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消费、扩内需的有关决策部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市中心城区通过“云闪付”平台组织开展2025年第三期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驻马店市商务局
关于驻马店市2025年电子消费券(第三期)
发放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消费、扩内需的有关决策部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市中心城区通过“云闪付”平台组织开展2025年第三期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消费券使用期限:2025年6月14日至6月15日,核销时间为每天10:00至22:00,按照核销先后顺序,先到先得,资金用完为止。
二、发放形式
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驻人员均可申领(包括外地在驻人员)。
三、活动内容
(一)政府资金
消费券为零售通用券,包括商超、餐饮、住宿、加油等,总额1010300元,分两种面值:20元消费券20514张,每天10257张(消费满100元可使用);40元消费券15000张,每天7500张(消费满200元可使用)。每位用户在活动期间两种面值的消费券只能使用一种。在40元消费券核销完毕,20元消费券仍有剩余的情况下,符合满200元减40元的,系统会自动核销20元消费券。
(二)金融机构配资
中行消费券为中国银行银联信用卡零售通用券,包括商超、餐饮、住宿、加油等,总额100000元。消费券面值20元,共5000张,每天2500张,消费满100元可使用,无需领券,现场出示云闪付付款码,选择使用中国银行银联信用卡支付立减。每位用户在活动期间每天可享受1次优惠。中行银联信用卡消费者参与中行消费券不影响再次参与政府消费券。
四、领取及使用方式
1.手机下载“云闪付”,注册登录后,进入“云闪付”首页“政府消费券-驻马店市政府消费券”,页面显示还有剩余消费券的情况下,直接使用“云闪付”APP付款码进行付款,即可享受立减优惠,无需提前领取,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2.消费券可在驻马店市内的商超、餐饮、住宿、加油等线下消费场景中实体商家使用,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
3.核销消费券时,用户需将“云闪付”更新至最新版本,打开手机定位功能,并允许“云闪付”获取位置信息,仅限定位在河南省驻马店市的用户核销。
五、活动要求
1.消费券需本人现场核销,严禁套刷、套现,严禁视频付款、截图付款、拍照付款等。严禁虚假交易,参与者需使用本人所有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非本人参加无法享受活动优惠。若涉嫌违规,将提请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并追偿损失以及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享受优惠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
3.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遵循公平、诚信原则,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参与活动的企业,要在确保落实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严防抢购等踩踏性事件发生。坚决杜绝企业借机涨价等不诚信经营行为,实行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依法经营、依规促销,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对变相加价、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企业,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严禁单位和个人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行为。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被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6.活动期内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虚拟卡、储值卡等虚拟产品不参与本次活动。
7.本次活动涉及的所有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如因特殊原因影响,将调整、暂停或终止本活动,并经公告后生效。
8.本公告解释权归市商务局所有。
联系电话:
“云闪付”平台:0396-2625003
附件:驻马店市2025年电子消费券参与商家名单
2025年6月11日
来源:中原网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