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天气炎热、降雨频繁,蚊虫进入快速繁殖期,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传播风险增大。及时消除室内外蚊虫孳生条件,防范病媒传播风险,既是守护健康的必要措施,也是法定的义务。
天气炎热、降雨频繁,蚊虫进入快速繁殖期,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传播风险增大。及时消除室内外蚊虫孳生条件,防范病媒传播风险,既是守护健康的必要措施,也是法定的义务。
为切实保障群众健康,中山市市镇两级卫生执法部门近期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指导,切实压实各重点场所疫情防控责任,对防控不力、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依法依规追究了相关法律责任。
案例一
不清积水、蚊虫孳生
一幼儿园被处罚
7月31日,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应急督导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在对神湾镇进行督导检查时发现,一家正在开展幼儿托管服务的幼儿园内存在多个无盖积水容器,且多条积水轮胎内可见有孳生的蚊虫游动。
该幼儿园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四十二条以及《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依照《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六十九条以及《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幼儿园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水培养蚊”隐患大
美发店被处罚整改
民众街道卫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有两家美发店的水桶和水养植物容器中有活体蚊幼虫,存在传播蚊媒传染病的风险。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强调清理蚊媒孳生地是阻断疾病传播的关键环节,要求立即清理所有积水容器及水养植物,彻底消杀店内环境,并严格落实日常卫生管理,定期检查维护防蚊设施,坚决杜绝蚊虫孳生。
案例三
病例监测防控不力
两诊所被责令整改
火炬开发区卫生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两家诊所的医师在接诊发热患者时,未询问患者蚊虫叮咬等流行病学接触史,且在未检测排除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的情况下擅自接诊发热患者,违反了传染病预检分诊相关规定。
经查,这两家诊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案例四
关系员工健康安全
企业须扛起防疫责任
南头镇卫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两家企业开展蚊媒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时,发现一企业办公室大厅、后院区域的花瓶、鱼缸等积水容器以及一企业厕所区域的红色地拖桶内存在较多蚊幼虫,存在防疫漏洞。
卫生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相关企业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企业立即清除所有积水容器中的积水,消除蚊虫孳生隐患。
来源:南都N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