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8月4日,辽宁的彭先生向记者反映称,他17岁的女儿小彤(化名)于3个月前在校外遭受多名外校学生霸凌,霸凌者竟然开直播分享打人经历,还通过网络以6.6元的价格售卖小彤被殴打的现场视频。
8月4日,辽宁的彭先生向记者反映称,他17岁的女儿小彤(化名)于3个月前在校外遭受多名外校学生霸凌,霸凌者竟然开直播分享打人经历,还通过网络以6.6元的价格售卖小彤被殴打的现场视频。
彭先生说,小彤去年在沈阳某职业技术学校报了化妆班。今年4月中旬,小彤因为在一名男生社交账号下留言,该男生的女友看到后,叫了多名女生对其实施霸凌。小彤与外校这名霸凌者不相识。
△霸凌者直播画面。
4月21日当天下午,小彤被多名不同年龄段的女生围堵在沈阳市铁西区沈辽路万达广场地下通道内,对其施暴,有人拍下视频。事后,彭先生报警,多名霸凌者受到处罚,未满14岁的被免予处罚。
事发后,小彤的同学、家属竟发现有人通过网络以6.6元的价格售卖小彤被殴打的现场视频。霸凌者还开直播分享打人经历,还扬言“未满14岁不予处罚”。
彭先生说,这些人太猖狂了。目前已向警方提供相关证据,希望霸凌者受到应有处罚。
据浪潮新闻8月4日消息,沈阳市铁西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彤所就读的这家民办学校由当地人社局主管,霸凌事件由该部门调查。
8月5日,沈阳铁西警方回应称,警方已处置4月21日小彤遭受霸凌一事,涉事人员均受到相应的处罚。目前,沈阳铁西警方已收到浪潮新闻记者提供的相关视频及图片等资料。对于后续发生的开直播、卖视频等情况,警方已进一步取证,一有进展将向社会公布。
△霸凌者直播展示售卖视频成果。
上述新闻事件中,霸凌者称未满14岁不予处罚?现行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进行了法律解读。
陈平凡表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惩戒措施根据不同年龄节点有明确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强调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处理未成年人事务需优先考虑其最大利益。以及教育与保护结合:家庭、学校、社会须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道德、法治教育。
在刑事方面,按照年龄,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不满12周岁:不负刑事责任,但可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或送入专门学校矫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四条)。12至14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经最高检核准可追究刑责(《刑法》第十七条)。14-16周岁:对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8类重罪负刑事责任,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第十七条)。16周岁以上:对所有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可从轻处罚。
行政与民事责任方面:不满14周岁违反治安管理,不处罚但责令监护人管教,并可要求民事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14-18周岁违反治安管理,从轻或减轻处罚。
当前法律争议点在于刑事责任年龄是否过低及矫治措施执行不力。2024年修正案强化“宽容不纵容”原则,推动对恶性犯罪的未成年人采取更严格矫治。 未成年人法律体系以保护优先、分级惩戒为核心,12岁、14岁、16岁为责任分界点。对于未达刑责年龄者,法律通过矫治教育、监护人追责等方式实现惩戒与教育的平衡。
潇湘晨报记者曾永红
来源:潇湘晨报•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