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司法厅签署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引(2025年版)》(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为强化社
8月8日《法治日报》第3版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司法厅签署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引(2025年版)》(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为强化社会保障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注入强大动力。
《工作指引》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移交的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对社会保障领域非诉执行案件,依法予以强制执行。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工作指引》细化了人社部门申请非诉执行的范围、申请材料,法院受理和裁定的标准,以及检察院在其中的监督职责和方式。针对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历史原因导致人社部门超出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但确需强制执行的案件,明确“一事一议”。同时,明确了建立包括法律适用协商机制、案件通报机制、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会商机制等一系列重要机制,旨在打破部门之间信息壁垒,促进各部门在社会保障领域协同作战,形成强大的执法司法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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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38期
来源:内蒙古检察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