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综合查一次”,深化落实“到一个矿帮助解决一个矿的问题”,近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联合印发《江西省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协调联动机制》(以下简称《机制》),构建“五共”协同工作体系,推动全省矿山行政执法检查向高效
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综合查一次”,深化落实“到一个矿帮助解决一个矿的问题”,近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联合印发《江西省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协调联动机制》(以下简称《机制》),构建“五共”协同工作体系,推动全省矿山行政执法检查向高效化、精准化转型。
《机制》以“减少执法频次、减少企业负担,提高执法质效、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形成“计划共通、风险共研、措施共商、执法共查、成果共享”的“五共”工作体系。根据矿山安全保障程度实施ABCD分类管理,限定执法频次,共同互通执法计划,解决随意检查、变相执法的问题。聚焦重大风险灾害,分层分级共同研判灾害风险,协商防范措施、共同排查治理隐患,解决风险难防、措施难定、隐患难治的问题。监管监察部门每季度开展1次对矿山企业的联合执法,共商检查方案,开展现场检查,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执法的问题。每季度互通执法信息,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共享检查成果、整改情况,解决信息孤岛、隐患重复的问题。
《机制》旨在实现监管监察行政执法“1+1>2”协同效应,通过“五共”体系,实现“双减两提”,既帮企业排查问题隐患,又促企业提升管理,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转变,促进矿山企业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
来源:东南沿海消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