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民法典 | 配偶一方举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8-09 13:18 1

摘要:为深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普及与实施,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呼伦贝尔检察微信公众号特开设“生活中的民法典”专栏。

为深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普及与实施,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呼伦贝尔检察微信公众号特开设“生活中的民法典”专栏。

本栏目将结合生活中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您解读民法典中的各项规定,帮您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今日案例

老王沉迷于赌博,不顾妻子的苦苦劝说与坚决反对,将家中存款输得一干二净,夫妻关系也变得岌岌可危。人财两空的老王一心想着“翻盘”,就又向老张借了10万元继续赌。转眼间还款时间到了,老张找到老王的妻子,要求她替老王还债。老王的妻子气愤不已:“你明知道十赌九输,还借钱给他去赌博。我家里已经没有任何存款了,老王借的钱一分没往家里拿,你找我也没用!”请问,配偶一方借的钱另一方需要共同偿还吗?

生活中的民法典

法条在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检察官解读

本示例中,老王因为赌博而欠的债务明显不属于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在老王借款时,老王的妻子没有在欠条上签字,事后也未表示要和老王一起偿还这笔债务,所以该笔巨额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老王的妻子不用偿还。但若老王是借钱买酱油、买米、给小孩交学费、给家中老人交医药费,那么这笔借款自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必须由夫妻俩共同偿还。

此外,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但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在债权人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夫妻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提示我们,在借钱给他人时,尤其是数额较大的情况下,为了避免日后引发不必要的纷争,尽可能要求夫妻双方都要签字,如无法签字的,尽量保留一些能够证明未签字一方是知情同意的证据,如微信记录、短信记录、通话记录等。而作为借款人的配偶要谨慎签字,签字即代表知晓并需要承担责任。

审核 | 闫丽华 安思达

编辑 | 司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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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呼伦贝尔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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