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夫曝光女友出轨反被拘:感情背叛遇上法律红线?何律教你三招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3-10 07:30 3

摘要:浙江杭州,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他因发现相恋9年的未婚妻“劈腿”不忠,在愤怒之下将未婚妻出轨的证据发给了双方所认识的亲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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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他因发现相恋9年的未婚妻“劈腿”不忠,在愤怒之下将未婚妻出轨的证据发给了双方所认识的亲人、朋友。

不久,他因“侵犯隐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天,也就此留下案底,不得不主动从所在的央企离职。最近他又发表了最新的动态,说他已经接受了,正在调整自己。

在社交媒体上,当事人吴先生介绍,他和未婚妻是从高中开始谈恋爱,已经谈了9年,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他在未婚妻不知情的情况下,用自己的手机登录了她的支付宝、微信等社交账号,发现她与另一名男子交往的过程。

看到这些消息之后,他十分的生气,只是做出了不理智的行为,“当晚,我就将自己掌握到的证据整理成PDF,转发给了我们共同认识的人……第二天我就在公司被警察带走了!

在拘留期间,博主也主动向公司提出了离职申请!从国企之中离职,对此他解释说,公司有不成文的规定,一旦犯事基本都会被劝离或开除,想离开得体面点!

这名博主的言论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在最近这一条动态中,他表示坦然接受这一结果,最后经过长时间的阅读锻炼身体,已经想通了,脸面真没这么重要,被拘留过,被戴绿帽又如何,没啥不好意思的,准备重新开启人生!

评论区中,不少网友吐槽:很多人没搞错吧,这可是还没结婚的呢。算什么出轨!恋爱期间而已,道德法律上都无可厚非!

说真的,结婚前,这种事情就应该一笑而过,直接拜拜。结婚后,想好怎么分家就离。发泄情绪可以去买醉。这样散播,何必呢?

也有不少网友质疑:连上门捉奸都是违法?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行政拘留不至于留案底吧!

其实,按道理说,只要不是捏造的,就都不该算违法,如果传播的消息不属实,那么直接可以判刑!毕竟,对待社会的不良风气,还是要抵制的!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到底该怎么看呢?

一、隐私权保护:愤怒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也就是说,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

本事件中,男子登录未婚妻账号获取聊天记录的行为,已经踩到法律的红线。就像我们不能因为怀疑邻居偷东西就撬门搜查,感情纠纷也不能成为侵犯隐私的借口。

二、泄愤式传播:违法成本远超想象!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事件中,吴先生在愤怒之下做出的荒唐事,将出轨证据打包成PDF群发,直接触犯法律。或者说,即使内容真实,未经允许传播也是违法的,因为重点在于是否经过当事人同意!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是刑事犯罪,所以不会有犯罪记录,但会有违法记录,可能影响某些需要无违法证明的工作。

行政拘留虽然不会留下刑事案底,但违法记录会存入公安档案系统。

举一个简单例子,就像在沙滩写字会被潮水带走,但违法记录就像刻在石头上的字,考公、参军、部分企业背调时都可能被翻出来。

三、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样维权?合法维权的正确打开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1042条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同时,法律上,恋爱期间的不忠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过错,但婚姻中的出轨可能影响离婚时的财产分配。这里要区分道德和法律的不同处理。

第一步,取证要合规:发现对方手机放在桌上时,当面拍摄聊天记录(注意不要偷拍密码或操作过程)

第二步,谈判要冷静:保留转账记录、共同生活开支凭证,这些在主张经济赔偿时比情感伤害更有用

第三步,诉讼要策略:虽然恋爱出轨不构成法定过错,但根据《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若因此产生精神损害可主张赔偿。

给当事人吴先生的三个建议:

立即停止传播行为,删除已发布内容并公开道歉(可减轻处罚后果)

向公司说明案件仅为行政处罚而非刑事犯罪,争取保留工作机会

若已产生精神损害,收集就诊记录、消费凭证等证据,通过民事诉讼主张赔偿

最后,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感情背叛固然伤人,但法律保护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就像不能因为对方先动手就理直气壮还击,维权也要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用法律武器守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远比泄愤式报复更明智。

对此,您怎么看?

下方评论区等候您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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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爱普法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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