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98年的雨来得急。我抱着一摞《外国文学》从图书馆往回跑时,雨丝正顺着伞骨斜斜砸在脚面,浅蓝校服裙摆很快洇出深色的水痕。路过操场边的紫藤花架时,我瞥见石凳上蜷着个身影——穿蓝布衫的陈默,校广播站的兼职播音员。
1998年的雨来得急。我抱着一摞《外国文学》从图书馆往回跑时,雨丝正顺着伞骨斜斜砸在脚面,浅蓝校服裙摆很快洇出深色的水痕。路过操场边的紫藤花架时,我瞥见石凳上蜷着个身影——穿蓝布衫的陈默,校广播站的兼职播音员。
"要避雨吗?"他抬头,镜片蒙着层水雾,声音混着雨声格外轻。我这才注意到他脚边半湿的帆布包,露出半本《简·爱》的书脊,书角都翻得起了毛。鬼使神差地,我把伞往他那边偏了偏:"一起吧,伞大。"
雨越下越猛时,他突然脱下蓝布衫往我身上披。"你穿这个。"我愣住,他耳尖瞬间红透,"我...我穿得厚。"带着洗衣粉清苦味的布衫裹住我,他的白T恤紧紧贴在后背,很快被雨水洇成半透明。后来我才知道,那天他刚从工地搬完砖——父亲病了,他白天上课,晚上去盖新教学楼的工地打零工。
这是我们的初遇。没有玫瑰,没有甜言蜜语,只有湿透的白T恤,和一本翻得发毛的《简·爱》。
陈默的广播稿总有种特别的温度。那时我是校刊编辑,常去广播站送稿。他的播音台摆着个掉漆铁盒,装满听众留言。有次我递给他一篇读者来信:"奶奶总说我对象太穷,可他会在下雨时把伞往我这边偏,像你上次播的诗——'你给我劫后余生的糖,我拿它甜了整个人生'。"
他眼睛突然亮起来:"这篇我要播。"那天傍晚,他的声音从广播里淌出来:"真正的浪漫不是玫瑰和钻戒,是有人懂你藏在抱怨里的想念,懂你强装轻松时的疲惫。"我站在走廊尽头,看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落在贴满留言的墙上。
后来我发现,他总在我值夜班时悄悄留盏灯。有次我蹲在楼梯间改稿子,手冻得握不住笔,一抬头就见他抱着搪瓷缸站在转角:"食堂阿姨煮的姜茶,我排了半小时队。"水蒸气模糊了他的眼镜,他却笑得像孩子:"你上次说手凉,我记着呢。"
他记得我所有没说出口的小心思:知道我不爱吃香菜,每次打饭都先帮我挑干净;记得我生理期前三天总失眠,就把《飞鸟集》里所有写月亮的诗抄在小卡片上,悄悄塞我书里;我随口提想看张爱玲的《半生缘》,他翻遍三条街的旧书店,最后把本边角卷起的书放我桌上,扉页写着:"书非借不能读也,不过这次,你可以一直留着。"
1999年春天,陈默父亲病情恶化。他白天上课,晚上在医院陪床,周末去菜市场帮人搬菜。有天我下晚自习,看见他在操场角落啃冷馒头,白衬衫领口洗得发白。"我没事。"他见我过来,慌忙把馒头往身后藏,"最近食堂饭钱涨了。"
我转身往校外跑,他追上来时,我正站在24小时便利店前。"买什么?"他喘着气问。我举起热牛奶和面包:"给你的。"他却突然拽着我手腕,把我拉进便利店后的巷子里。月光透过梧桐叶洒在他脸上,他喉结动了动:"小棠,我不能总让你花钱。"
"我没花你的钱。"我把面包塞进他手里,"这是我做家教攒的。"他低头咬了口面包,眼泪啪嗒啪嗒砸在面包上:"我爸昨天说,要是我再耽误学习,就把我赶出去。可我不能不要他..."
那天晚上,我在他旧笔记本里翻出张皱巴巴的纸条,是他父亲写的:"小默,爸没文化,但知道你是有担当的。要是实在难,就听小棠的,别委屈了人家姑娘。"
从那以后,陈默开始用笨拙的方式"需要"我。他会在我改稿子时发消息:"小棠,我帮你买了第二杯半价的奶茶,在老地方等你。"其实我知道,他根本不懂什么第二杯半价,只是想找理由让我陪他;他会在我抱怨校刊排版难时说:"我帮你画表格吧?"尽管他连电脑都不会开,却蹲在机房门口等了我三小时,就为看我教他用Excel。
被需要的感觉,是他用最笨拙的方式说:"你很重要,没有你,我可能撑不下去。"
2000年夏天,陈默拿到深圳电子厂的offer。父亲手术需要十万,这是他能想到最快凑钱的办法。
"我不去。"他第一次在我面前红了眼眶,"我可以卖血,可以去工地...就是不去深圳。"我摸着他冰凉的手,想起去年冬天,他把唯一的围巾系在我脖子上,自己冻得耳朵通红却笑着说"我不怕冷"。那时我以为,只要我们在一起,日子总能熬过去。可现实像把钝刀,割得人血肉模糊。
"去吧。"我帮他理了理衣领,"我等你。"
他走那天,火车站人挤人。他往我兜里塞了个布包,里面是叠得整整齐齐的工资条——他在工地搬砖三个月,攒了三千块。"给阿姨买点补品。"他说,"她总说你瘦。"我摸着被汗水浸得发皱的纸,想起他第一次送姜茶时说的:"我没什么钱,但我有手,能给你暖一辈子。"
在深圳的两年,他每月寄两封信。第一封给我,夹着深圳的木棉花照片,说"这里的云比咱们学校的好看";第二封给我妈,写他最近学的新技能:"小棠总说阿姨爱喝茉莉花茶,等我发工资就买。"
2002年春天,我在图书馆收到他的信。字迹比以前更潦草,他说父亲病情稳定了,电子厂要给他升职,说"等我攒够钱,就回来娶你"。那天傍晚,我抱着信在紫藤花架下坐了很久。风掀起信纸,飘出片干枯的木棉花——是他去年寄的,夹在信里保存了三百多天。
2005年,我嫁给了现在的丈夫。他是中学老师,家境优渥,会在我生日送卡地亚项链,生病时请最好的医生。但我们很少聊深夜的诗,很少为一句"你今天好像月亮"心跳加速。他爱我,却像在完成某种周全的仪式。
去年冬天整理旧物,我翻出陈默的蓝布衫。布衫口袋里掉出个塑料纸包,里面是颗水果糖,糖纸已经发黄。突然想起1998年的暴雨天,我们躲在紫藤花架下,他摸出颗糖塞给我:"刚才在工地捡的,应该没坏。"我咬开糖,是橘子味的,甜得发苦。
上个月同学聚会,有人提起陈默:"他现在在深圳开了家电子厂,挺大的。"我愣了愣,想起他走时说"等我回来娶你",想起每月寄的两封信,想起那颗橘子味的糖。
聚会结束,我鬼使神差打了电话。"喂?"他的声音还是那么轻,像当年在广播站播诗。"是我。"我说,"我是小棠。"
电话那头沉默很久。"小棠,"他终于开口,"你还留着那件蓝布衫吗?"
我摸着布衫上的针脚——那是他母亲病重时,他连夜缝的。"留着。"我说,"还有你寄的木棉花,都夹在《简·爱》里。"
"其实我早该告诉你,"他声音哽咽,"2002年我爸去世前,说想见你一面。可那时我攒够钱了,想着等风风光光回来...等我赶到学校,听说你结婚了。"
"我结婚那天,"我轻声说,"你寄的信在我包里。我打开看了,你说'祝你幸福'。"
电话里传来抽鼻子的声音。"小棠,"他说,"你知道吗?我最遗憾的不是没娶你,是没能让你知道——当年那颗糖,是我跑了三条街买的,怕你嫌苦,特意挑了最甜的橘子味。"
现在我坐在飘窗上,阳光透过纱帘洒在蓝布衫上。丈夫端来热牛奶,问我怎么又翻旧东西。我笑:"没什么,就是突然明白,有些人的存在,不是为了陪你走到最后,而是为了让你知道——被理解的温暖,被需要的笃定,被珍视的纯粹,这些比钻石更珍贵。"
窗外的紫藤花又开了,像1998年的那个雨季。我摸着布衫上的针脚,想起陈默说的:"真正的浪漫不是玫瑰和钻戒,是有人懂你藏在抱怨里的想念,懂你强装轻松时的疲惫。"
原来最难忘的情人,从不是多有钱。是那个在暴雨天脱下衬衫给你的人,是那个记得你所有小习惯的人,是那个用最笨拙的方式说"你很重要"的人。
他给的不是物质的丰盛,而是情感的饱和。那些被理解的瞬间,被需要的时刻,被珍视的细节,像陈年的酒,越久越醇香。
而我很幸运,在最好的年纪,遇见过这样一个人。
来源:西柚文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