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年春草绿,风起清明时;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屡屡引发火灾,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危害。森林草原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草原防火是我们共同的责任,需要全区人民自觉行动、主动参与。在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
“倡导文明祭祀 · 共创平安清明”
2025年清明节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一年春草绿,风起清明时;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屡屡引发火灾,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危害。森林草原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草原防火是我们共同的责任,需要全区人民自觉行动、主动参与。在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用实际行动减少森林火灾隐患,我们向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不仅可能把多年的生态建设成果和几代人艰苦努力培植的林产业毁于一旦,甚至于烧毁村庄,造成人员伤亡。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美好家园。我们应该充分认清森林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努力,以自己的实际行动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树立文明平安祭祀新观念,倡导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一次墓碑以及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不断提高和丰富个人精神文化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灾隐患。全区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临沧市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临翔区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规定,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草)区,不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区域吸烟、焚香、燃烛、烧纸、野炊和燃放烟花、鞭炮,竭力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加强对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监管力度,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智力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四、全区党员、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积极推进文明祭祀。全区党员、公职人员要严格执行《临沧市公职人员带头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的通知》,要带头移风易俗,带头倡导熟食供祭、鲜花祭奠、无烟祭祀等文明祭祀新风,做好表率,以实际行动积极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进行文明祭祀。
五、发现森林火情,及时报警。请大家积极参与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来,发现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主动制止并积极举报,举报电话:0883-2152807。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2119,并尽量提供准确的火情位置和现场情况,切勿擅自扑救,以免发生危险,确保自身安全。
建设花园临翔需要你我共同努力,绿色家园需要全社会精心呵护,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投身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来,争做文明祭祀的示范者、革除陋习的先行者、移风易俗的推动者、安全有序的维护者,守护好我们共有的绿水青山,建设好我们共同的美丽家园!
临翔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3月13日
编辑:杨 斌
编审:付天美
责编:赵菁菁
总编:王泽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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