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保护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5-2029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保护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5-2029年)》的通知
琼府办函〔2025〕51号
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保护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5-2029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3月3日
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保护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5—2029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进一步加强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以下简称黎锦技艺)的保护传承和创新性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目标
落实黎锦技艺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转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新发展目标。到2029年,我省黎锦技艺保护传承发展体系更加健全,保护传承水平全面提升,产业化发展更上台阶,国际国内传播更广泛更深入,成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靓丽文化名片。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黎锦技艺保护传承国际范例。
1.以黎锦技艺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转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为契机,讲好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民族团结融合、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中国故事。
2.推动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保护发展条例列入我省“十五五”立法计划。争取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首个立法的项目,成为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范例。
3.推动创建海南热带雨林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加强统筹黎锦技艺及黎族船型屋营造技艺、黎族原始制陶技艺、黎族民歌、黎族竹木器乐、海南苗族盘皇舞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整体性保护。
4.做强“海南锦绣世界非遗周”品牌活动。邀请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纺织印染绣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参加,打造锦绣纺织新品发布国际舞台,形成国际对话,搭建面向全国、全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交流平台。
(二)健全黎锦技艺保护传承体系。
5.加强黎锦技艺调查记录体系。开展黎锦技艺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名录15年以来的保护现状调查,形成保护传承工作统一档案库,资源共享共用。
6.加强黎锦技艺数字化保护工作。建设省级黎锦技艺综合数据库,将黎锦技艺原材料、工具、纹样、技法、产品等进行数字化采集、分类和整理,系统保护黎锦技艺完整流程。
7.加强黎锦原材料养殖、种植基地建设。扩大用于传习、培训的原材料种植基地规模,在全省建设2—3个黎锦原材料种植基地。支持传承人发挥积极性,个人种植供生产所用原材料。
8.加强黎锦技艺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建设。利用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黎锦馆,建设黎锦技艺创意设计中心,开展形式多样的黎锦技艺展览展示与传承体验活动。
(三)加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
9.开展第五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工作。加强黎锦技艺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力度,形成国家级、省级、市县级人才队伍结构阶梯良性发展。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纳入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评选,重点支持培养一批政治素质优良,扎根乡村、乐于奉献、服务群众的带头人。
10.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培计划。提升黎锦技艺代表性传承人研修培训效果,加强与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合作,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专业和课程,配合学校设立实习实践实训基地、实践工作坊等。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师资队伍培养力度,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参与学校授课和教学科研。
11.强化传承教育实践载体建设。建设好国家级、省级黎锦技艺工作站,继续建设3—5个省级黎锦技艺传统工艺工作站。发挥好传承教学基地、非遗传承村、非遗传习馆(所)的技艺研究、传授、体验等作用。
1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教育。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护传承教育培训,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和研学活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制度。加强非遗研究智库建设,进一步发挥智库和专家咨询作用。
(四)加强黎锦产业化发展。
13.发挥黎锦技艺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非遗工坊的作用,重点扶持10家以上非遗工坊做出特色,提高产品质量和销量。加强与国内其他纺织印染类非遗项目的交流合作,创新黎锦技艺工具和工艺。
14.编制黎锦制作工艺规程,积极推进黎锦作品版权保护和交易工作,在全省建设2—3个黎锦技艺版权保护工作站,切实提升黎锦技艺代表性传承人版权保护意识,促进黎锦创新纹样设计织绣技艺版权交易。
15.培育线上+线下新型非遗文化消费。支持黎锦企业、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等在商场、景区、机场、高铁站、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场所设立展示销售空间,扩大黎锦宣传传播。
16.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黎锦企业积极开展跨境电商,进一步拓宽海外市场销售,鼓励黎锦企业积极申报评定一类出口企业,用好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加大对外出口贸易。
(五)扩大黎锦文化宣传传播。
17.创建黎锦公共品牌,做好公共品牌视觉识别设计。加强公共品牌宣传推广,提升公众对黎锦认知度。加强黎锦文化的海外传播,支持黎锦企业、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等参加巴黎时装周、中国国际时装周、上海时装周等国内外知名秀场。
18.利用文化和旅游国际宣传营销资源,将黎锦、苗绣、琼剧、民歌、竹竿舞等海南传统特色工艺、戏剧、音乐和舞蹈组成“文化代言团”,走出海南,走向世界。
19.加强非遗和旅游融合发展,开发黎锦技艺体验研学,实施“三进”计划(进景区进酒店进商圈),推出黎锦技艺研学课程和研学线路,在黎锦技艺保护市县建设4—5个省级黎锦技艺研学基地。
20.加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矩阵传播,通过我省已布局的对内、对外宣传平台和渠道开展国际+国内、线上+线下的传播。鼓励各市县项目保护单位、企业、代表性传承人开设自媒体账号,多维度开展黎锦技艺宣传传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全省统筹。宣传、民委、旅文、商务、教育、工信、妇联等部门通力合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体制机制。
(二)加强规划引领,强化协调发展。黎锦技艺保护传承列入文化强省任务,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乡村振兴统筹发展。黎锦技艺保护单位所在市县政府要把黎锦技艺的保护发展列入“十五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制定行动计划。
(三)完善政策支持,强化资金统筹。统筹利用好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省级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事业专项资金、县级资金等相关资金对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保护工作予以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黎锦技艺保护传承发展。
来 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总监制:陈海清
审 核:翁壮岛
审 校:罗九舒
来源:乐东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