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瑶海法院:“双核联动”一站式解忧纾困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8-05 08:34 1

摘要:瑶海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法院+综治中心双向联动”为机制依托,以“4+6+18+N”全要素模式整体入驻区综治中心,开展凝聚解纷合力,助力实质解纷,让人民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2025年6月,瑶海区综治中心完成规范化建设并全面投入运行,标志着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瑶海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法院+综治中心双向联动”为机制依托,以“4+6+18+N”全要素模式整体入驻区综治中心,开展凝聚解纷合力,助力实质解纷,让人民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某房屋托管公司与高某签订《房屋委托出租代理合同》,约定高某将其亲戚名下房产委托该公司出租管理,公司为提升出租率投入5万元进行装修并配置家具。2025年3月,高某在未告知公司的情况下将房屋出售并完成过户,新房主以“不知情”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原合同。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某房屋托管公司至立案庭窗口咨询立案事宜时,窗口立案人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迅速启动先行调解流程。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立案庭将案件委派给瑶海区综治中心开展调解,并安排入驻综治中心调解经验丰富的干警全程指导。

综治中心联动调解,专业团队介入。瑶海区综治中心接收案件后,立即指派具有10年物业调解经验的专职调解员牵头,联合区住建局法律顾问、社区网格员开展多维度调查。调取房屋交易档案,确认高某未向买家披露租赁情况;核查装修投入凭证,组织第三方评估公司现场勘验;约谈新房主,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25条“买卖不破租赁”规定。

分层化解矛盾,背靠背调解。向高某指出其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过错,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说明装修损失赔偿必要性;向某房屋托管公司指出合同未明确约定手续费承担方,建议按各自过错承担责任。组织三方(含新房主)面对面协商会谈,提出“折价赔偿+合同转让”方案,租户获得赔偿的同时,新房主拿到房子。

司法保障闭环,法院全程指导。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瑶海法院驻综治中心法官对调解协议进行合规性审查,当场在瑶海法院驻综治中心的诉调对接中心完成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实现纠纷化解“一站到底”。

“法院+综治”联动机制的运用,有效整合了法院和综治中心的资源和力量,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从“单兵作战”向“协调治理”的转变的同时,大大缩短了诉讼周期,为当事人减轻诉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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