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她们的死,不过像在无边的人海里添了几粒盐,虽然使扯淡的嘴巴们觉得有些味道,但不久也还是淡,淡,淡。”在《论“人言可畏”》中,鲁迅先生刻画了看客的“用嘴杀人”嘴脸,也仿佛先知一般道破了网络施暴者的心态。
01
“按键伤人”,不会因匿名而脱责
——评治理网络暴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之一
“她们的死,不过像在无边的人海里添了几粒盐,虽然使扯淡的嘴巴们觉得有些味道,但不久也还是淡,淡,淡。”在《论“人言可畏”》中,鲁迅先生刻画了看客的“用嘴杀人”嘴脸,也仿佛先知一般道破了网络施暴者的心态。
在当前的全媒体时代,互联网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推动国际社会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在全球社交媒体账号数已达50.4亿、我国网民规模达11.23亿的当前,网络空间已成为人们学习、工作、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网络非法行为也在滋生蔓延。以网络为“白手套”,披上“马甲”,网暴事件时有发生,“按键伤人”“按键杀人”的悲剧不时上演。近日,“河南周口一名妇产科医生疑因不堪网暴长期侵扰坠楼身亡”再次引发人们对网络暴力的关注。
网暴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人进行伤害与诬蔑。这些评论与做法,具有恶毒、尖酸刻薄、残忍凶暴等特点,往往也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由于网络言论存在一定的匿名性,有的人便在网络上发布一些违背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以及触及人类道德底线的言论,错误地认为有着网络匿名的“庇护”,就能逃脱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惩处。“键盘侠”们,有的恶语相向、侮辱诽谤;有的动辄进行道德审判、立场站队;有的为了满足“猎奇心理”大肆传播一些貌似确切实则荒谬的所谓“真相”,给当事人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
网暴门槛低,但伤害性极强。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移动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随意发一条微信、微博或视频,都可能在舆论场掀起一场风波。同时,网络具有一定的虚拟性,这个“虚拟空间”给一些人背后伤人留下了可乘之机。有的人利用网络编造谣言博取关注、恶意中伤抹黑他人,企图通过这种较为隐蔽的方式放暗箭、打冷枪,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网络空间是广大网民表达看法的渠道之一,但凡事都有个度,就是要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更加理性地表达自己的看法。2023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意见》共20条,明确了网络暴力的罪名适用规则、网络暴力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则及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政策原则等,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为治理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提供了“尚方宝剑”,走出了以良法善治推动治理网暴的重要一步。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匿名也绝非不法分子的“挡箭牌”,肆意“按键伤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只有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不信谣、不传谣,执法部门依法惩处网暴违法行为,强化法律执行的“刚性”,网络环境才能更健康,社会才能更和谐。
02 网络谣言止于“治”,更止于“智”
——评治理网络暴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之二
“流言这东西,比流感蔓延的速度更快,比流星所蕴含的能量更巨大,比流氓更有恶意,比流产更能让人心力憔悴。”这是钱钟书先生在《围城》里的经典表述。如今,流言上了网,变成了网络谣言,其传播的速度、流传的广度以及潜藏的破坏程度,都是呈几何倍数级增长的。
分析网络谣言的传导机制,伊始于谣言制造者,发酵于谣言传播者。在这一过程中,部分公众产生偏激情绪,从而造成网络甚至现实社会的失序,网络暴力也随之而生。从寻亲少年刘学州被网暴致死,到染粉色头发的杭州女孩郑灵华被网暴身亡、痛失孩子的武汉妈妈被网暴跳楼,再到河南周口妇产科医生疑因网暴侵扰坠楼身亡……这些触目惊心的网络暴力案,或许最初只是一个造谣者的一点“唾沫星子”,但在数以亿计的网民规模下,星点的唾沫都会酿成一场害人害己的暴风雨。
我们该如何做,才能有效遏制网络谣言传播、斩断网络暴力的链条?
必须亮出法律利剑,让网络谣言止于“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造谣传谣,既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还可能构成治安违法。一旦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500次以上,则会触犯刑法,构成侮辱罪、诽谤罪。
对于恶意编造传播谣言的组织者、策划者和主要实施者,必须依法从快从严查处,让违法者有痛感,让从业者知戒惧。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数据显示,2024年,公安机关全年侦办涉及网络谣言案件4.2万余起,查处造谣传谣违法犯罪人员4.7万余人。柳江区人民法院曾依法审理一起试图通过删除虚假言论逃避法律责任的名誉权纠纷案件,该案中,侵权人在得知被起诉后,立即删除了短视频并注销账号,但依旧被判决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那些怀着侥幸心理,以为发布不实信息后一删了之就能够逃避法律责任的“键盘侠”们该醒醒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我们在网络中的一言一行都会被互联网记录,就算删除信息也不能逃避其应当承担的责任。
而对于普通网民,每个人都是信息传播的节点。在“从众心理”的驱使下,有的热衷分享“小道消息”,有的喜欢通过各种渠道“猎奇线索”,虽本人也许无心传谣,客观上却起到了传谣的效果,在不断的“吃瓜”和“围观”之中,网民不知不觉成为网暴的帮凶,使得谣言的无意识传播和非理性传播大行其道。
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当人们越来越习惯荒诞,甚至为荒诞助力,融入荒诞,与荒诞成为一体,必将吞噬着残存的真实。要想改变世界,必须从改变自己开始,要想撬起世界,必须把支点选在自己心灵上。在无法分清网络舆情和网络谣言的时候,应当更加理性看待网络热点事件,更加理性客观判断事件的结果。事实尚不清楚时,不妨“让子弹飞一会儿”,切莫成为谣言“中转站”。
流丸止于瓯臾,流言止于知者。网络谣言,止于“治”,更止于“智”。
03 治理网暴,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评治理网络暴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之三
著名诗人北岛有一首题为《生活》的名作,全诗只有一个字:网。这被称为史上最短的现代诗。一个“网”字,道尽了芸芸众生、世间百态。
互联网是人类的共同家园,让这个家园更美丽、更干净、更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网暴是一项极为危险的行为,会给国家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切实维护网络安全。
让法律长出“牙齿”。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是暴力的庇护所。治理网暴,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必须用良法推动善治,以法治利刃精准斩断网暴“黑手”。长期以来,我国关于网络的立法侧重于互联网安全和信息保护,针对网络暴力的规定分散在多部法律中,不同法律的法条之间也缺乏协调衔接,难以应对复杂的网络暴力问题,导致受害者陷入维权困境,也致使许多网民有恃无恐。《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白皮书指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要坚持构建良好秩序的基本原则。我国始终把依法治网作为加强数字生态建设、构建规范有序网络环境的基础性手段,不断建立健全网络执法协调机制,严厉打击网络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法律要强化刚性执行,让躲在“隐秘的角落”里“按键伤人”者无处遁形,共同构筑网络文明家园,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让文明成为“镜子”。清朗网络空间,要让文明成为我们的一面镜子,每个人要时时照照这面镜子。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在广泛连接的同时更需要开放包容,接受不同地区、文化、人群之间的多样性和差异性。网络管理者要分清网民提出正当诉求和网暴之间的界限,既要为“路见不平一声吼”的正义的发声和表达留下空间,也要及时处置网上非法行为,维护好网络空间秩序。要持续加大正能量内容建设的力度,通过创建文明品牌活动,广泛凝聚起向上向善的社会共识,让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成为主流。广大主流媒体要发挥引领导向作用,以形式多样的内容供给、传播方式提升正能量作品的吸引力、感召力。还要全社会协同发力推进网络素养教育,引导广大网民尊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和化解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隐患。
每个人拒做“喷子”。“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网络评论是反映民意的重要渠道,不是宣泄恶意的通道。在每一起网络悲剧的背后,参与造谣、传谣、窥私的人手上都沾满鲜血。很多人只是逞了“一时口舌之快”,却没有想到自己一句不负责的评论很可能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守住“网络边界”没有局外人,只有大家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文明风尚,齐心协力共同抵制网暴行为,才能让躲在网络隐秘角落的“键盘侠”无处遁形。
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创作的长篇小说《罪与罚》中有一段对话——“你为何不骂我,却拥抱我?”“因为世界上没有比你更不快乐的人了。”世界因爱而美丽,当人流泪时来一次劝慰、孤独时送一个微笑、消极时给一句鼓励,就可以温暖整个世界。网络空间也是同样,让我们努力远离网暴,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让世界充满善意。
来源/柳州1号客户端
审核/李华 编辑/覃琪凇 校对/江冰欣
来源:柳州1号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