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介绍,2022年7月,贵州宝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贵州某卫生材料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书》约定,贵州某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将其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的厂房设施设备等整体转让给贵州宝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后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后经过仲裁,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近日,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代理了一起合同无效纠纷赔偿案件,贵州宝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因在签订履行合同中存在过错,最终被法院裁定赔偿过错损失50余万元。
据介绍,2022年7月,贵州宝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贵州某卫生材料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书》约定,贵州某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将其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的厂房设施设备等整体转让给贵州宝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后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后经过仲裁,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随后,贵州某卫生材料有限公司申请仲裁,主张贵州宝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因合同无效导致其损失,包括解除原租赁合同的违约金、以及厂房租金等损失上百万元。
仲裁庭经审理后认为,资产转让合同虽然被认定为无效,但是,贵州宝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存在过错,应赔偿贵州宝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各项损失54.26万元。
随后,贵州宝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申请撤销。遵义中院审查认为,仲裁庭对事实的认定和实体裁决属于其职权范围,司法审查不介入实体争议。贵州宝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出的异议多涉及仲裁实体认定,不属于司法审查的范围,其主张不能成立。最终,法院裁定驳回贵州宝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撤裁申请,维持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赔偿54.26万元的裁决结果。
来源:体育场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