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提倡学术争鸣,是光明日报的优良传统。历史上,光明日报曾进行过多次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学术争鸣,如《兰亭序》真伪问题、《胡笳十八拍》作者问题、古人“胡子”问题,等等。这些议题,吸引学术界广泛参与和讨论,拓展了相关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促进了学术繁荣,也扩大了学术的社会
“昆仑石刻”最初
不是作为书法作品凿刻?
学术争鸣继续!
学术求真之路,从来不是独奏的孤鸣,而是思想碰撞的交响,往往很难“毕其功于一役”。不同的观点、思想在交流和论争中相互激励、相互启发,是求真之路上的常态。
披沙沥金、去伪存真,其结论,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正所谓“真理越辩越明”。
提倡学术争鸣,是光明日报的优良传统。历史上,光明日报曾进行过多次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学术争鸣,如《兰亭序》真伪问题、《胡笳十八拍》作者问题、古人“胡子”问题,等等。这些议题,吸引学术界广泛参与和讨论,拓展了相关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促进了学术繁荣,也扩大了学术的社会影响力,起到了学术普及的作用。
2025年6月8日,《光明日报》第11版刊发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仝涛的文章《重大发现!秦始皇派人去昆仑山采长生不老药的石刻找到了》,引发历史、考古、古文字等多个领域学人广泛关注,在公众中也“一石激起千层浪”,讨论热烈,持论各异。本报特就此话题继续征集文章,只要“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哪怕观点迥异,均十分欢迎。
为深入探讨此话题,我们建立了这个平台,期待在碰撞中厘清现有困惑、拓展认知新境,勉旃社会各界以文会友,以理服人,激荡学术活力,共同营造平等对话、砥砺切磋的良好氛围。
在“昆仑石刻”的争鸣中,从艺术角度进行的讨论辨析一直持续。本期学术争鸣,白军鹏撰文《谈谈“昆仑石刻”真伪论争中“书风”标准的把握问题》,提出“昆仑石刻”最初不是作为书法作品凿刻,对其进行辨伪,要适度把握“书风”标准,避免“矫枉过正”;冯立撰文《“昆仑石刻”应为秦代刻法与书风》,阐述“昆仑石刻”无论是书风还是刻法,皆存在合理性;蔡大礼则撰文《谈“昆仑石刻”涉及书法史的一个常识性问题》,认为以《峄山碑》玉箸篆摹本为蓝本的“昆仑石刻”,根本不可能是秦刻。
本报提倡争鸣,对于不同观点,均提供充分阐发的平台。
谈谈“昆仑石刻”真伪论争中
“书风”标准的把握问题
白军鹏
关于“昆仑石刻”的讨论,在研读各家观点之后,可以发现持伪刻说的学者普遍会提到石刻的“书风”问题,并有专注此一点对石刻的真伪进行讨论者。如刘绍刚认为:“从其行款、字的疏密大小以及用笔的笔势等方面看,这件石刻属于作伪的可能性极大。”鲍强谓:“‘昆仑石刻’整体气息偏弱,细节上用刀不果断,前后不一,冲出时有。与确信的秦小篆和其他战国文字相比,从审美角度看有些不新不旧,细节时有纠结犹豫的感觉。”衣雪峰谓:“‘昆仑石刻’根本的破绽在于,其书风不能与其使用场合应有的庄严、郑重、典雅相符合。”并认为其中一些文字混用了秦石刻、秦诏版、秦简、秦印、《袁安碑》或近代篆书。丁万里的态度相对持中,不过他也提到“然而细品读‘昆仑石刻’,个别字的艺术处理还是值得商榷的”。
在出土文献研究中,“书风”即文字的书写风格对于辨伪来说确实是需要参考的重要标准。有时甚至仅仅根据这一标准即可判定真伪。
①
②
③
④
邵磊在《古玺印辨伪浅谈》一文中说到:“客观地说,并非所有印文艺术水准差的印章都是伪作,但伪印的印文艺术水准普遍较差,甚至丑陋不堪,往往是不争的事实。”他列举了《山东新出土古玺印》一书中的数枚伪印为例,最为典型的是第76号汉印“建安司马”(见图①)及第99号晋印“上谷学官令印”(见图②),认为印文“拙劣不堪,一望而知是赝品无疑”。孙慰祖在《封泥的断代与辨伪》一文中曾举两例伪品(见图③④),认为其“书法拙劣,完全不合汉晋南北朝印文法度”。我们以邵磊、孙慰祖两文中所举四例来看,若稍有古玺印及封泥研究经验即可知这四例均属伪品无疑。而且这个判断是能够获得绝大多数学者支持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书风”在真伪判断上有“一锤定音”的作用。
不过正如丁万里分析的那样:“书法艺术风格的判定具有较强主观性,学者基于不同的认知与审美,往往各持己见,难以形成统一且绝对正确的定论。”在出土文献领域进行辨伪工作,对于那些并非“一眼假”的材料,“书风”的效力有限,往往无法取得一致的意见,有时甚至会产生截然不同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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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所周知的关于“家谱刻辞”(见图⑤,即《库方二氏藏甲骨卜辞》1506)真伪的论争中,胡厚宣认为该刻辞:“行款呆板,字迹恶劣”,笔画“毛糙粗涩”;齐文心也评价其“通篇文字刻工粗疏,字体软弱”。与之相反,于省吾则力主“其文字姿势遒硬调协,其行款屈曲自然,皆非作伪者所能企及”。于、胡、齐三位先生均为著名的甲骨学家,其正式发表的意见必然是建立在多年的研究经验之上,但是他们对“家谱刻辞”风格的判断截然相反,恰好说明了“书风”判断的较强主观性,正所谓“言人人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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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于雒阳武库钟铭文(见图⑥)真伪的论争中,虽然学者们主要聚焦于“元封”年号的使用问题,但是对铭文的“书风”也有所关注。主张伪刻说的辛德勇谓:“再看铭刻字体。从所刊印拓片来看,较诸同一时期的秦汉铜器铭文,其字迹、行气似均显过于拘束严整,欠缺应有的自然灵动韵味。”对此,郭永秉明确提出反对意见:“就我对秦汉文字的了解而言,钟铭的所有字形都没有任何破绽,可以说刻写得有根有据,一笔不紊,十分精美。”
如果从“书风”的角度来看,辛德勇的证伪与古文字学者的一般判断相悖。不过,作为秦汉文字的研究者来看,钟铭的刻写实在如郭永秉文中所说“十分精美”,也并不欠缺所谓的“自然灵动韵味”。
以上几例意在说明,出土文献的辨伪,要注意对“书风”标准的把握。诚然,它往往是人们判断真伪的第一感觉,但是这种感觉是否准确,也常常因人而异,对于那些“一眼假”者,学者们往往有共识;而对于单从“书风”角度判断存在争议者,则需要谨慎辨伪。事实上,无论是甲骨、青铜器,还是玺印、墓志,其辨伪成功的经典范例无不综合考察了各种因素,往往使之定谳的证据都不是“书风”。
我们再看“昆仑石刻”,如果将其与尚残存部分文字之琅琊台刻石及泰山刻石相比,给人的第一印象确实是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也确如有些学者认为的那样,存在高低之别。但是“昆仑石刻”与前引伪品玺印、封泥及木简显然不在同一层面上,尤其是考虑到其余三石的“最高级别”与“最高规范”,“昆仑石刻”就更不能用所谓的“一眼假”来论定了。
将“书风”作为判断“昆仑石刻”真伪标准贯彻最为有力的是衣雪峰。他将石刻中的部分文字与同时期文字材料进行类比,认为“皇帝”“廿六(卅七)”似混用秦诏版,“大夫”水平不及秦封泥,“年”似混用近代写法,“三月、己卯”似混用《袁安碑》、秦右卯廿六刻石,“到”似混用秦印,“前”似混用秦简、大篆,“里”似混用秦简或西汉石刻。
这种认识较为新颖,不过到目前为止,我们尚未在出土文献中见到这种“百衲本”的作伪材料。考察“昆仑石刻”,其文字风格整体上是一致的,并未呈现出东拼西凑的特点。而衣雪峰在论证“书风”时则表现出较强的主观性。如在对“大夫”进行考察后,认为“中间两竖笔,显得局促、干瘪、迟疑”。然而,与同时代的“大夫”比对后即可知石刻中的文字并无所谓的局促、干瘪或迟疑,仅仅是两竖笔略近而已。至于文中常常提及并据以为说的“秦书八体”中的“摹印”与“大篆”,在文字学研究中本来就存在争议,拿来论证石刻真伪,其效力自然也要大打折扣。
刘绍刚则更关注“行气”的问题。他认为“昆仑石刻”与其他各类秦代石刻很大的一个不同是没有“行气”,并谓:“遍观秦汉石刻,及铜器刻辞,绝无此类凌乱不堪的章法存在。”而与之相关的是字的疏密不均、大小不协调。刘绍刚的这种认识忽略了“昆仑石刻”凿刻的客观条件,这种“因石赋形,自然排布”(丁万里语)恰可表明其并非伪作:毕竟,按照常理推断,具备如此水平的作伪者,必然不会忽略行款整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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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马圈湾汉简有一枚四棱觚(编号639),上面写有30个人名,与其他习字简相比,这枚木觚上的文字更为规范,且内容完整。不过我们仍然认为其并非范本,而是习字之用。其中一个理由是觚的第三面最后两字字间距明显比其他文字间距要小,而其下部又有残缺。据此可知这个残缺在书写前便已存在,因此才导致了最下两字间距被迫缩小,从而与其他部分不同(见图⑦)。而这也可从另一个侧面表明“昆仑石刻”文字疏密不均并非其伪作之证。
前述辛德勇文中亦提及行款问题:“雒阳武库钟铭文过于整齐地在钟腹上部作长长两竖行排列,这在同一时期铜器铭文中,是绝无仅有的。”这里特意强调了“过于整齐”,而这又与刘绍刚讨论的“行气”相悖了。可见,行款的整齐与否对于辨伪来说,在一些场合其效力也是有限的。
若作进一步考察,可以发现持“昆仑石刻”伪刻说的学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从事过书法研究与创作,而这种学术背景很容易令其依据“书风”对石刻进行辨伪或持怀疑的态度,不过“昆仑石刻”最初一定不是作为书法作品凿刻的已无可置疑。因之,对“昆仑石刻”进行辨伪,要适度把握“书风”这一标准,避免“矫枉过正”。
“昆仑石刻”应为秦代刻法与书风
冯 立
从现在披露的照片来看,“昆仑石刻”以单刀平铲方式刻就,文字在字法、字形上规范合理,整体章法布局错落自然,并结合同时期石刻、诏量、玺印、陶文等不同类型秦文字作品综合考察后,我认为该石刻的刻法为秦汉时期的普遍刻石方式,反映出秦代书风的时代特征和书写广度。
刻法问题
“昆仑石刻”的文字是以“平铲”的方式刻就,即以平角的工具向前推进,受石质软硬、松紧程度的影响,还可能会导致文字线条底部不同程度的锉痕与边缘的崩裂。这种方式的主要特征是每条线基本是以“单刀”刻就,一次成形。这在秦至西汉的石刻中很常见,但需要与汉画像石中的“减地平钑”现象相区别,后者是先对文字或图案进行“勾勒”后再平铲。
“昆仑石刻”中的“采药”与“将”等字
有人提出,为什么字形与所谓官方的石刻有明显出入,且排列错落,似乎很不严肃,与“秦式”不符。这恰恰是笔者信以为真的关键所在。这种刻法与章法,反映出该石刻应为直接上石而刻。整体看,该石面文字布局错落,字形大小不一,虽有部分残损,但基本可以明确文字内容是完整的,不存在所谓“整篇之布部”的可能。如“采药”与“将”的嵌合,一方面说明其由右至左的镌刻顺序;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在刻制过程中的“自然安排”,这种情况在“秦诏版”中也有反映。最关键的是,这种“自然”恰恰反映出刻手对于字形灵活的把握能力与刻制时的应变能力,类似我们的“日常书写”能力。2010年西安关山镇石川河道出土的秦代石刻,当为“物勒工名”之用,文字排列错落摇曳,刻法与“昆仑石刻”极为相近。此外,徐州龟山楚王墓塞石(公元前174年)的章法与刻法亦是如此。
结合“昆仑石刻”的整体书风与文字排列方式看,确实是目前秦代石刻中的“仅见品”。因此,在缺少横向参照物时,我们不妨反推:若为“作伪”,在刻者拿到“底本”后又考察了秦时刻法,为何不按照现在的“标准品”,而是要采用这样“未见”的随形布局章法?有人会说,这种未见才是证伪的重要证据。但作伪者若是参考同时期前文所举二石的错落章法与标准秦小篆进行“嫁接”,这样一件“臆造品”就不担心会被质疑么?我想,这种明显的“错误”恰是作伪者一般不会做出的。再进一步,若为作伪,此人应是先到此地考察过该石样态后,精心创作布局,再行刻制,则必然要先将字形书成,且对于岩层起伏的状态,也应该是十分熟悉的。如此明显的石面起伏,为何不只刻及最上表层,将下层凹陷断面当作残泐不刻,岂不更加省工,且更具“真”相。
书风问题
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秦至清的各类文字材料,时代特征是非常明显的。如果严格来讲,上古时期和中古时期的情况尚有不同。但总的规律是:文字发展阶段越靠前,其时代风气越明显,而越往后,尤其是到了所谓书法的“艺术自觉”阶段,才会受到各个时代的多重影响。对于秦文字来说,无论是石刻、简牍、诏量、玺印,还是玉版、封泥、瓦书、陶铭等,我们当下所看到的材料一定比秦代某一个体要丰富得多。倘若我们研究、书写或关注秦文字就会发现,在如此多的文字形态中,所呈现出的“皮相”是广泛的、有差异的。而在“变化”中,它们的“共性”与“规律”才真正是我们需要去研究和发掘的,至少在书法篆刻方面,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西安阎良区关山镇石川河道所出秦代石刻原石拓片
要搞清楚这一点,首先可以将同一性质、同一载体的文字形态进行最简单的比较,而后再将不同性质、不同载体的文字形态进行比较。例如秦代石刻中,存世的琅琊台刻石是学界公认的“原刻”,而泰山刻石、峄山刻石为不同时代的翻刻。“翻”的有据可依,是建立在与“原刻”的比较之上的。换言之,也就是三者的共性在于文字整饬、空间匀整,而差异则在于点画形态的粗细、弧度,结构重心的高低等。究其原因,最重要的是翻刻的时代环境,以峄山刻石为例,该石刻据徐铉摹本上石,由北宋郑文宝刻。与同时代的石刻相较,可见其刻制方式具典型的时代风格,而徐铉本身的书风亦为“玉箸篆”,那么这件作品自然就带有五代与北宋的时代书风。这是否就意味着该石刻一无是处?显然不是。与琅琊台刻石比较可以看出,其“二世诏”部分、“泰山廿九字”与琅琊台刻石在结构体势上高度一致,为我们认识学习秦代石刻文字提供重要补充,同时甚至可以进一步推测“始皇诏”部分结体相对宽博的风格,也很有可能与原刻极为相近。因此峄山刻石可以一定程度上帮助我们认识与理解秦代石刻文字,同时又架起了秦篆与唐宋篆书间的桥梁。
所以关于“昆仑石刻”字形“似峄山”与“不似峄山”的论点,都不足为奇,因为秦文字本身就具有这样的时代特征和书写广度。但太像是因为“摹”伪,不像是因为“造”伪的观点,似乎有点难以自洽。因为正是与我们传统认知的“似与不似”,才是该石刻会如此自然统一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们今天可以看到许多秦代印章,无论是凿或铸、写或刻,似乎各尽其态,但又风格相续。这种变化是如何做到的,为何一切都显得如此自然和谐?当我们在惊叹一些秦印的活泼生动、大胆有趣的同时,是否想过当时他们怕不怕怪异,怕不怕出错?其实答案很简单:当我们只看单字时,形态的丰富变化是多元的,而放眼整体时,又是有序统一的。时人的一切书写习惯方式,源于其所处的时代环境。所以很多时候,其形态的变化即使在当下看来再夸张,仍不失自然。对于时人而言,可能只是书刻者水平与文化认知、心态等因素所致的变化罢了。这也就不难理解即使我们在对不同载体(金、玉、石、陶、木、帛)上的秦文字进行比较时,依然能顿觉“秦法”的主要原因。
所以,“昆仑石刻”无论是书风还是刻法,皆存在合理性。
清代民国石刻作伪风气盛行,其伪刻我们今天尚能见到不少拓本。虽当时引得不少同行打眼,但今天看来,这些“伪刻”多是对部分真刻内容的拼凑,或是以既有文献进行的臆造、窜改,再结合刻法、石质等多方面判断,皆属明确可断的伪品。
我清楚地记得一次课上同学论文中引用的一件秦刻铭陶器,我一眼便感觉不对,原因是书风与我固有认识的秦法相去甚远。随后她告知我,这是从考古报告中查阅到的,我随即翻检,确证为真。许多时候,学术研究的基础,源于引用材料的可靠性。当我们总是以官方考古资料来衡量新见品的同时,也要思考一个问题:这样的标准是否唯一?是否未见于考古资料中的就是伪作?另一方面,过于依赖既有文献来考证新见实物,也是需要警惕和反思的。史料记载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就已发生的事件作记录,其中情况受人物、环境、心态、条件等诸多影响,复杂多变。尤其是早期历史文献,许多问题尚无法定论,更何况在后世传抄、覆刻过程中的讹误与修改。我们应通过不断学习,开拓视野,而非以固有的经验去进行单一标准的考量与下结论。这确实是需要勇气和胆识的。
“旧学商量加邃密,新知培养转深沉。”无论最终这件石刻如何定性,“求真”的治学精神是我们始终要秉持的。
谈“昆仑石刻”涉及
书法史的一个常识性问题
蔡大礼
单纯地从书法史的角度来看“昆仑石刻”,最直观、最简明与不可更易的信息就是文字本身。其中涉及书法及书法史的一些常识性问题有必要讨论,对于秦篆(小篆)、斯篆、秦诏版、缪篆、玉箸篆等书风的更易,确实需要进行更精确地辨析与考察,弄清篆书书体演变的历史真实,最终达到去伪存真的目的。
关于“昆仑石刻”书法问题的讨论,此前已有多位专家发表了意见,若干问题已经基本理出头绪:一是石刻书体属于小篆且书写水平一般;二是对用字有“统一”与“不统一”两种结论;三是石刻中“皇”“陯”“五大夫”“廿七”等有特殊形态的字,引起了更多的关注和讨论。
笔者认为,第一,“昆仑石刻”所用的秦篆其实是玉箸篆,并非秦小篆,也不是秦统一后颁布的标准体,通常称“斯篆”。此前的诸多文章称之为“典型的秦篆”,明显是由于缺乏书法史常识,无法对篆书字形字态进行精准辨析的笼统表达。第二,真实的秦小篆、斯篆与后世定义的玉箸篆形象区别颇大,存在着明显的时代差。第三,“昆仑石刻”的书法蓝本恰恰是玉箸篆体的峄山刻石,略具书法史常识者可以轻松判断,称石刻文字“字形统一”,正是缘于石刻使用的蓝本,而主张其“字体不统一”,是在书法学习训练基础上对石刻文字进行专业辨析过后得出的结论。
我们需要厘清有关秦篆的书法史常识。小篆一直是秦地通行的文字,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实现统一,即以小篆“或加省改”作为文字标准颁行全国,因范本出自李斯等人,故后人也称之为“斯篆”。小篆、斯篆一脉相承,从字形看几无差别,是原始“秦篆”的正解,也是“书同文”之后“小篆”的国标。另外,根据文字运用的不同场合与需求,官方通过法令归纳公布了八种常用字体,即“秦书八体”,见于许慎《说文解字叙》的记载“自尔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可见除官方场合使用标准体式的小篆之外,于符节、印章、牌匾、兵器、简牍等都有各不相同的应用书体,如果不同写法混用于小篆文本中,也是“字体不统一”的硬伤。
峄山刻石传为秦代李斯所书,然原石早毁于北魏,现存于西安碑林的是宋代徐铉摹本,是依据唐代篆书家李阳冰本的再创作,碑文为玉箸篆,是唐宋人对秦篆的理想化重构。
我们有必要把秦篆与玉箸篆作一简单比较,来认识两种字体存在的时代落差。
先说秦篆,根据琅琊台刻石、泰山刻石,可以清楚地看到秦篆线条并非等线体,而是有起收笔动作;篆字结构有动势,并非字字平正均匀;行笔有粗细变化,具有书写的韵律和古朴的风格。再说玉箸篆,以峄山刻石为例,强化了篆书线条清、匀、净的笔法特征,起收笔藏锋无痕,均匀若等线体,体现了极端理想化的审美。篆字结构几何化、空间分割完全对称,失去书写感与流动感。因此,峄山刻石是唐宋人用“玉箸篆”理念重构的秦篆,而非秦代篆书的真实面貌。
“玉箸篆”一词首见于唐代韦续《五十六种书》,是唐人对前代篆书所做的风格归类。在篆书主流的秦汉时代,并没有这个提法与代表这种书风的传世作品,反而在篆书式微的唐代,名声显赫的篆书大家李阳冰就是以玉箸篆享誉天下的。唐宋以降,篆书早已退出日常使用领域,除碑额、志盖、印章外,偶用篆文还经常出现讹误,能够识篆、书篆的专家越来越少,故成就了李阳冰及玉箸篆的辉煌时代。唐代吕总《续书评》称李阳冰篆书“若古钗倚物,力有万夫”,正是对“玉箸篆”风格的形象描述。李阳冰曾经自夸道:“斯翁之后,直至小生。”以斯篆书法传承者自居,也恰因李阳冰自认是秦篆的传承人,故唐宋以后峄山刻石摹本被奉为“秦篆正宗”,进一步混淆了秦篆与玉箸篆的时代差异,固化了大众的错误认识。其实,较为客观地评价来自知名书法家沙孟海,他表示,李阳冰自称“斯翁之后,直至小生”,实则开创了唐篆新格,非复秦人面目。
基于上文的分析,我们不难明了以峄山刻石玉箸篆摹本为蓝本的“昆仑石刻”,根本不可能是秦刻,其篆书实为玉箸篆,正是唐宋人对秦篆的审美理解和改造,将之与秦篆混同,实为艺术史传播中的常见误区。类似的古代石刻遗迹还有河北的坛山刻石,传为周穆王所书,“吉日癸巳”四字篆书摩崖,经后人凿下佚失,目前仅存拓本,在欧阳修《集古录》、赵明诚《金石录》中皆有著录。此拓亦是以玉箸篆书就,故赵明诚以其“仍类小篆……必非穆王之刻石也,殆亦因穆天子传而附会之欤?”
如果有人问,“昆仑石刻”因选择了玉箸篆,不符合秦篆石刻的法度规制,不被认定为秦代石刻的话,那它会不会是唐宋以后的托古之作?个人认为也不存在这种可能,否则那些处心积虑的设计就失去了意义。
来源:方志四川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