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公开发布之际,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负责人就《条例》修订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本报北京8月1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公开发布之际,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负责人就《条例》修订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基本法规,对于提高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校事业发展,就党校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发表重要讲话,为做好新时代党校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的重要改革部署,为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提出了新的使命任务。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党中央决定对《条例》予以修订。
这次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吸收近年来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实践中的新鲜经验,对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的方方面面作出进一步规范,是做好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培养造就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问:《条例》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答:新修订的《条例》保持原有框架基本不变,内容作了充实和完善,条文新增5条、修改66条,共13章75条。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修改:一是完善党校(行政学院)的职能定位、总体要求和目标原则。明确党校(行政学院)是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等写入总体要求。同时结合形势任务的变化,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原则作了部分修改。二是完善党校(行政学院)设置和体制。明确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应当设立党校,增加坚持全党办党校、兼任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的党委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之间应当加强交流合作等规定,对加强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建设提出有针对性的举措。三是新增开展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相关内容。明确开展基本培训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定了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主要培训对象、主要班次和学制。四是优化教学布局,规范教学内容。将拓展学员的世界眼光等内容修改为“以全面提高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为重点增长学员的履职本领”,并对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的重点内容作了充实和完善。五是强化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要求加强理论研究、对策研究,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加强有组织科研,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六是突出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强调专职教师占校(院)职工总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对加强教师政治素质考察考核,建立健全师资招聘、教师授课等方面的准入机制,以及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等作出规定。
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请问《条例》对加强为党育才、开展基本培训作了哪些规定?
答: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强调为党育才是党校的独特价值所在。当前,我国正处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广大党员、干部提升能力、增强本领。《条例》着眼全局和战略,对加强为党育才、开展基本培训作出一系列规定,在工作要求上,规定开展基本培训应当明确培训的对象、内容、方式、学制、周期等关键要素,坚持应训尽训,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直播录播相结合等方式,坚持集中学习,有条件的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做到集中住校培训;在班次设置上,要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根据规定开设相应班次,并对各类班次的主要培训对象和学制作出进一步规定,同时明确党校(行政学院)可以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视频培训班;在培训内容上,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业主课地位,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强调重点抓好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着力把基本培训作为实现全员培训、全面覆盖、全周期实施的关键之举加以部署,是这次《条例》修订的一个亮点。党校(行政学院)要充分发挥基本培训的牵引带动作用,加强同党委组织部门等单位的协调合作,有组织、有步骤地抓好干部、党员的教育培训,以理论大学习、思想大武装推动事业大发展大进步。
问:《条例》在为党献策方面有哪些新要求?
答:党校(行政学院)作为党的思想理论战线的重要方面军,承担着为党献策的重要职责。《条例》聚焦为党献策、努力当好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生力军,对党校(行政学院)加强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一是进一步明确科研工作的定位和重点任务,强调科研是党校(行政学院)的基础工作,主要任务是开展理论研究、对策研究,重点是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加强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二是要求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制定体现党校(行政学院)特色的学术规范。三是在科研管理方面,规定应当加强有组织科研,创新管理服务工作,统筹优化科研和决策咨询成果的考核和评价。四是明确党校(行政学院)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前沿阵地,并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创新思想文化宣传方式方法,积极发声、正确发声等方面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问:《条例》新增“坚持系统观念”这一工作原则,主要有哪些考虑?
答:党校(行政学院)是个系统,要提升整体功能,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统筹协同、整合资源力量。这次修订的《条例》,在总则中新增“坚持系统观念”工作原则,并在其他章节中增加了更加细致的规定。比如,在第十四条要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之间应当加强在教学、科研、决策咨询、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在第二十三条要求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资源,等等。作出这些修改,主要目的就在于促进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运用系统观念,从纵向上进一步加强上级党校(行政学院)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之间增进交流合作、共享优质资源;从横向上进一步加强党校(行政学院)同党政部门、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等单位之间的沟通合作,建立健全跨层级、跨部门、跨领域的协作机制,从而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共建共享,多要素融合、多环节贯通、多主体协同的培训新格局。
问:请您谈谈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答:法规出台后,关键在执行。党中央在印发《条例》的通知中,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拟于近期召开的全国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会议也将对学习贯彻工作进行部署。各级党委(党组)和党校(行政学院)要以高度责任感抓好落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办学治校工作效能。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把《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内容,并通过各种媒介广泛宣传解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落实举措,将其与相关重要党内法规贯通起来,一体落实。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将举办专题培训班,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党中央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 人民日报 》( 2025年08月12日 02 版)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