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正式公布了第十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此次公布的11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我市16处文保单位入选,其中13处为红色遗址。
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正式公布了第十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此次公布的11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我市16处文保单位入选,其中13处为红色遗址。
按照文物类别划分,我市入选的1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古文化遗址类2处、古建筑类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13处。1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均为红色遗址,其中12处为被列入省革命文物名录的抗联遗址。截至目前,我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省级文保单位3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35处。共2处全国重点和21处省级文保单位入选省级革命文物名录。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省政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严格按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新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同时,立足本溪作为“新中国国歌素材地、共和国工业奠基地”的“六地”定位,深挖“六大文化”内涵,通过强化保护机制、深化文旅融合、创新传播方式等多措并举,让红色资源“动起来”、红色基因“活起来”。
来源:大东北生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