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探索新型粮食生产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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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6月16日,《科技日报》理论专版刊发吉林省院士专家联合会副会长、主要粮食作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吉林省农业科学院研究员王立春署名文章《探索新型粮食生产组织形式》。文章认为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对粮食生产组织形式提出了新要求,并在分析当前主粮生产组织形式面临挑战的基

6月16日,《科技日报》理论专版刊发吉林省院士专家联合会副会长、主要粮食作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吉林省农业科学院研究员王立春署名文章《探索新型粮食生产组织形式》。文章认为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对粮食生产组织形式提出了新要求,并在分析当前主粮生产组织形式面临挑战的基础上,提出探索构建新型主粮生产组织新形式的建议意见。文章全文如下:

探索新型粮食生产组织形式

王立春

当前,我国农业发展存在着耕地经营碎片化与质量退化、农村劳动力老龄化与兼业化,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零散化与低质化等问题,限制了农业机械化与规模化经营的效益,导致先进生产要素难以有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制约了农业生产效率与组织化程度的提升。为此,应积极探索适应现代化大农业发展要求的新型主要粮食生产组织形式,助力提升我国农业综合竞争力。

现代化大农业对粮食生产组织形式提出新要求

规模化是建设大基地、提升科技水平的必要条件。现代化大农业要求通过流转规模化或服务规模化,提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应用,加速推动“良种良法、良田良机”融合发展,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打造“科技农业”“绿色农业”。为此,必须坚持以下“三化”。

专业化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必由路径。现代化大农业涵盖从粮经饲各类作物到农林牧渔各个行业,覆盖从生产、加工到销售的农业全产业链,须着力培育各类大主体,以大主体为龙头带动专业化生产、精细化加工、市场化销售,促进农头工尾、粮头食尾产业链条构建与强化,加速形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标准化是提升质量打造品牌的必然要求。现代化大农业要求建立覆盖农业全链条的标准化体系,通过统一良种供应、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强化质量监管、打造区域公用品牌等措施,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打造“质量农业”“品牌农业”。

组织化是打造农业全产业链的必然选择。现代化大农业要求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因地制宜探索新型主要粮食生产组织形式,构建生产主体间紧密联结机制,推动主要粮食生产经营向全链条协同发展转变,形成资源互补、风险共担的产业化发展格局。

当前主粮生产组织形式面临挑战

从全国耕地尤其是主粮作物播种情况来看,我国农业现代化正面临着深刻的结构性挑战。虽然我国土地流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涌现,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土地集中,但我国在成本控制、机械化应用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当前我国许多地区的农业生产仍停留在“一家一户”模式,生产效率低下,先进技术应用不及时,难以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专业化生产格局。即便是耕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较高的吉林省,主要粮食作物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组织化、标准化程度也远远不够,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耕地经营出现碎片化与质量退化。耕地地块小而分散的问题仍广泛存在,制约主要粮食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同时,农村劳动力老龄化与兼业化问题越发严重。农业劳动力接受新事物、新技能能力不足,影响着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目前,大部分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组成人员文化水平和科技素养总体不高,且与涉农高校、科研单位和大型农企整体脱钩,普遍呈现出“小、散、乱”特征,缺乏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赋能,缺乏有效的组织化,作业水平总体较低,作业标准参差不齐,不利于“四个农业”建设与发展。

其次,现有主要粮食生产组织形式推广受阻。少量经营主体探索出土地流转连片经营、托管服务连片经营和规模不连片的标准化服务等模式。但各类新型主要粮食生产组织形式,大多依赖于各级政策和资金项目等要素支撑,同时需叠加村组、合作社等“能人”的管理和组织能力。受限于政策资金的有限性和农村“能人”的稀缺性,很多模式只能“点上开花”,难以大规模推广复制。

再次,缺少现代化装备设施问题突出。发展现代化大农业要求广泛配备大型农机具或高端智能农机装备,这些装备造价高、使用不便、维护繁琐。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对现代化、智能化农业装备的投入能力明显不足。

最后,缺少组织化发展能力。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以利益最大化为导向,与基层组织和国有主体牵头的服务主体相比,其对农户的公信力较弱,开展土地整合或托管服务的集约化、组织化能力不足,而当前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大多依托自身装备和经验,开展散点式、小规模、低水平作业,无力支撑大规模、机械化的需求。

打造行之有效的主粮生产组织新形式

针对前述问题,需加强顶层设计,探索构建“国有主体引领+村级组织统筹+科研单位赋能+服务主体作业+生产主体获益”的“上下联通、功能整合、多元合作”的新型主粮生产组织体系。

在国家农业补贴专项撬动下,国有主体可根据自身优势开展现代化大农业发展所需的基础条件建设,如采购大型、高端农机具,以保本或微利基准租赁给基层社会化服务主体使用,提高其农机装备水平;村级党组织发挥自身功能,引导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入股等,为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和标准化生产奠定基础;涉农高校和科研单位对国有主体和基层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科技赋能。

村集体经济应通过组建合作社、入股等方式,以生产主体或服务主体身份参与构建新型主要粮食生产组织形式;加入此体系的农机大户、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通过科技赋能提升技术水平,通过农机租赁提升装备水平,通过补贴支持降低作业成本,通过技术、装备和成本优势叠加提升作业质量、扩大作业规模;主要粮食生产主体能以更低成本获得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全过程农业服务,集中破解耕地经营碎片化与质量退化、农村劳动力老龄化与兼业化,农业社会化服务零散化与低质化等限制因素,切实解决黑土地保护、绿色生产、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实现降本增效,促进“四个农业”统筹发展。

要强化各主体功能衔接配合。支持国有主体发挥牵头引领作用。支持以国企牵引的新型国有农业科技服务主体,发挥其在资金、技术、人才和资源整合方面的优势,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化农机装备租赁、农业服务网络搭建、生产作业技能培训、农业业态拓展升级等基础性服务。发挥好村级组织统筹作用。充分发挥村集体统筹协调作用,引导农户土地流转、土地入股、成立合作社等,统筹协调农户参与土地集约化生产、规模化托管、现代技术应用及产品组织化销售。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前提下,通过破除田埂、平整土地,整合土地资源开展规模化生产和作业服务,构建主要粮食生产单元。通过“保底收益+二次分红”模式,建立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激发农民参与规模化经营的积极性。强化农业科研院所的科技赋能能力。统筹域内国家农业战略科技力量,整合搭建农业科技服务平台,面向现代化大农业发展需求,特别是国有涉农主体需求、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需求和各类生产主体需求,提供集成式、靶向式、定制式科技服务,如先进品种引育、成套技术方案供给、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科技服务集成包,或者对各类主体进行系统性、针对性相结合的科技培训等,解决先进技术无法很好落地的问题。通过加强宣传、加强培训、强化组织、政策倾斜等举措,引导服务主体与科研单位、国有主体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增强其承接科技赋能和装备提升的意愿和能力。要发挥好基层组织的统筹协调作用和大中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让更多的生产主体积极参与、快速提升。

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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