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8月5日,绵阳网警发布信息,7月22日,江油市发生一未成年人在校外被辱骂、殴打警情,警方已依法对违法人员作出了治安处罚,并按程序对其中两名违法人员开展送专门学校矫治教育的工作。期间,网上出现“江油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女儿打的人”“施暴者父亲为律师”“施暴者亲妈是江
8月5日,绵阳网警发布信息,7月22日,江油市发生一未成年人在校外被辱骂、殴打警情,警方已依法对违法人员作出了治安处罚,并按程序对其中两名违法人员开展送专门学校矫治教育的工作。期间,网上出现“江油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女儿打的人”“施暴者父亲为律师”“施暴者亲妈是江油市一级警督”等信息。经核实,3名违法人员的父母分别有2人无业、2人在省外务工、1人为本地售货员、1人为本地外卖员,所传违法人员父母职业身份信息为谣言。
经查,2025年8月4日,网民丁某(女,41岁)、杨某琳(女,27岁)看到网传施暴视频后,为博眼球编造谣言发于微信群和社交平台,引发公开传播扩散,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目前,丁某、杨某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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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四川江油公安通报,8月2日晚,江油市一未成年人在校外被殴打的视频在网络传播。
经调查,2025年7月22日15时许,刘某甲(女,15岁)因与赖某某(女,14岁)发生矛盾,遂邀约刘某乙(女,13岁)、彭某某(女,14岁)在江油市一楼房无人区域,对赖某某进行辱骂、威胁和殴打。同行人员在现场围观并拍摄视频,后被上传网络。殴打造成赖某某头皮、双膝等多处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目前,全部涉案人员均已到案,相关部门同时积极介入,及时安抚慰问受害人及其家属,开展心理疏导。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甲、彭某某作出治安处罚的决定;对刘某乙及其余围观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对刘某甲、彭某某正按程序开展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的相关工作。
警方提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姑息。为避免给受害人及其家属造成二次伤害,请勿传播相关视频信息。
来源:鲁中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