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思考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8-05 14:03 1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大力提振消费,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强化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金融供给,更好满足消费领域金融服务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六部门于2025年6月24日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大力提振消费,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强化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金融供给,更好满足消费领域金融服务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六部门于2025年6月24日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在居民部门杠杆率偏高、居民消费意愿不振的背景下,发挥消费金融公司作用活跃消费市场,受到各级金融部门的高度重视。

消费金融公司概念界定和功能特征

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文件界定,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批准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消费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中消费贷款标的对象不包括住房和汽车贷款。

消费金融公司作为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具有与银行、信托、金融租赁等金融机构相同的金融业务资质。这是消费金融公司与互联网信贷机构和其他民间金融机构之间最为显著的差别。消费金融公司的出现反映出消费金融近年来兴起的金融业态逐渐摆脱原有粗放无序的扩张模式,正向着正规化、标准化、专业化趋势演进。相较于银行、保险、信托、金控集团等体量巨大业务全面的传统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公司连同汽车金融公司,其业务内容最为简单纯粹,既无权吸收公众存款,没有面向普通客户的资金负债端业务,又没有面向非自然人企业客户的生产经营信贷活动。消费金融公司彼此之间客户群体成分高度同质化,信贷资金投放高度分散,并呈现出小微金融、普惠金融特有的典型特征。

消费金融公司信贷客户群体同银行的个人消费信贷和信用卡业务及小贷公司、互联网金融平台等存在部分重叠,但目标市场定位有所区别。对比银行信用卡和其他消费信贷客户,消费金融公司客户群体区域分布更加广泛、整体收入水平偏低,金融服务获取程度相对不充分。消费金融公司的行业定位体现出普惠金融的市场导向,发展消费金融是国家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重要举措。

消费金融公司发展趋势展望

截至2024年,我国共设立了31家消费金融公司,信贷资产总规模达到1.35万亿元。2018—2024年,消费金融公司全部信贷余额年化复合增长率为16.7%,高于同期全国社会融资总额13%的年化增速,更显著高于同期狭义消费信贷9%的年化增速。消费金融公司信贷业务占消费金融市场整体的比重提升至7%,并呈现出进一步上升的态势。目前,消费金融公司已成为仅次于商业银行、头部互联网平台之后消费金融领域举足轻重的力量。

不同于形态千差万别的产业金融部门,消费金融部门总体业务形态较为单一。目前主导消费金融领域最主要的宏观经济因素是利率下行利差收窄和消费市场的相对饱和。在这两大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消费金融行业特别是持牌金融机构告别了过去“跑马圈地”高速扩张争夺市场份额的发展阶段,正向“精耕细作”维护巩固现有业务份额、提升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的阶段过渡。

如上分析,消费金融公司作为面向广大普通消费者的新兴金融机构,其业务扩张的核心资源是线上流量和线下渠道,在此基础上提升品牌信誉。作为设立时间短、自身品牌信誉积累少的年轻市场主体,其股东背景显得至关重要。大型银行在品牌影响力、线下渠道、客户资源乃至信息数据方面都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而移动互联网巨头则掌控巨大的传播媒介和移动流量入口,具有直接获取海量消费群体数据资源的优势。相比之下,消费金融公司在上述方面却存在明显弱势,但其消费金融牌照却具有稀缺价值,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消费金融公司可以进行战略谋划,例如,可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途径寻求更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参与其中。

低利率的宽松货币环境和受实体经济影响的基础资产状况,意味着消费金融领域资金机会成本影响权重相对降低,支付更少风险对价成为改善盈利水平的关键。有别于产业金融的运作规律,消费金融创收增利的基本逻辑“少赔即是多赚”在现有市场环境下体现得尤为突出。各家机构将放缓扩张步伐转向深度挖掘现有优质客户资源,以降低不良贷款比例,换取更高净利率。与此同时,消费金融公司特别是头部机构开始加大信息技术的投入力度,组建符合自身需要的技术团队,逐步摆脱对外部合作伙伴和股东机构的依赖。中小型消费金融公司则着眼自身擅长的细分市场和场景,努力形成自身独有的与特定场景业态绑定的业务运作模式和技术路线。机构之间的竞争重点将从流量渠道争夺、以价格优惠让渡为卖点逐步演进为以推出个性化定制服务和提升消费金融品牌影响力为优先考量。

支持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建议

一是完善政策监管体系。提升消费金融公司在普惠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将发展消费金融作为金融业转型升级和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目标和主攻方向。适度超前规划行业增长速度和规模,合理优化资金资源等要素配置,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消费金融领域,为行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和新生力量。将消费金融公司产业链上下游合作机构纳入监管框架,发挥行业自律组织和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强化行业主体守法合规的自律意识。对消费金融机构管理层实行规范的资格准入和考核淘汰机制,严格惩处相关违法行为及责任人,坚决肃清消费金融领域的不良风气。

二是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消费金融行业主体的数字化转型进程,积极打造金融数字化与行业应用相结合的典范。鼓励消费金融行业主体和科研机构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大模型、生物信息识别、区块链和地理位置信息等消费金融领域加强研发投入,突破技术瓶颈,加快消费金融领域先进技术手段应用,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消费信贷全流程自动化智能化服务,利用先进工具模式降低行业风险概率,提升经营效益。加强消费金融公司与股东机构和外部合作机构之间的技术交流,建立科技创新成果良性反馈机制,引领消费金融部门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迈上新台阶。在消费金融领域开展数据资源综合开发应用和数据治理试点,构建完善的科技伦理价值体系,保障个体、机构及整个经济社会数据安全。

三是进一步放宽融资限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金融公司扩大金融债券等直接融资工具的融资规模,构建连接消费金融行业主体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对接平台,促进资金等要素高效流动,提升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消费金融公司非控股股东资格门槛,畅通股权流转机制,便利机构投资者退出获利。统筹行业机构设立消费金融稳定基金,并由政府部门牵头进行信用背书,为弱势机构摆脱可能出现的流动性和债务困境提供必要援助。进一步放宽消费金融领域对外开放限制,鼓励境内机构开展涉外跨境金融服务,积极引入境外同类机构,促进先进理念和成熟经验为“我”所用。

四是努力优化发展环境。督促消费金融公司提升社会责任意识,加快完善覆盖全社会的个人征信体系,并与消费金融公司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严厉打击消费金融服务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消费金融领域全面推行ESG标准体系,将消费金融公司打造成践行ESG理念和实现全社会共赢的典范。鼓励消费金融公司积极扩展客户范围,深度挖掘边远地区和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潜力。充分发挥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机制,将消费金融公司作为产业政策的延伸,引导居民消费结构提档升级。在拉动消费需求的同时,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品牌和扶贫公益性行业市场的繁荣。尊重广大消费群体的自主性和选择权,通过社会舆论和各方渠道汇集消费者诉求,并对消费金融业务板块、产品设计和运作模式等进行优化升级,最大限度满足消费群体日益提高的品质需求。

作者:王力,《银行家》杂志社主编

来源:银行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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