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姜颖:推动形成网暴多元共治的强大合力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6-11 12:24 1

摘要:记者李玲 未成年人在网上被造黄谣、网络大V“挂人”泄愤……网络暴力事件频发,该如何依法治理?6月1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姜颖在2025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网络法治分论坛上,分享了网络暴力治理的司法实践和体会。

6月10日,2025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网络法治分论坛”在合肥举行。

南都讯 记者李玲 未成年人在网上被造黄谣、网络大V“挂人”泄愤……网络暴力事件频发,该如何依法治理?6月1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姜颖在2025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网络法治分论坛上,分享了网络暴力治理的司法实践和体会。

据姜颖介绍,北京互联网法院高度重视保护公民人格尊严、人身权益,共计审理涉网人格权侵权案件2.6万余件。从司法实践看,当前网络暴力案件呈现出侵权主体身份隐蔽、网暴手段复杂多样、群体施暴现象突出的三大显著特征。

当前,新型暴力形式不断涌现。北京互联网法院曾审理过一起“抽奖转发辱骂信息案”, 被告在辱骂原告的微博中设置转发抽奖活动,诱导网络用户转发此条微博4000余次,原告因此收到大量攻击、谩骂的网友私信,精神遭受严重损害。

姜颖还提到,网络暴力常呈现出 “众对一” 的群体攻击模式,部分网民受群体情绪裹挟盲目跟风,形成强大的暴力洪流。如在“某大V挂人泄愤案”中,仅由于双方观点不同,该大V在微博上公开“挂人”,导致大量网民跟风对原告进行攻击。

如何依法惩治网暴行为?北京互联网法院探索适用“人格权行为禁令”制度,及时制止网络暴力行为持续发生,将救济节点从“事后赔偿”前移至“行为制止”。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关注到网络大V的影响力,他们的言论往往具有“蝴蝶效应”,若任由其利用虚假信息引流吸粉、以谣谋利,将严重扰乱网络生态。比如,在“某500万粉丝大V转发不实文章案”中,法院认定,大V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即转发具有贬损、诽谤性质的博文,引发高度关注和跟帖,超出合理舆论监督范畴,属于恶意营销行为,构成侵权。

针对此类问题,北京互联网法院确立“影响力越大,注意力越高”规则,引导网络大V把握好言论自由与侵犯名誉权之间的边界。

值得关注的是,网络平台是网络生态治理的重要主体,其内容审核与风险防控能力直接关系到网络暴力的治理成效。据姜颖介绍,一般情况下,平台仅需履行“通知-删除”责任,但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信息管理,法院在裁判中明确要求平台要尽到更高的注意义务,设置必要的事前审查机制,避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遭受伤害。

她提到在“平台传播未成年人黄谣案”中:某用户在平台上传播包含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和黄谣的视频,并附带招嫖广告,视频发布后,在短时间内浏览量飙升。法院审理后认定,平台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且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应当与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在上述网络暴力案件的审理中,我们也深切感受到司法在治理网络暴力方面仍面临诸多现实挑战,如实名制落实不充分,防止网暴的‘启动机制’不明确,‘众对一’的侵权方式导致受害人维权成本高、追责难等。”姜颖说。

对此,她表示将深化社会各界的合作,用良法的刚性划定红线,以善治的温度引领文明,推动形成网络暴力多元共治的强大合力。

来源:南都N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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