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检查出艾滋医生未告知男方,医生:有不得已的原因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6-10 12:34 1

摘要:大家都知道去民政局领证之前,都有一项婚前检查,这项免费的福利,却被很多情侣给忽视了。有些情侣的理由是,大家都知根知底,身体很好没有毛病,没有必要浪费时间检查。

大家都知道去民政局领证之前,都有一项婚前检查,这项免费的福利,却被很多情侣给忽视了。有些情侣的理由是,大家都知根知底,身体很好没有毛病,没有必要浪费时间检查。

然而,接下来的案例告诉你,婚前检查是很有必要的。

近日,湖南某医院的一位医生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篇文章,称一对即将结婚的小情侣到医院做婚前检查,女方查出了艾滋病,就开始卖惨威胁要求医生不能告诉男方。两个月后,男方也感染上了艾滋病,男方就扬言要杀了医生,怪医生没有将检查结果告诉他。

这就不禁让人质疑婚前检查的意义了。既然检查出了有问题,而且还是艾滋病,不告知对方,那婚检还有什么意义呢?

医生也很委屈,不是他不想告诉男方,而是有不得已的原因。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9条: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这个任何单位和个人,其中也包括了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等人。所以,就可以理解为,女方要求医生医生保密,保护她的隐私权,医生就不得不这样做,否则就是违法了。

其实个人觉得,这个男的与其找医生的麻烦,更应该去质问的难道不是他老婆吗?既然做了婚前检查,那就应该去查看对方的检查报告。如果不给你看,那不说明对方更有问题吗?

一旦发现有问题,方可及时止损啊!

现在木已成舟,男方感染已成事实。但绝望并非终点,法律还有最后的公正!他完全有权利,也必须拿起法律武器,追究女方的刑事责任!

实务认定逻辑框架

这对湖南情侣的悲剧,是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女方恶意隐瞒、法律对医生告知权的限制、男方自身的疏忽,未坚持查看对方报告……

它给我们敲响了最刺耳的警钟:

婚检,必须做! 别让“知根知底”的想当然,成为害人害己的借口。免费福利,是保障健康的第一道闸门。报告,必须互相看!检查不是目的,知情才是关键。理直气壮地要求查看对方的完整报告,这是对自己和未来家庭最起码的责任。遮遮掩掩?立刻提高警惕!法律保护隐私,但绝不保护恶意伤害!隐私权有边界,当它成为恶意传播疾病的“挡箭牌”时,法律终将亮剑。隐瞒并传播艾滋病者,必将受到刑法的严惩!

今日话题:为了保护伴侣的健康,你认为医生在极端情况下(如本案)是否应该突破隐私限制进行告知?隐私权和伴侣的生命健康权,在你心中哪个更重要?欢迎在评论区激烈讨论!

来源: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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