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期,保险行业出现资本补充新方式,包括中国平安发行超百亿港元境外零息可转债,部分中小险企拟采用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方式进行增资等。业内人士认为,当前,保险行业补充资本的需求比较强烈,除了常用的境内发债、增资等方式,一些补充资本的新方式有望让险企的资本补充路径
本报记者 冷翠华
近期,保险行业出现资本补充新方式,包括中国平安发行超百亿港元境外零息可转债,部分中小险企拟采用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方式进行增资等。业内人士认为,当前,保险行业补充资本的需求比较强烈,除了常用的境内发债、增资等方式,一些补充资本的新方式有望让险企的资本补充路径更加多元化,提升资本实力,满足偿付能力要求,为企业平稳发展预留空间。
资本补充方式多元化
保险公司的资本,通常指的是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际资本,是保险公司运营的基石,对于保障其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市场信誉、监管合规以及业务发展等方面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日,中国平安发布公告称,拟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约117.65亿港元于2030年到期的零息H股可转换债券。中国平安表示,拟将发行债券所得款项净额用于满足其未来以金融为核心的业务发展需求,用于补充资本需求;支持其医疗、养老新战略发展的业务需求;同时用作一般公司用途。
具体来看,此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换价为每股H股55.02港元(可予调整)。债券为零息债券,不计息,到期日2030年6月11日。这意味着在债券存续期内,投资者将不会收到利息。
由于上述资本补充方式此前在行业较为少见,因此,中国平安这一资本补充方式引起了业内高度关注。
中华联合保险集团研究所首席保险研究员邱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境外可转债的发行主体多为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或有境外融资需求的企业,面向国际投资者。境外可转债的条款设计灵活,市场交易活跃,可通过设置较高的转股溢价率等方式,降低发行人的股权稀释风险;同时,受国际金融市场环境、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受到境外投资机构对其未来估值回升空间的预期影响。
对外经贸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称,发行境外可转债的优势在于转股前融资成本低(票面利率低于普通债),且转股后直接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灵活性高于定增或次级债;挑战在于发行流程复杂,且需应对汇率波动等跨境风险。
除此之外,近期还有部分险企通过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方式进行资本补充,也引起业内关注。例如,锦泰保险拟以定向发行股票方式增资扩股溢价所形成的部分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预计共转增股份8.09亿股,合计转增股本8.09亿元(人民币,下同)。该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23.79亿元增加至31.88亿元。同时,鼎和财险拟以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从46.43亿元增加至60亿元,增资金额合计13.57亿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对此,邱剑表示,保险公司通过将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或将任意盈余公积金转增股份的方式来增加资本金,这种增资方式在业内被认为是“自我造血”,是公司处在良性发展阶段的表现之一。险企提升“自我造血”功能,一方面要提高业务端品质,改善承保利润。另一方面在投资端要结合新的偿付能力监管规定,减少对资本的消耗。
险企重视偿付能力建设
从当前保险公司资本补充的路径来看,发行资本补充债和永续债是较为常见的选择,还有保险公司通过股东增资方式补充资本。业内人士认为,结合当前险企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情况以及未来面临的环境变化,险企对资本的需求较为强烈,预计发债额仍将处在较高水平。
Wind资讯数据显示,截至6月9日记者发稿,年内有11家险企合计发债496亿元,包括8只永续债和3只资本补充债。同时,还有多家险企拟通过股东增资方式,为公司“补血”。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偿付能力与业务开展、险资投资范围等密切相关,保险公司都高度重视偿付能力建设。险企频频发债、增资背后,既有壮大资本实力,应对低利率环境下经营潜在不确定性的考量,也有利率下行背景下险企“赎旧发新”以降低融资成本的因素。
从头部险企来看,中国人保近期在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资本规划(2025—2027年)中表示,中国人保的资本管理将综合考虑经济形势与市场环境的变化,保持一定的资本缓冲空间,更好地支持转型发展,应对经济周期波动,集团资本管理目标设定为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从资本补充方式来看,中国人保表示,在内生性资本补充方面,将持续增强盈利回报能力;在外源性资本补充方面,在规划期内,集团公司无外源性资本补充计划;子公司计划发行债务工具30亿元,以提升偿付能力;增资28亿元,以补充业务发展所需资本与资金。
为加强逆周期调节,助力险企平稳发展,近年来,监管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逆周期监管举措。其中,在资本端,监管部门优化险企偿付能力监管要求,支持股债“补血”。例如,2024年12月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将偿二代二期规则过渡期延长一年,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底。同时,今年5月初,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调整偿付能力监管规则,将股票投资的风险因子进一步调降10%。
同时,监管部门鼓励险企拓宽资本补充渠道。例如,去年底发布的《关于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指出,持续强化“报行合一”监管,推进行业降本增效,提升内源性资本积累能力。研究优化股东资质和持股比例要求,增强外源性资本补充吸引力。支持财险机构增资扩股和发行资本补充工具,增强抗风险能力。
邱剑表示,预计险企未来增资需求仍然较大,险企将继续保持发债、增资扩股、利润转增等各种可能性,经营状况良好的险企利润转增会更多一些,增资简单易行。
龙格也认为,未来险企或将采用多种方式补充资本,地方政府注资、债转股等政策支持也可能得到扩展。短期看,预计仍以发行资本补充债和永续债为主;中长期看,大型险企将探索战略引资、海外发债等融资方式,中小险企则需提升业务质量以匹配资本效率。受偿二代二期实施、利率下行及业务扩张驱动等因素影响,行业整体资本补充将持续高企。
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