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该宪法规定了在加拿大各省设立个总督,一个行政委员会,司法委员会和议会,这些机构与英国机构中的君卞,枢密院,上议院,下议院相对应。
«——【·前言·】——»
加拿大在政治上,1791年宪法的实行,造成一小撮特权集团掌握政权,垄断政治。
19世纪二三十年代,在加拿大仍实行着英国在1791年制定的宪法法案。
根据1791年宪法确立的上下加拿大,是在殖民地对英国宪法休制的一种模仿。
该宪法规定了在加拿大各省设立个总督,一个行政委员会,司法委员会和议会,这些机构与英国机构中的君卞,枢密院,上议院,下议院相对应。
殖民地的这种体制主要弱点在于它涉及了两个政治权利中心,即行政委员会和议会。
这就需要在这两个权力中心之间进行权力的协调。
当时,政府权力掌握在由英国国王任命的总督和总督之下的由总督提名的行政委员会和司法委员会手中。
总督是殖民地的最高统治者,对英国殖民地负责,而由选举产生的殖民地议会形同虚设。
行政委员会中任命的成员形成了官员中的一小部分寡头,他们不对议会负责,因此不能在公众的立法机关中受到指责而被革职。
在英国,行政机构与议会之间的冲突18世纪后期就最终得到解决,主要是通过承认内阁对众议院中名数派负责的原则,但这一问题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的加拿大还未得以解决。
殖民地的这种政府体制意味着在表面上给予了人民一个领域—议会—来讨论他们怎样统治,但是没有保证他们愿望得以实现所必需的权利。
德拉姆公爵(LordDurham)后来回忆这段历史时说道:“很难理解英国的政治家竟然能够想象出把代议制政府和不负责任的政府联合在一起。
德拉姆公爵曾说过“在这种体制下只可能出现一种结果:1791年的法案蕴含着1837年的起义”。
«——【·宪政改革·】——»
在这种体制下,总督虽是政府首脑,但他是英国政府委派的“外来人”,一年之中又只有很短的时间在殖民地。
而两个委员会的成员都是殖民地的高级官吏、国教会上层僧侣和与英国关系密切的大商人、大地主,这些人比总督更熟悉本地的事务,所以总督一般听凭他们的意见行事,他们通常是殖民地的实际统治者。
这两个委员会的官员都是终身任命,而且绝大多数成员又是一身二任。
在沿海各省,两委员会由同样的官员组成,在上、下加拿大,两委员会的大多数席位也是由同一些人所把持。
渐渐地,两委员会成了一些有势力家族的“世袭领地”。
形成了垄断政权的寡头统治集团。
在上加拿大称之为“名门望族”(FamilyCompact),下加拿大称之为“派别集团”(Clique)。
他们凭借手中的权力,有恃无恐,专横跋息,肆意推行维护特权阶级利益的政策,与人民群众处于尖锐的对立之中。
这些特权阶层把持政治权力、英国化、拥有大量财产、依赖与英国的联系、企图维持现存的社会秩序—简言之,就是希望一切维持现状。
在这种形势之下,加拿大出现了改革派,改革派以罗伯特·鲍德温(RobertBaldwin)和威廉·麦肯齐(William切onMackenzie)为代表。
他们要求改变政府形式,推翻托利党的垄断统治,扩大议会的权力,改变殖民地议会形同虚设的局面。
他们希望议会能成为公众意见的代表,取消政教合一。
他们希望议会的代表能够掌握政府收入;英王乔治三世能够为发展教育作贡献;希望能够在国家内部以及与美国都能在互惠的基础上进行商业交流。
1836年,弗朗西斯·邦德·里德((FrancisBondLead)受命到了加拿大,成为加拿大总督。
他是一位年纪很大的糟糕的法律专员,而且没有政治经历和政治手段,他上任不久就在议会中与改革派发生激烈冲突。
起初,里德试图安抚鲍德温等改革派,希望能够逃避宪法改革的要求。
1836年2月他授权罗伯特·鲍德温(RobertBaldwin)进入行政委员会,以鲍德温为代表的改革派主张在国家事务中施加更大的影响,他在给总督里德的请愿中写到;
迄今为止我们正面临最艰难的时期,这主要是因为不合乎宪法地任意删除议会的权力。
从议会的议程,以及从宪法确立后各种意见的反复来看,公众的期望远没有得到满足。
只有按照宪法条文的真正精神和内涵改变地方政府的体制,才能满足人们的期望,他们提出议会应该充分行使立法权,行政委员会应该行使建议权。
然而,这一切遭到里德的反对,里德公开拒绝了他们的提议,并且坚持让他们收回这些提议,里德的要求遭到改革派的拒绝,于是,他又重新任命了6个新的议员,这6人都是反对改革的托利派。
«——【·责任政府·】——»
对此,以改革派为卞导的议会设立了一个选举委员会,专门对里德的违规操作事件进行调查。
结果里德解散了议会,并谴责这些议会成员“不忠诚”,斥责他们与美国相勾结。
里德排除异己,使任命的官员完全效忠英王,他使英格兰的牧师,以及苏格兰、罗马教堂的牧师都加入托利党。
到1837年时,事态已陷入严重的僵局,上加拿大的威廉·麦肯齐和下加拿大的路易·约瑟夫·帕皮诺(LouisJosephPapineau)等民众领袖决定使用武力。
最初的政治骚动出现在下加拿大,激进派建立了“自由之子社”,四处活动,并举行了一系列群众大会。
10月23日,在圣卡尔斯召开的6县代表大会上政治骚动达到高潮。
11月7日,由于种族之间长期争吵造成的不信任,法裔组织和英裔组织在蒙特利尔发生了对立和冲突,帕皮诺及其主要副手为避免势态的恶化,几天后离开了蒙特利尔。
政府则怀疑他们到法裔控制的农村地区去发动起义,于是下达逮捕令,结果,逮捕令成了起义的信号。
起义发生在蒙特利尔周围的圣查尔斯、圣丹尼斯和圣斯塔切等地,参加者都是普通的农民。
11月23日,圣丹尼斯的起义者击退了一支前来搜捕帕皮诺等领导人的军队,但此后再无大的举动。
两天以后,政府军镇压了圣查尔斯的起义,帕皮诺等人逃亡美国。
12月,圣斯塔切的500名起义者也被2000人的军队镇压了,至此,下加拿大的起义完全结束了。
在上加拿大,中夏时节多伦多的改革者发表了独立宣言,边疆的农民开始进行武装。
面对这种紧张气氛,总督里德的狂妄自大丝毫未改,他认为,在上加拿大,托利党人不依靠军队就可以粉碎起义,所以,他当时没有派正规军去镇压上加拿大的起义。
12月初,麦肯齐和他的同伴聚集在多伦多以北数英里的蒙哥马利小旅店,共同谋划了占领首都推翻政府的起义计划。
麦肯齐决定了12月7日为起义的日期。
他印了宣传册,鼓励人们武装起义。
与此同时,起义领导者约翰噜道夫(JohnRolph)宣称多伦多官员知道了起义的计划,并提出了提前在I2月4日进行起义。
起义达到高潮时,上加拿大与下加拿大的激进派同时采取行动。
因为起义日期临时由12月7日改为12月4日,所以当多伦多起义爆发以后,其它地方没有呼应,在蒙哥马利小旅店周围聚集的起义者也只有几百人。
在12月4日晚上,大约有500名装备较差的起义者参加了起义—他们仅仅有步枪、长枪、干一草叉和棍棒,他们在蒙哥马利青年路的一个小酒馆里面集合。
第二天他们在麦肯齐的带领下沿着青年路(YoungStreet)游行。
«——【·结论·】——»
罗伯特·鲍德温(RobotBaldwin)和约翰·鲁道夫(JohnRolph)相遇之后,麦肯齐向人们讲述了起义者的要求,起义由麦肯齐领导。
当时总督邦德.里德(BondLead)仅仅有250个志愿者,麦肯齐完全可以立刻开往市中心,但是他拖延了。
直到下午麦肯齐才带着500-700人的军队才沿着青年路进入市区,他的部队遇到了由行政司法长官威廉·贾维斯(WilliamJarvis)领导的大约20人的攻击。
麦肯齐军队的前头部队开枪,然后再蹲下让后面的部队开枪,可是当时后面的军队以为前面的军队已经牺牲了,所以产生了恐慌,然后他们在匆忙中逃跑了。
就在那天晚上,政府从汉密尔顿调来了增援部队。
到12月7日星期四的时候,官方的军队达到1500人,他们沿着青年路去攻击麦肯齐驻扎在蒙哥马利酒馆的500-600人。
在第二次战斗中起义者在半个小时内被击溃。
里德的军队烧了酒馆然后返回到了多伦多。
塞缪尔·汤姆森(SamuelThompson)后来评论说:许多增援部队的官员带走了猪、鹅作为他们的战利品。
乡麦肯齐领导的计划不周密、运气较差的起义就这样结束了。
此后,他逃到了美国,而其他参加起义的大多数人被捕了。
这些被捕的人中塞缪尔·朗特(SamuelLount)和彼得·马修(PeterMathews)两个领导人也被处以绞刑。
逃往边境的起义领导人还打算攻击上加拿大政府。
他们急切想得到美国的支持,他们认为起义很像加拿大版本的美国独立战争—都想结束英国的集权统治—或者可以使上加拿大并入美国。
还有些人把起义看作是一个掠夺战利品的机又、1838年麦肯齐的支持者以及美国的同情者跨过了边境。
他们与政府军在普雷斯科特(Prescott)附近发生了著名的风车战役(theBattleoftheWindmill),政府将11个参加起义的人处以绞刑。
最后这个省中1000多人因为参加起义而被监禁。
«——【·责任政府的逐步实行·】——»
12月7日,詹姆斯·菲斯吉本率领军队和托利党人志愿者1000余人,不到20分钟就把起义者驱散了。
麦肯齐再次逃亡美国,上加拿大的起义也就此告终。
麦肯齐逃往美国后,组织美国的同情者在边境地域向上加拿大发动袭击,美国人的攻击比上加拿大境内的起义规模大,持续时间长,一直到1839年才完全终止。
由于美国政府无意介入,没有支持这些袭击事件,所以这些袭击事件也没有造成重大后果。
再次,殖民地的改革派始终反对的是殖民地的寡头统治集团,而不是英国的统治。
起义者约翰.赖尔森清楚地反映了这一点。
他说:“麦肯齐和激进主义者被镇压是一件幸事,但是,我们立即处于一个军事和教会的寡头集团统治下的危险境地。
改革派之所以持这种态度,原因在于英国对北美殖民地的统治与美国独立战争前对13殖民他的统治方式不同。
英国只求殖民地在政治上与英国保持统一,无意在经济上对殖民地施加像在美国那样较严格的控制,没有造成导致美国革命那样的利害冲突。
相反,由于殖民地弱小和美国的威胁,倒是殖民地想与英国继续保持传统的政治经济关系,所以当起义发生后,受到英国任命的总督的镇压。
«——【·参考资料·】——»
张崇鼎编.加拿大经济史【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3年.吴纪先等编.加拿大经济【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宋家衍编著.枫叶国度—加拿大的过去与现在〔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89年.张友伦编著.加拿大通史简编【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4年.来源:御史流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