射剂、华蟾素胶囊等)治疗者。

8、首次用药前4周内减毒活疫苗接种史或者研究期间计划行减毒活疫苗接种者。

9、既往不明原因的严重过敏史,或已知对单克隆抗体类药物或外源性人免疫球蛋白过敏,或已知对注射用TQB2029或药物制剂中的辅料过敏者。

10、首次用药前3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入组:经单一手术治疗的其他恶性肿瘤,达到连续5年的无疾病生存(DFS);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和表浅的膀胱肿瘤 [Ta (非浸润性肿瘤),Tis (原位癌) 和T1 (肿瘤浸润基膜)]。

11、由于任何既往治疗引起的高于CTC AE 1级以上的未缓解的毒性反应,不包括脱发、乏力和外周神经病变。

12、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治疗、明显创伤性损伤或预期研究治疗期间许接受重大手术者,或存在长期未治愈的伤口或骨折。

13、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者。

14、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或患有癫痫并需要治疗者。

15、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受试者,包括:a.血压控制不理想(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间隔24h以上至少2次测量)者;b.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10mmol/L)者;c.首次用药前4周内存在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严重细菌、病毒或系统性真菌感染(≥CTC AE 2级感染)者;d.肝炎(符合下列标准之一:乙肝:HBV DNA检测值超过检测值下限;丙肝:HCV RNA检测值超过检测值下限)或失代偿期肝硬化(Child-Pugh分级B、C级)者(注:符合入组条件的HBsAg阳性或HBcAb阳性的乙肝受试者,建议研究期间每12周监测一次HBV DNA,若入组前存在抗病毒治疗的,治疗期间可持续进行);e.存在活动性肺结核、特发性肺纤维化病史、机化性肺炎、药物诱导的肺炎、需要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或有临床症状的活动性肺炎者;f.首次用药前2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哮喘者,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且第1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30 mg/天或等效剂量的其它糖皮质激素),或接受任何其它免疫抑制治疗者;吸入或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治疗者,或在首次用药前至少4周保持稳定剂量泼尼松

16、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或认为存在其他原因不适合入组的受试者。

研究中心

上海

天津

四川成都、泸州、绵阳

陕西西安

山东青岛

安徽合肥

北京

广西柳州

江苏南京

具体启动情况以后期咨询为准

来源:yinta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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