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确定是犯罪的,无论大小就地正法;无法确定的就去法庭舌辩,根据犯罪的可能性(概率)判徒刑;
实毙虚囚的定义;
确定是犯罪的,无论大小就地正法;无法确定的就去法庭舌辩,根据犯罪的可能性(概率)判徒刑;
用一句顺口溜就是:好人放,坏人剪,好坏难辨去法院;
重毙轻囚-确定是犯罪的,根据犯罪程度,重的判死刑,轻的判徒刑
无法确定的,当做没有犯罪,就地释放;
呵呵!
重毙轻囚的几个痛点:
1、流氓和刁民;犯罪轻微,判徒刑;如果这些人,对惩罚满不在乎;或者在局子里相互学习了"技能";认识了“”志同道合“的人,总结了经验教训,悟道了;
出狱之后,那更恶名加身,普通人会很惧怕;
1、黑社会;流氓不能被遏制住,就一定会发展成黑社会;
2、毒贩;因为,有“消费市场“”的存在,对一伙毒贩的打击,会帮着另一伙毒贩扫清对手;让贩毒的利润更丰厚了;有钱招兵买马和升级武装了;
实毙虚囚的展望;
执行机构,就是正法司,根据已有的情报,设伏,对于坏人,就地正法;执行这个的机构就是正法司;须是年轻人,互不相识,不断的流转中;一个地方只呆一天;
1、流氓和刁民将会消失
在重毙轻囚的司法体系下,流氓和刁民层级低,设计的面广,占用大量的司法资源; 而在实毙虚囚的司法体系下,屡教不改的流氓和刁民将会就地处决;
那是不是,将会有很流氓和刁民被处决呢?
那你也太小瞧流氓和刁民了;他们会因为司法环境的改变,而变成良民;
2、 毒贩将会消失:
从执法成本来讲,对毒贩的打击很危险,一般贩毒都是武装贩毒。而对白粉仔的正法,不危险,也不会错判(验血);
正法一个白粉仔,会使得毒品市场萎缩,销量减少,贩毒成本提高。当白粉仔买不起毒品的时候,卖白粉的只好转行去卖白面;
吸毒的人会引诱其它的好人吸毒;所以,正法一个白粉仔,会挽救十个家庭;真是良药苦口啊!
3、黑社会将会消失:
黑社会是个经济组织,是以威慑为手段,获得经济利益;
无论是何种黑社会,都有一些确定的手段维持势力;他们的违法与其它犯罪不一样;他们犯了事不跑。他们盘踞在某个地方,让人惧怕,甚至希望社会上传说他们的心狠手辣的故事(普通的犯罪可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些),这就为正法提供了条件。
比如,在沿海的某个黑社会,他们会定期去商铺收保护费;收保护费的时候,每次的金额也不多,如果不给吧,可能晚上玻璃就碎了;
实毙虚囚就是守株待兔,确定收保护费就直接正法,哪怕他只收了80块保护费;正法马仔,不用花大力气去追究幕后主使‘’
马仔虽然收保护费,却不是黑社会的主犯。直接被正法之后,马仔的家属一定会找黑老大要伤亡补贴;最起码要几十万;黑社会的非法利润虽然丰厚,但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必然要破产。
黑老大请不起马仔,那只能自己去亲力亲为的收保护费,这样黑社会就退化成恶势力团伙,下一次被正法的就是老大自己了;
传统的办案手段就麻烦了(黑社是最精通法律的);把马仔拘起来是不会交代的,因为,怕事后报复(还衍生出义气这个黑道的“道德规范”出来);普通的商户也怕报复,就不敢提供信息给警察局;其实,警察也怕他们,因为警察也有家人和小孩;
只要不正法;关个几年,放出来,他们能不报复?大家都怕报复,只能保持“一团和气”,这样黑社会就生根发芽,茁壮成长了;
传统的司法理念,如果想要根绝这个黑社会,要漫长的调查,最后要异地用警,冒着风险才能清除一个大的黑社会;
那县级的小黑呢?有多少司法资源去做这些事呢?县级的财政资金本来就紧张;
3、 司法系统只对模糊的纠纷进行审判,工作量将会大为减少;工作量少了才会提高办案质量;
4、 社会道德水平大幅度提高;
这个也不难理解;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嘛!
5、 司法系统将会廉洁奉公:
有了正法司,黑社会也不会再去渗透公捡法了。因为,渗透了也没有用;反过来就会促进司法系统的秉公执法,至少能把情况如实上报;
6、 法律条文将会简化:
法律条文将会围绕着;是否主观恶意来界定,而不再罗列各种具体情形。这样法律条文就简单多了,一个200页的册子就可以涵盖;
7、 与大家预计的相反,横死在正法司的枪口下的人会很少;
子产曰(不是子曰):严厉的法律像火,大家惧怕,但烧死的人很少;温和的法律像水,大家不怕,会有很多人淹死;
在正法司没找上门来之前,社会组织会找上来劝导那些人弃恶从良;
8、 脱离了犯罪现场的判徒刑,可以避免犯罪升级;
比如,抢劫强奸,如果不能在现场正法,法庭上判死刑。就会带来一个犯罪升级的后患;
按照实毙虚囚的理论,脱离的现场,就是模糊的,不应该有死刑,而是徒刑;犯罪分子这样就不会把抢劫强奸升级为杀人;
如果犯罪现场碰到执法人员,那就地正法,这样也不会犯罪升级;
奇怪了,实毙轻囚这么OK,那么,前辈们为啥没有探索出来这个思想?
原因是多方面的;
1、思想惯性;
现有的司法体系发源于5000年前的黄帝的部落法,这种法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转移,在世界的各个地方发展出来不同的分支;但核心的思想没有变:重毙轻囚。
在一个部落里,重毙轻囚约等于实毙虚囚。随着系统社会的扩大,层级增多,这个重毙轻囚离实毙虚囚是越来越远了;
再后来,虽然,基于重毙轻囚的思想几经改进,更多的是技术的改进。比如,刑侦技术,通讯技术,监控技术,微信转账;等等这些技术的改进,的确在一定程度的带来了司法的进步,让人们误以为,在重毙轻囚的思想是没错的,只是我们不够努力;
2、主持法律改进的社会精英,一般对底层的犯罪不能感同身受;他们都有保镖,碰到的人都是文化人;当然改进的动力不足;
3、历史上有一些探索,但最后都失败了;
原因嘛!
杀人很容易!关键是谁来杀?杀谁?
执法系统是否以权谋私?坏人是否混淆视听?
这些问题不解决,实毙虚囚的实践肯定会困难重重,最后也是无功而返;
欲实行实毙虚囚的物质条件
1、执法机构的纯洁:
有了轻官陌转;那么就可以建立正法队;这个正法队的队员构成必须是不断流转、年轻人、品德高尚;身体矫健;互不相识的人员构成;根据已有的情报,在流氓和刁民再次犯案的时候,就地正法;
2、信息要准确;
为了获得足够多的证据,光安摄像头还不够,有了轻官陌转;还要组织巡偏队,巡边队;队员构成也是不断流转、年轻人、品德高尚;身体矫健;互不相识的人员构成
巡偏队,巡逻黑森林;巡逻人迹罕至的草原,巡逻破败的房屋和废弃的工厂;巡逻每一家的地下室;巡逻深夜的城市;巡逻每一个人少的地方;
巡偏队,跟当地没有任何瓜葛;没有人情往来;不怕地头蛇报复;
3、错误的信息分两种;传递失真的信息,可以通过多渠道核实;如果,故意造谣的,消耗司法力量的,是坏人;根据实毙虚囚的原则,也要正法;
历史上的《实毙虚囚》的司法实践:
乱世当用重典就是这个实剔虚奴的思想。遗憾的是,历史上的司法实践只是停留在应用层面;
1、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到道光、袁世凯、常凯申的禁毒再到眼下,一共180年;
真正禁毒成功的就是解放之后的三十年左右;
新中国成立之后,用了三年时间,戒除毒瘾2000万人。
那时没有戒毒所,直接把大烟鬼关进牛棚,硬戒;很多人受不了就挂了;能熬过去的就活命;在此基础上,轻松的杜绝了毒品;
2、李鸿章1900年在广州打击扫黑的时候,向朝廷申请“就地正法”的权力,两年的时间杀掉6万人,解决了广东的黑社会,人民过上安定的生活;
3、在澳门回归之前,澳门黑帮猖獗到可以袭击检察长的专车;在此情况下,派驻一个团的兵力,如果遇到黑帮火拼,就地正法;当时有个说法,叫“‘造成社会混乱者,可进行人民审判’”。人民审判制度就是就地正法;短时间内就澳门就成了世界上最安全的地区;
总结
实毙虚囚的思想,所衍生出来的巡偏队;正法队;是对整个社会无死角的监控;
其作用远超“执法为民”的口号;和执法为公的理想;这种准确而高效的执法方式,比神探,来的要更直接,更有效;更准确;
没有正义和前途的彷徨;没有堆积如山的案件;没有“”杀人放火金腰带;铺路搭桥无尸骸“
当年在澳门执行“人民审判制”的战士,很清楚他们面对的歹徒是一群亡命之徒,亡命徒知道就地正法后,必然会困兽犹斗;战士们总是有一定的风险;
他们凭着,过硬的战术,敏捷的身手,大无畏的牺牲精神,短时间内稳定了澳门的局势。为人民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开支;
开启了澳门的新时代。
这也预示着,以轻官陌转所支持的实毙虚囚的司法体系光明的未来;
来源:慌乱的萨卡