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调查,2025年7月22日15时许,刘某甲(女,15岁)因与赖某某(女,14岁)发生矛盾,遂邀约刘某乙(女,13岁)、彭某某(女,14岁)在江油市一楼房无人区域,对赖某某进行辱骂、威胁和殴打。同行人员在现场围观并拍摄视频,后被上传网络。殴打造成赖某某头皮、双
【#警方通报未成年人在校外被辱骂殴打#】8月4日,四川江油公安通报,8月2日晚,江油市一未成年人在校外被殴打的视频在网络传播。
经调查,2025年7月22日15时许,刘某甲(女,15岁)因与赖某某(女,14岁)发生矛盾,遂邀约刘某乙(女,13岁)、彭某某(女,14岁)在江油市一楼房无人区域,对赖某某进行辱骂、威胁和殴打。同行人员在现场围观并拍摄视频,后被上传网络。殴打造成赖某某头皮、双膝等多处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目前,全部涉案人员均已到案,相关部门同时积极介入,及时安抚慰问受害人及其家属,开展心理疏导。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甲、彭某某作出治安处罚的决定;对刘某乙及其余围观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对刘某甲、彭某某正按程序开展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的相关工作。
编者按:霸凌绝非“成长必经之痛”。此次事件暴露出未成年人教育管理的短板,需通过法律、教育与社会共治形成长效防护网。江油市的处理举措为类似案件提供了警示与借鉴,但根除霸凌现象仍需全社会持续努力。(图源:江油公安通报)
来源:观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