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2025年10月1日起,所有通过代理(含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市场采购贸易等)出口货物的企业,必须向税务机关实名报送:
政策焦点:跨境代理出口业务 “实际货主”实名制落地倒计时!
01 新规核心:穿透式监管锁定“广州货主”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第七条:
自2025年10月1日起,所有通过代理(含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市场采购贸易等)出口货物的企业,必须向税务机关实名报送:
✅ 实际发货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对应出口金额
核心变化:
终结“信息模糊”时代:报关单与纳税主体强制关联,传统“挂名出口”操作失效
责任穿透:无论代理层级多复杂,最终追溯至境内实际生产/销售方(即广州货主)
02 广州企业特别警示:灰色通道全面关闭
新规直接冲击本地常见操作模式:
⚠️ “买单出口”:借壳报关、隐匿真实卖家
⚠️ “集拼混报”:利用市场采购贸易(如广州花都试点)模糊个体货主
⚠️ “资质借用”:通过物流商/第三方清关
违规后果:
❗ 若代理企业未如实报送实际货主信息,税务机关将按“自营出口”处理——代理方需就全额出口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案例警示(广州场景模拟):
白云箱包厂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500万货物,若外贸公司隐瞒工厂信息,则需按500万缴税(而非代理费10万)03 政策本质:构建“广深港澳”贸易走廊合规基石
与15号公告形成监管闭环:
平台端(15号公告):跨境电商平台需向税局共享卖家数据货主端(17号公告):境内实际出货方实名申报 跨境监管趋势:欧盟《增值税现代化法案》、美国《平台卖家信息申报规则》同步收紧广州海关“智慧稽查”系统对接税务数据,实现“单票全链溯源”04 给广州企业的紧急行动清单
⏰ 倒计时3个月!立即启动四步合规升级:
05 长远布局:拥抱“大湾区跨境合规生态”
政策红利衔接: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 “广州市跨境贸易便利化示范企业”(享海关AEO认证加速)南沙自贸区企业所得税优惠延续至2027年(鼓励合规出口主体) 行业转型方向:“真实申报” = 获取银行跨境融资、申请海外商标补贴的基础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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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豚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