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两名男子向海底捞火锅撒尿的行为,虽因未成年身份仅被行政拘留,但其面临的民事赔偿责任可能远超想象。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未成年人侵权行为的经济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海底捞作为上市公司,品牌价值与食品安全形象直接挂钩,此次事件导致全网舆情发酵,对企业声誉、
两名男子向海底捞火锅撒尿的行为,虽因未成年身份仅被行政拘留,但其面临的民事赔偿责任可能远超想象。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未成年人侵权行为的经济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海底捞作为上市公司,品牌价值与食品安全形象直接挂钩,此次事件导致全网舆情发酵,对企业声誉、客流量及股价的负面影响难以量化。
参考过往案例,2018年某网红因造谣餐饮企业使用地沟油被判赔150万元,而本案中涉事者主动拍摄并传播视频,传播范围更广、主观恶意更明显。专业机构预估海底捞因此次事件的直接损失可能达近亿元,包括门店清洁消毒、餐具更换、客源流失及品牌修复成本等。尽管最终赔偿金额需法院裁定,但结合海底捞2024年净利润3314万美元的财务数据,其索赔诉求极可能突破百万级别,对普通家庭构成“灭顶式”经济压力。
尽管当前警方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对涉事者处以行政拘留,但刑事责任仍如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根据《刑法》第293条,若行为被认定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可构成寻衅滋事罪,最高判5年有期徒刑;若进一步造成企业商誉严重受损、营业额暴跌,还可能触犯《刑法》第221条损害商业信誉罪,同样面临5年刑期。
值得警惕的是,两名涉事者虽为17岁未成年人,但已满16周岁,根据《刑法》第17条,需对故意杀人、抢劫、强奸、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及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等八类重罪承担刑责。尽管寻衅滋事罪未明确列入,但司法实践中,若情节恶劣(如造成企业巨额损失或社会秩序严重混乱),仍可能突破年龄限制。此外,若调查发现其行为存在蓄意敲诈勒索目的(如模仿此前海底捞“玻璃渣碰瓷案”),还可能涉及诈骗类罪名,刑期将进一步加重110。
此案的核心在于,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应异化为“纵容”。民事赔偿与刑事追责的双重压力,既是对违法者的惩戒,更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捍卫。海底捞的坚决起诉态度,以及司法机关对“情节严重性”的严格审查,将决定此案能否成为遏制类似恶性事件的标杆案例。公众期待的,不仅是个案的公正处理,更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成本过低”这一社会痛点的制度性回应。
来源:西风讲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