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水平,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司法局布尔陶亥司法所于日前,联合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柴登法庭举办了“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会,聚焦违法开荒等土地管理突出问题开展普法宣讲。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水平,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司法局布尔陶亥司法所于日前,联合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柴登法庭举办了“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会,聚焦违法开荒等土地管理突出问题开展普法宣讲。
培训会上,柴登法庭的法官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违法开荒行为的界定、危害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司法所工作人员则从基层治理角度出发,强调“法律明白人”在宣传土地保护法律、及时发现和劝阻违法开荒行为中的重要作用。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和互动交流,参会人员对违法开荒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会议重点强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垦林地、草原或未按规定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可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基本农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将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特别提醒广大群众:
1.认清土地性质,合法使用土地
开荒前务必向村委会、自然资源部门核实土地性质,林地、草原、湿地、基本农田等受法律严格保护,擅自开垦或改变用途均属违法。承包或流转土地时,必须明确土地用途,签订合法协议,避免“踩雷”。
2.警惕“小开荒”变“大问题”
部分群众误以为“开点荒地种菜养羊”无伤大雅,但法律明文规定:未经审批的开垦无论面积大小均属违法,若导致水土流失、生态破坏或土地功能丧失,即使未达刑事立案标准,也将面临行政处罚及生态修复责任。
3.主动申报整改,切勿心存侥幸
已存在违规开荒行为的,应立即停止耕种并向村委会或自然资源部门申报,积极配合复垦复绿。若隐瞒不报或顶风作案,执法部门将通过卫星遥感、群众举报等多渠道核查,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4.维权须守法,勿信“口头承诺”
土地纠纷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切勿以“抢种占地”等方式激化矛盾。部分中介或个人鼓吹“先占后批”“以租代征”等套路均涉嫌违法,切莫轻信,遇可疑情况可拨打12336自然资源违法举报热线咨询。
此次培训通过“法条解析+典型案例”形式,向全苏木9个嘎查、村及1个社区的50名法律明白人普及了土地管理法律知识,旨在发挥基层普法骨干力量,引导群众树牢“保护耕地红线就是守护生命线”的法治意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让我们共同遵守土地管理法规,用法治力量守护准格尔的生态底色!(辛媛)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