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原告刘某、苏某某、被告刘某某、雍某某,四位年逾七旬的同村老人毗邻而居,本应享受天伦之乐、和睦相处,却因为建房问题最终对簿公堂。
2025年春节的余韵尚未消散,仪陇法院第二审判庭内却迎来了一场特殊的庭审。
原告刘某、苏某某、被告刘某某、雍某某,四位年逾七旬的同村老人毗邻而居,本应享受天伦之乐、和睦相处,却因为建房问题最终对簿公堂。
“法官,刘某某他们修房子的时候,把我们家房子的地基弄坏了,墙体都开裂了。”原告刘某情绪激动地陈述。
“修房子的时候,刘某他们就在现场,墙上的裂缝也是后来才有的,而且裂缝很小不影响住人。”被告刘某某坚持己见。
……
在法庭上,四位老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案件审理一时陷入了僵局。
“新建房屋是否与墙体裂缝存在因果关系?墙体裂缝是否影响居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事关住房安全,为了更好查清事实,尽快解决纠纷、消除隐患,承办法官决定前往现场。
现场勘查 还原真相
征得原告、被告同意后,承办法官联合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和村社干部,来到原被告家中进行实地勘查。
经过仔细查看,承办法官了解到2023年9月被告在原告房屋左侧新建砖房,因未预留足够距离,浇筑地基水泥与原告家地基堡坎重合,导致原告家房屋左侧外墙、二楼左侧窗户下方出现细微裂纹,然而,这些裂纹不影响安全居住。
确认房屋没有安全隐患后,承办法官松了一口气,但是如何化解四位老人之间的矛盾,成为了承办法官面临的新难题。
找准症结 解开心结
承办法官与镇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和村社干部沟通了解到,原告刘某与被告刘某某毗邻而居几十年,一直以来相处融洽,双方子女均在外地工作,平时也在邻里有什么困难,也都互相帮衬着,直到双方因建房产生纠纷,就互不往来了。工作人员和村社干部也邀请相关部门同志实地走访过,受损墙体不影响居住,修复费用大约需要一两千元。
“几十年的邻里之情,不可能因为一两千元就破裂,应该还有其他原因。”承办法官敏锐地意识到,问题的根源并不在墙体裂缝,而在于老人心中的“心墙”。
“近邻和睦,胜似远亲,此案若处理不当可能激化矛盾造成纠纷升级,不利于纠纷彻底化解,更有损邻里和睦。”基于邻里纠纷宜调不宜判的考量,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化解纠纷。
“法官,我们主要就是担心房子安全,这次你们和乡镇领导都来了,帮我们看了,我们也放心了,刘某某房子建好后,在马路对面电线杆安装的监控摄像头正对我们大门,感觉一直被人盯着,不舒服。”
“法官,修复墙体的钱我们也愿意出,监控位置我们也想调整,但是这个监控是娃儿过年回来安的,我们也弄不来这个。”
……
经过长达五个小时耐心劝解,在原被告的一言一语中,承办法官逐渐明晰矛盾纠纷症结,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侵权纠纷,更是一场关乎邻里情谊的考验,只有从情感入手,才能真正化解这场纠纷。
当场履行 冰释前嫌
“刘(某某)叔,你看你和隔壁刘(某)叔本身就是亲戚,当邻居都几十年了,你修房子的时候,刘(某)叔还来了帮了忙的,不能因为这些小事影响了你们的感情。”
……
“刘(某)叔,被告刘某某(叔)安装监控,也是因为儿女都在外打工,想的是能够通过监控看看和关心家里老人情况,刘某某(叔)也同意调整监控位置,刚刚也给他儿子打了电话,过几天就来调整,另外他也愿意出钱帮你修复墙体,你看这个方案可以不?”
……
从法理和情理入手,承办法官安抚双方情绪,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提出双赢方案。最终,四位老人握手言和,当场履行受损修复费用1000元,并承诺一个月内调整监控位置,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以礼为先、以让为贤、以和为贵”是中华民族化解矛盾的传统智慧。在此次纠纷调解中,承办法官充分运用“和为贵”理念,不仅修补了房屋墙体的裂缝,更打破了四位老人心中的“心墙”。下一步,仪陇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好中华民族讲求礼让、以和为贵传统美德的作用,充分运用调解这把“金钥匙”,将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化解在萌芽状态,营造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环境。
来源:仪陇县人民法院
来源:南充政法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