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某公司对外宣传其与多家国有城投公司是合作伙伴,负责为多项城投项目融资。该公司提供的理财产品名称大多为“XX城投债”或“XX项目可转让债”,收益率在8%至12%不等。
淄博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颜慧
某公司对外宣传其与多家国有城投公司是合作伙伴,负责为多项城投项目融资。该公司提供的理财产品名称大多为“XX城投债”或“XX项目可转让债”,收益率在8%至12%不等。
市民李女士认为国有项目风险比较低,即使项目失败,钱还是能退回来。于是,李女士在两年期间累计投资200余万元,用于购买该公司的理财产品。结果,直到该公司宣布无力偿还资金时,李女士尚有120万元本金未取出。
经公安机关侦查,该公司与其宣传的众多城投公司并无直接关联,仅有少量业务合作,其理财项目均为假借其他城投公司名义开展。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刑事拘留。
不少从事非法集资业务的机构都对外宣传其有“国有背景”或与“国有公司”合作,借此提升自己的可信度。提醒市民,一旦遇到类似大肆宣传具有“国有背景”的机构,应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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