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最高法印发了《关于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的意见》。《意见》共31条,主要包括总体要求、规范移送执行、规范执行行为、规范结案标准等内容,对人民法院强化内外衔接配合、高效有序开展刑事涉财产执行工作进行了系统规定。(来源:最高法)
【高层法治动态】
【最高法:进一步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
近日,最高法印发了《关于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的意见》。《意见》共31条,主要包括总体要求、规范移送执行、规范执行行为、规范结案标准等内容,对人民法院强化内外衔接配合、高效有序开展刑事涉财产执行工作进行了系统规定。(来源:最高法)
【国咨说】
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系统规范刑事涉财产执行流程,填补了司法实践中财产执行标准不一的空白。该意见强调内外衔接配合,明确执行行为规范化要求,尤其对涉案财物处置、案外人异议处理等争议环节作出细化规定。此举有助于破解“执行难”顽疾,保障胜诉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但需警惕执行权过度扩张可能引发的财产权侵害风险,建议配套建立执行救济绿色通道,确保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
【《政务数据共享条例》8月1日起施行】
《政务数据共享条例》8月1日起施行,旨在推进政务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利用,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条例》规定,通过共享获取政务数据能够满足履职需要的,政府部门不得重复收集,明确牵头收集政务数据的政府部门的职责。细化政务数据共享申请、答复的流程及时限要求。明确政务数据质量管理、校核纠错及共享争议解决处理机制。(来源:澎湃新闻)
【国咨说】
《政务数据共享条例》8月1日生效,标志着我国政务数据治理迈入法治化轨道。条例以“避免重复收集”“明确主体责任”为核心,通过细化共享流程、强化质量监管等举措,推动政府数据资源高效利用。此举将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助力数字政府建设。但数据共享与隐私保护的平衡仍是关键挑战,需警惕“数据垄断”风险,建议引入区块链技术强化数据溯源,构建“授权-脱敏-监管”三位一体保障机制。
【国内热点】
【江苏:徐州“宝马MINI致1死7伤案”,一审判两年八个月】
日前,徐州“宝马MINI致1死7伤案”一审宣判,经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马某男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据此前报道,马某男驾驶一辆绿色宝马MINI汽车从徐州市和平路左转进苏堤路,向南行驶几十米后,驶入非机动车道,该过程车速较慢。数秒后,该车剐蹭路牙石,开始加速,前后碰撞5辆电动自行车,撞上路口安全岛上的信号灯路杆才停下来,该事故导致1死7伤。(来源:澎湃新闻)
【国咨说】
徐州“宝马MINI致1死7伤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马某男两年八个月有期徒刑,引发社会广泛争议。从法律角度看,法院认定“车速较慢”“未酒驾毒驾”等情节符合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但量刑显著轻于公众预期。本案暴露出司法实践中“唯结果论”的惯性思维,忽视了危险驾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建议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指导性案例明确“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分标准,避免同案不同判。
【上海:剽窃华为芯片技术被罚1350万】
日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尊湃侵犯华为商业秘密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前海思员工共1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5人实刑),总计罚金1350万。被告人张某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其余13名涉案员工分别被判处2至5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20万至150万不等。(来源:界面新闻)
【国咨说】
上海法院对尊湃科技侵犯华为商业秘密案作出严厉判决,14名被告获刑并处罚金1350万元,彰显我国对知识产权犯罪的零容忍态度。本案中,前海思员工利用职务便利窃取芯片技术并牟利,反映出科技企业内部合规管理的重大漏洞。司法裁判传递出明确信号: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任何窃取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未来需加强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推动“技防+人防+制度防”立体防护网落地。
【国际热点】
【意大利:裁定Meta须向GEDI支付新闻内容使用费】
日前,意大利通信管理局(AGCOM)作出裁决,要求Meta Platforms, Inc.因其在Facebook平台上使用GEDI出版集团的新闻内容而支付版权费用。AGCOM的裁决基于第3/23/CONS号决议及《著作权法》第43条之规定,重点审查了Meta的广告营收模式、服务运营机制,以及GEDI符合资格的新闻出版物内容。监管机构认为,Meta通过在线传播GEDI的新闻内容获取广告收益,应当向内容原创方支付合理报酬。(来源:上海市法学会)
【国咨说】
意大利通信管理局判令Meta向GEDI出版集团支付新闻内容使用费,开创性地适用《著作权法》第43条认定平台广告收益与新闻内容的关联性。此举直击数字平台“免费使用内容—变现广告”的商业模式痛点,为全球版权保护提供范本。但执行层面仍面临技术监测难题,建议借鉴欧盟《数字单一市场战略》,建立跨境版权协作机制,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内容使用追踪与自动结算。
【学者观点】
【孙海波(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法律数字化力图构建的标准化裁判模式不符合客观现实】
法律数字化的迅猛发展,使人工智能前所未有地改变了法律实践,特别是在司法中得到广泛应用。从智慧法院建设到数字司法的变革,司法变得越来越智能化和信息化。从整体上看,目前人工智能在司法裁判中的运用主要是辅助性的,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司法权的运行逻辑。从概念的性质上看,法律自身的规范性品质决定其难以被完全数字化,“法律即代码”的主张无法在普遍的意义上成立。同时,裁判是整个司法的核心环节,法律推理又是司法裁判的基本运作方式。
人工智能基于规则和基于案例的两种推理系统,均未从根本上突破传统的法律推理方式,因而无力改变司法裁判的基本结构。基于计算主义的裁判预测论,法体系中不可避免的裁量及价值判断,均为司法裁判数字化制造了理论和实践上的困难,从而使得计算法学想要建构的那种标准程式的裁判难以实现。我们既要正视人工智能带来的法律数字化现象,又同时警惕它可能带来的各种消极影响,尤其是认识到法律数字化力图构建的标准化裁判模式并不符合客观现实。(来源:行政法学研究202505《论法律的数字化与司法裁判的标准化难题》)
【国咨说】
孙海波教授指出,法律数字化试图通过算法构建标准化裁判模式,但这一目标脱离司法现实。人工智能虽能辅助事实认定与法律检索,却无法替代人类法官的价值判断与裁量权行使。以“昆山龙哥案”为例,正当防卫的认定需综合考量情境紧迫性、防卫限度等模糊要素,AI系统难以模拟法官的自由心证过程。未来需警惕“算法黑箱”侵蚀司法公正,推动人机协同的智慧司法模式,让技术回归工具属性。
【本期资讯团队】:
来源:北京元法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