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朱某某(无业男青年)因感情问题对被害人周某(某大学的女学生)不满,于2023年5月5日,携带水果刀翻墙进入大学校园内欲报复周某。当天晚上近7点的时候,朱某某先是尾随周某及其同学走到该校行政楼前,然后背后挟持周某并将水果刀抵住周某脖颈处。在周某的同学欲制止并准备
马宁 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
一青年因感情问题把女大学生捅得差点命都没了,只被判了五年多?这事连检察院都看不下去了,提出抗诉。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是朱某某因感情问题故意杀人二审抗诉案。这个案子具体咋回事?
朱某某(无业男青年)因感情问题对被害人周某(某大学的女学生)不满,于2023年5月5日,携带水果刀翻墙进入大学校园内欲报复周某。当天晚上近7点的时候,朱某某先是尾随周某及其同学走到该校行政楼前,然后背后挟持周某并将水果刀抵住周某脖颈处。在周某的同学欲制止并准备夺刀时,朱某某持刀连续捅刺周某颈部、腰部等部位。现场其他人员连忙制止并报警。所幸,周某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是经鉴定,周某属重伤二级。
2024年10月30日登封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考虑未遂和坦白情节,对朱某某减轻处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对此判决,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该案就移交至郑州中院。同年12月13日,郑州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采纳检察院抗诉意见,以故意杀人罪改判朱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从五年六个月到十四年,正义终于获得彰显,歹徒终于得到应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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