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人民检察院:警惕“扶贫”诈骗陷阱 谨防“异地取现”新骗局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3-12 20:47 2

摘要: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各项扶贫惠民政策深入人心。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群众对扶贫政策的信任,假借“发放扶贫款”之名实施诈骗,甚至诱导群众参与“异地取现”等违法犯罪活动。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现结合近期我院办理的真实案例和法律知识,提醒大家提高警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各项扶贫惠民政策深入人心。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群众对扶贫政策的信任,假借“发放扶贫款”之名实施诈骗,甚至诱导群众参与“异地取现”等违法犯罪活动。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现结合近期我院办理的真实案例和法律知识,提醒大家提高警惕,远离诈骗陷阱!

一、“扶贫”诈骗“内幕”揭秘

1. 冒充扶贫人员骗取信任

不法分子伪装成“扶贫办工作人员”“乡村振兴项目专员”,通过电话、短信或上门等方式联系群众,谎称可领取“扶贫补助金”“专项救助款”,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或以“手续不全”为由要求缴纳“保证金”。

2. 诱导参与“异地取现”洗钱

部分诈骗分子以“高额报酬”为诱饵,招募群众(尤其是法律意识薄弱的年轻人、警惕性不高的中老年人)前往异地,用个人银行卡帮助“领取扶贫款”或“转账提现”,实则为犯罪团伙转移赃款、洗钱。参与者可能沦为犯罪“帮凶”!

二、误入歧途法律后果警示

参与帮助“扶贫”诈骗的人员可能涉嫌的罪名有:

1.招摇撞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银行卡、支付账户或协助转账、取现的,构成“帮信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所得收益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其他关联罪名

若涉及伪造证件、诈骗、洗钱等行为,还将面临数罪并罚,严重者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防范指南:牢记“四不”原则

1. 不轻信陌生来电

扶贫政策通过官方渠道(村委会、社区等)公开落实,不会通过电话、短信要求提供个人信息或转账。接到可疑电话,请立即挂断并联系当地政府部门核实。

2. 不贪图“轻松获利”

所谓“帮忙取现赚佣金”实为替犯罪团伙洗钱,参与者不仅会被追缴非法所得,还将承担刑事责任。切勿因小利毁掉人生!

3. 不泄露个人信息

身份证、银行卡、验证码等是个人财产的重要屏障,切勿随意告知他人,更不可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或支付账户。

4. 不拖延报警时机

如遇可疑情况或已遭受损失,请保留证据(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并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向反诈中心(96110)咨询求助。

扶贫政策暖人心,诈骗陷阱需警惕!广大市民朋友应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增强防范意识,切勿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若发现身边存在类似诈骗行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与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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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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