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学前教育法“局长谈”丨平湖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徐立:法治筑基强普惠 创新驱动优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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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5月20日至6月20日,是第十四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今年全国、全省的活动主题分别为“学前有法,善育有规”“法律守护学前,共筑美好童年,托育教育一体,成长之路同育”。

5月20日至6月20日,是第十四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今年全国、全省的活动主题分别为“学前有法,善育有规”“法律守护学前,共筑美好童年,托育教育一体,成长之路同育”。

今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正式施行。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帮助学前教育工作者、家长和社会各界理解领会其核心内容与精神内涵,树立科学保育教育观念,“嘉兴教育发布”特推出贯彻学前教育法【“局长谈”】和【“大家聊”】专栏。通过系列推送,推广各地各校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市学前教育发展高质量良好环境。

法治筑基强普惠 创新驱动优学前

——落实《学前教育法》的实践探索

平湖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徐立

2025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为新时代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确立了法治航标。作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平湖市聚焦“公益普惠、安全优质”法治坐标,创新打造“法治筑基、需求导向、创新驱动”发展模式,探索具有平湖县域特色的学前教育现代化特色路径。

法治筑基,构建普惠发展新格局

平湖市以“权责明晰、依法治教、多元投入”为突破口,不断夯实学前教育法治化根基,全力构建“公益普惠、城乡均衡、办园规范、群众满意”的现代学前教育体系。

一是“权责明晰”强化制度保障。平湖市严格落实关于“地方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责任主体”规定,出台《平湖市镇街道参与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意见》等文件,构建“以市为主,镇街道参与”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市级层面主抓规划建设、师资配备、经费保障等核心要素,镇街道重点推进基础设施落地,形成权责明晰的“1+8”市镇联动机制。体制调整后,市镇两级投入7.8亿元,建设10所幼儿园,有力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二是“依法治教”提升治理效能。平湖市依据“推进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落实幼儿园办学自主权,逐步形成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线下,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构建“教育+N”多跨协同监管体系,落实责任追究制,并将镇(街道)履职纳入督导体系;线上,加快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完善民办园年审、信息公示等制度,建设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信息化体系。

三是“多元投入”筑牢普惠根基。平湖市严格遵循“建立公益普惠性质相适应的成本分担机制”规定,构建政府、社会、家庭协同的多元化投入体系。科学核定办园成本,实施“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标准、项目支出按可行”的管理模式,将公办园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实行统一标准管理。2024年全市学前教育生均定额公用经费标准达到1300元/生,国家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达到2.5亿元,占全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的10.02%。

创新驱动,打造品质育人新范式

平湖市聚焦学前教育内涵式发展,通过师资培优、课程革新、资源整合三维发力,构建优质均衡发展新生态。

一是师资培养“雁塔计划”。平湖市以区域协调、专项培训、城乡同频为抓手,打造“1+N”师资培养模式,通过优质园办分园、公办园对口援助民办园的形式,实现教学资源共享、师资培训互进、课程建设同步的“三联动”。同时,依托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省级试点,推动教师参与“学历+技能”双提升行动,目前全市幼儿园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在职培训率和学历合格率均保持100%,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高达98.8%,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课改实践“彰显特色”。自2017年浙江省启动幼儿园课程改革以来,平湖市立足“解读儿童·发展儿童”核心理念,构建“盘清家底—定准路子—建好机制”推进体系,以“1+X”课程园本化实施为主基调,逐步形成“有味·好玩·长能”课程群,并出版《有味的旅程》课改实践一书。近年来,承办了浙江省幼儿园课程改革展示等活动,课改成果先后获评全国优秀游戏案例、浙江省精品课程、浙江省优秀案例等,并在《浙江教育报》《幼儿教育》《早期教育》等杂志和报刊发表。

三是幼小衔接“双向奔赴”。作为省级幼儿园、小学科学衔接实验区,平湖市出台建立由教育局行政推进为统领、研训中心专家引领为驱动、试点校园实践为示范的全域推进管理机制。在实践过程中,探究幼小学段互通、内容融合的联合教研模式,以主题式、聚点式的研究方式探索课程设计、教学实施、衔接管理等,加快形成家校社三方共育合力,其中《双向奔赴 遇见美好童年!》专题片获得教育部肯定,并在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

均衡提质,绘就全域优质新图景

平湖市以系统思维破题攻坚“入园难”“入园贵”“质量忧”三重挑战,以学前民生“小切口”,撬动全域优质“大改革”。

一是推动资源布局“全域优化”。近年来,平湖市直面学前教育资源供需矛盾,以破解“入园难”为首要任务,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与规范发展普惠性民办园“双轮驱动”,构建公办民办协同发展新格局。创新出台《平湖市幼儿园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组建6个城乡教育共同体,推进集团化办园、城乡教共体建设,将优质教育资源向薄弱区域辐射延伸,让更多适龄儿童能够就近、便利入园,目前实现了等级幼儿园、镇中心幼儿园公办化、城乡幼儿园教共体全覆盖。

二是推动服务供给“全链升级”。平湖市持续完善学前教育招生政策,扩大中南服务区幼儿报名范围,允许其在统筹范围内任选一所幼儿园报名;扩大“长幼随学”范围,全市幼儿园全部实行“长幼随学”。拓展服务内容,在幼儿园有空余学位的基础上开设托班,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推动全市6所公办幼儿园8个园区率先启动晚托服务试点工作,缓解家长“看护难”问题。2025年全面实行普惠性幼儿园免收代管费,切实减轻家庭经济负担,让学前教育回归公益普惠属性。

三是推动办学质量“全面提升”。平湖市持续巩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创建成果,聚焦学前教育质量提升,深入实施《平湖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出台《平湖市幼儿园保教质量量化评价方案》,强化质量监测与评估,开展规范办园行为情况督导,推动全市学前教育成功攀登“优质提等”新高峰。截至目前,全市省一级幼儿园17所,省二级幼儿园28所,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为98.56%、优质园在园幼儿占比为94.45%、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82.12%,均列浙江省前列。

未来,平湖市将在全面提升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着力推进托育教育一体化改革省级试点,构建托育一体、普惠可及、优质均衡的全链条教育服务体系,全力打造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协同发展的示范样板。

来源:江南水乡生活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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