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划红线!高校教师严禁触碰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8-14 15:34 2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办法》《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办法》《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界定了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11种情形: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等。

(二)损害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师生安全,泄露国家秘密;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期刊、杂志、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传播虚假信息、不良信息、违法信息,传播宗教信仰,传播邪教、恐怖主义,宣扬封建迷信等。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未经学校同意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无故长期缺勤、旷工,未经学校允许脱离工作岗位等。

(五)要求学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侮辱、歧视、威胁、打击报复学生等。

(六)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猥亵、性骚扰学生等。

(七)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学术违规行为;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等。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帮困助学等工作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

(九)利用教师职业和教师岗位谋取非法利益,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公款旅游等。

(十)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十一)其他师德失范行为。

据悉,《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办法》《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在四川省全省范围内执行,自2025年9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考核办法》所称教师是指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的教师,以学校名义从事教学、科研的兼职教师、访问学者及进修教师。各高校的管理人员、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博士后、工勤人员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评价考核方式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采取教师自评、广泛征询意见、综合评议、复核审定、结果反馈的程序进行。明确了考核结果的运用,与年度考核、推优评先、职称评审、岗位晋升等方面挂钩。

此外,明确了教师出现师德失范行为应作出的处理的种类和方式,处理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要求高校制定具体处理标准,根据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予不同处理。

来源: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来源: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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