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消费者在购物平台上网购真皮沙发,买回来却发现“货不对板”,消费者能否以“欺诈”为由,要求商家“退一赔三”呢?天纵鉴定(SKYLABS)近日注意到,湖南高院近日分享的一个相关典型案例。
消费者在购物平台上网购真皮沙发,买回来却发现“货不对板”,消费者能否以“欺诈”为由,要求商家“退一赔三”呢?天纵鉴定(SKYLABS)近日注意到,湖南高院近日分享的一个相关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消费者欧某因房屋装修欲购买真皮沙发,在某网上购物平台找到某电商公司开设的旗舰店。他看中了一款尊享版全真皮多人位沙发,商品详情显示该型号沙发的皮革饰面范围为接触面皮,皮革材质为头层牛皮。欧某又询问该店客服沙发每个面是否都是头层牛皮,客服回答“是”。欧某遂下单购买了四套沙发,并支付了货款26275元。
2024年2月欧某收到沙发后,却发现沙发皮面材质并非头层牛皮。他向客服提出异议,对方回复“是真皮的”“使用的是XX亲肤加工工艺”“售后现在不在岗”等。欧某将沙发接触面材料剪下一小块封存并邮寄至某检测公司进行检测鉴定,结果显示为非头层牛皮。
欧某认为某电商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欺诈,遂向武冈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电商公司“退一赔三”。
法院审理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欧某与某电商公司虽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但欧某的订单信息、付款凭据等证据,能够证明欧某、某电商公司之间成立了买卖合同关系,某电商公司应向欧某交付约定的品牌、型号、材质的沙发。
某电商公司以销售的尊享版全真皮多人位沙发接触面材质系头层牛皮进行宣传,其客服亦向欧某明确承诺该款沙发的材质是头层牛皮,导致欧某对案涉沙发的材质产生误解,进而购买该款沙发。但某电商公司出售给欧某的沙发并非头层牛皮,与其宣传、承诺的不一致,其行为已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综上,法院判决某电商公司退还欧某价款26275元,并赔偿78825元。某电商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案说法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网上购物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但在网络购物中,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层出不穷,其中“货不对板”的情况时有发生。法官提醒,消费者在网购时要擦亮双眼,通过正规网购平台交易,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并保存好网购交易相关的支付凭证、物流信息、票据、聊天记录等证据,避免自身利益受损。经营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努力在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全面、真实的展示商品的信息,杜绝虚假、夸大宣传,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来源:天纵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