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作出部署,明确提出要壮大农村各类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队伍。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也强调,要“壮大乡村人才队伍”。人才是发展的“第一资源”,面向未来,必须进一步壮大农业农村科技人才队伍,更好地服务农业强国建设,推动
作者:龙文进(中国农业大学农产品市场中心研究员)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作出部署,明确提出要壮大农村各类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队伍。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也强调,要“壮大乡村人才队伍”。人才是发展的“第一资源”,面向未来,必须进一步壮大农业农村科技人才队伍,更好地服务农业强国建设,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当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首先,人才“引进难、留住更难”的问题还较为存在。一些地区虽然出台了一系列人才引进政策,但许多政策流于形式,缺乏真正的吸引力。许多基层地区薪酬待遇偏低,甚至低于城市同类岗位收入水平,加之农村地区生活条件相对艰苦,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够完善,难以满足人才及其家庭的基本需求。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到农村就业对年轻农业科技人才缺乏吸引力,基层农业科技人才队伍难以保持稳定,影响了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其次,当前的科技人才培养模式存在与农业农村基层实际需求脱节的问题。目前,我国农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培养更多侧重于学术理论研究,强调科研论文发表和理论知识掌握,而实践操作技能培养不足,缺乏基层实践经验。许多农业专业大学生在校期间很少深入农村一线开展实践锻炼,毕业后直接到基层工作时往往出现“水土不服”,难以满足农业农村发展的迫切需求。
再次,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难以落地。目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不畅通,许多农业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成果停留于实验室阶段,难以顺利进入农村生产实践。同时,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存在人员结构老化、专业技术人才缺乏、资金投入不足、设备设施陈旧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技成果的有效推广与应用。此外,推广人员的激励机制不健全,许多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足,进一步导致农业科技成果难以真正惠及广大农民。
同时,现有农业科技人才评价考核机制存在缺陷。当前的人才评价机制过于单一,普遍强调论文数量、课题项目和科研经费等指标,忽视了农业科技人员在基层一线提供技术服务、解决实际生产问题的现实贡献。
统筹推进农业农村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首先,要强化政策保障,加大对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的待遇和激励力度。各级政府应增加财政投入,逐步提高农业农村科技人员的薪资水平,建立健全专项补贴制度和津贴标准,确保农业科技人员的收入与其贡献相匹配。同时,应在住房保障、子女教育、医疗保健等方面出台切实有效的优惠政策,真正解决农业科技人员的后顾之忧,使其能够安心扎根基层、服务农村。
其次,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实践导向,确保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真正适应农业农村发展的实际需求。农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应积极推进实践教学改革,着力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增加学生深入农村基层锻炼、实习实践的机会,培养符合基层需求的复合型、应用型农业科技人才。同时,要大力推动校地合作、校企联合,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例如,湖南农大等多所涉农高校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合作,结合地方政府和相关单位的实际需求,推出了“农科生订单式培养计划”“订单定制人才培养计划”和“乡村振兴专项”等一系列培养方案。山西省还针对一批急需紧缺的涉农本科专业,通过高考选拔实施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开展公费农科生培养,毕业后定向就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科技小院”模式近年来在全国各地迅速推广。科技小院兼具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和人才培养三大功能,已成为农林类高校开展“三农”科技服务的重要平台。未来,应进一步借助科技小院等形式,推动涉农教育与生产实践更加紧密结合。
再次,要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畅通科技服务渠道。建议进一步扩大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实施规模并加大补助力度,增加资金投入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和建设,健全覆盖基层的农业科技服务网络,鼓励和支持农业科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直接服务广大农民。同时,积极搭建农业技术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农业技术传播效率。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要进一步扩大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福建省最早实施了科技特派员制度,实现了科技特派员技术和创业服务乡镇全覆盖,服务领域涵盖一二三产业全产业链。建议未来逐步推广产业技术顾问组和科技特派团的模式,最终实现所有县级地区的全面覆盖。
另外,针对当前农业科技人才评价考核机制存在的问题,应建立多元化、差异化、实效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并积极落实基层农业事业单位岗位倾斜政策。第一,构建多维度的综合评价体系,将科研成果转化效益、技术推广应用成效、农民增收贡献度等因素纳入评价指标体系,体现农业科技人才在实际生产一线的贡献与价值。第二,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岗位的农业科技人才,科学制定差异化的评价标准。对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应侧重于对其学术创新能力的评价,而对技术推广人员,则应更加突出实践应用成效和服务基层的能力。第三,建立与不同人才群体适配的职称评定机制,为长期扎根基层的农技人员开辟专门的职称晋升通道,将解决农民实际问题的能力、基层服务年限等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激励更多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农业农村发展。第四,适当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让农民、农业企业等服务对象参与人才评价过程,增强评价的客观性与公正性,更精准地反映农业科技人才的实际贡献。
总之,壮大农业农村科技人才队伍,不仅仅是农业农村、教育科技部门或政府的责任,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各级政府要主动作为,切实拿出真金白银的政策扶持;农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要主动对接农业农村需求,真正培养适合农业农村发展的复合型人才;涉农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积极参与农业科技人才培养与成果转化,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社会各界和媒体也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的社会地位和荣誉感,营造尊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的良好氛围。
【本文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重大项目“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研究”(23LLMLA01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