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向吸毒人员出售自制含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共计122个(含烟油202.19克),非法获利2770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在谢某某家中查获自制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弹65个(含烟油110.15克),烟油3瓶(净重48.86克)。
以案释法
弘扬法治精神 传播法律知识
注意!
借电子烟流行之机
不法分子
将依托咪酯添加进电子烟贩卖
这种行为就是贩毒!
近期
江西省崇义县的
一起贩卖毒品案件
再次为我们敲响了禁毒警钟
也彰显了法律
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态度
案情回顾
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8日,谢某某单独或伙同曾某在江西赣州多地向吸毒人员出售自制含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共计122个(含烟油202.19克),非法获利2770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在谢某某家中查获自制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弹65个(含烟油110.15克),烟油3瓶(净重48.86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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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崇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认为,谢某某、曾某多次贩卖毒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对二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当庭提出从严、从重的量刑建议。
法院经审理采纳公诉意见,依法判处被告人谢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判处曾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以案释法
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正式被列管,任何形式的走私、贩卖、运输或制造,不论数量多少,都将被认定为毒品犯罪,严格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毒品犯罪不仅让个人失去自由,更让无数家庭支离破碎。如今,毒品的伪装越来越多,请提高警惕,认清毒品的危害。如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来源:巢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